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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认为,我国城管执法试点以来,一直处于没有基本的法律规范的状态,各地方在执法体制和执法程序上大胆创新和探索,确实彰显出旺盛的生命力,也为理论研究提供实践。但是,统一立法的缺位也造成了各地自行其是,产生诸多问题。所以,当务之急应当研究总结城管综合执法实施以来的经验,及时制订一部能够指导全国城管工作的法规,这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