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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环球航海的结果,经济全球化意义上的世界史(global history)的形成,是一个近代事件,或近代本身。西欧资本主义借助环球航海第一次把新大陆和旧大陆都整合进统一的经济—文化秩序之中,一八四○年后的中国由此被迫与西欧遵循了同一种经济—文化逻辑。
这一过程自始在中心—边缘的结构中进行。直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美洲和东欧只是作为原料产地,非洲作为人力输出地,亚洲作为销售市场和奢侈品的供应地参与西欧主导的全球经济体系。美洲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实行奴隶制,东欧付出的代价是再版的农奴制,亚洲的代价是农村经济的永久性凋敝和宿命般的农民战争,而非洲几乎被猎奴和贩奴运动清空了。
中国进入近代世界史以及遵循全球经济逻辑的被迫性,是我们永恒的伤痛。这一进程并没有也不可能带来中心—边缘等级结构的消解,更没有带来生产关系/社会形态意义上的同一性。现行中国史分期的悖论正在于,把这种经济逻辑上的分享关系理解为社会形态上的同一性,进而把这种同一性推及中国史的全部,据此在中国传统社会指认西欧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对应阶段。无论郭沫若的秦汉封建说,周谷城的东汉封建说抑或陶希圣的魏晋封建说,国史分期的结论争执遮掩不住的是认识论上的神圣同盟:西欧在历史上经历的社会形态,我们也必须责无旁贷地经历。
因此,关键的问题是,所谓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对于西欧的历史究竟意味着什么?
奴隶(slave)作为公民的“他者”在古希腊确乎存在,但作为生产关系的奴隶制(slavery)却首先出现在近代美洲的种植园和矿山,从这里产出了关于“镣铐奴隶制”的经典想象与表述。悖论的是,把奴隶制上升为主导性的生产关系,以致把整个社会形态都称之为奴隶制社会的,却不是近代的美洲,而是古代的希腊和罗马。
古希腊对于西方的近代具有证成的意义,近代文化据信就附生在复兴的希腊文化母体之上。面对近代奴隶制这一西方道德文化史上的巨大灼痛,人们也本能地到希腊的母体上索取抚慰。但是,至少像M.I.芬利这类严肃的希腊史研究者都断然否定以近代奴隶制想象古代奴隶劳动的合法性,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古代奴隶劳动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手段,而只是把劳动逐出公民生活的一种尝试。换言之,希腊奴隶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物品,而是为了生产公民,即生产出全职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理想公民。这种奴隶因为天然地属于经济世界,其生存状况与近代“镣铐奴隶”别若霄壤——希腊城邦的富人多由奴隶赎身而来。这种以公民社会为背景的奴隶在中国古代社会当然找不到对应者。有人把商朝的殉葬现象揽作奴隶制存在的证据,其实,作为劳动力的奴隶并不适合进入主人的私人空间,被殉葬的理应是服务性的家庭仆役,为的是到另一个世界继续为主人服务。
至于封建制,循名责实,它是一种以封土授民为内容的“封邦建国”的政治制度。据柳宗元的《封建论》,尧、舜、禹、汤、文、武皆行封建,只是“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分封诸侯以屏藩周室的西周建制因而成了封建制的典范:“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
至晚到魏源的《海国图志》,近世国人已用“封建”对译西欧的“feudalism”,这一格义之译即便在今天看来也堪称精当。两者之间的共同性在于:其一,它们都首先是一种政治组织方式,其结构性关系不是国君与臣民,也不是国家与公民,而是领主与附庸(包括农奴),或者说,领主与附庸的契约关系分解了国家权力。其二,它们都以不可让渡的领地作为组织纽带,农奴作为领地的依附物进而依附于领主,这种领地在西欧叫采邑(feudum),在中国叫井田。其三,领地上的公权力与私权力合一,领主不仅作为领地土地的所有者行使经济权力,更作为领地本身的所有者行使公共司法行政权力,国家整体上呈现权力领地化的去中心状态。其四,都终结于专制统治的确立,在中国是秦汉之际的“废封建置郡县”,在西欧经由议会君主制的过渡步入绝对君主制。这一政体转型同时伴以井田制/采邑制的瓦解和自耕农(地主)经济的形成,从根本上讲,是战国之际的“废井田开阡陌”的土地制度革命导致了秦汉之际的“废封建置郡县”。其五,典型的封建制都是蛮族征服的结果,在西欧,是日耳曼诸部族对罗马地中海商业文化圈的征服,在中国,是西出岐山的周部落对发达的商文明的征服。
从中西比较的意义上,将西周朝的封建与西欧的feudalism等量齐观并没有太大的问题,两者本质上都是体现蛮族入主或氏族部落关系的一种相对原始粗疏的政体形式。问题是,自斯大林把马克思的社会史观公式化为前后相续的五种社会形态,feudalism的所指便发生了明显的位移,由政体层面的权力多元制度下降到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层面的农奴制,并在此意义上把它置于想当然的上古奴隶制与近代资本主义之间。这样,被本质化的不仅是社会形态本身,还有社会形态的更替时序,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的线性进化秩序被定于一尊,因为从完全丧失人身自由的奴隶制走向人身自由的资本主义,残存着人身依附关系的农奴制是概念逻辑上不可或缺的中介。
置于这一历史进化谱系下,西周这一封建制的典范却因为身处上古之世,只能划归奴隶制,尽管它的人格化的生产关系是井田制下的租税缴纳者;而秦汉及其以后的专制帝国却被堂而皇之地指称为封建/农奴制,尽管封建与专制在概念上是相互消解的,尽管帝国的劳作者是“编户齐民”甚至是“均田制”下的国家自耕农。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分析了西欧从中世纪走向资本主义的历史运动,随后他“明确地把这一运动的‘历史必然性’限于西欧各国”,反对把西欧的个殊性历史“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否则,“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将五种社会形态公式化的冲动正是以马克思的名义败坏马克思在历史研究上的科学性声誉。
更复杂的是,几乎在除了哥特式建筑之外的所有方面——经济形态、政治组织技术、文化成就,西欧的封建社会都可以看做一处文明的陷落带。它的陷落不只是相对于后来的近代,更是相对于此前的上古社会,相对于那个民主、文化与商业同样繁荣的希腊城邦世界,相对于那个建立在罗马法和银行金融系统之上的地中海商业帝国,这其实正是它的“中世纪”(Middle Age)得名的由来。
当传统中国以天朝帝国自居时,进入世界并不构成我们的文化焦虑,当时的问题是世界如何进入中国,通过朝贡体系、册封制度、羁縻府州制、土司制等等。而今,进入世界的焦虑产生了这样的白日梦:如果没有西方在近代的入侵,我们也将像西方一样自行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因此,西方的入侵并不是带来、而是打断了中国内在的资本主义进程。作为证据,十三四世纪出现在北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也被我国学者证明同时(约当明朝中后期)出现在江南地区的丝绸业。这种说法不能解释的是,从明朝中后期到一八四○年,一个王朝,五六百年的历史过去了,为什么中国的资本主义迟迟走不出萌芽的状态?如果资本主义只意味着生产领域的雇佣关系,那么我国在汉代动辄就使用上千人的冶铁作坊,其雇佣规模远超明代中后期的江南丝绸业,为什么没有人把汉代看做资本主义的萌芽期?就因为西欧的资本主义萌芽只出现在十三四世纪?
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是相对于完整形态的资本主义而言的,而完整形态的资本主义并没有在北意大利生成,而是源发于英伦三岛,作为独一无二的圈地运动的结果,而后借助拿破仑战争完成对西欧的覆盖;换言之,资本主义即便对西欧也并非是必然性的历史现象,更不必奢谈资本主义的全球化。这个有关偶然性/必然性的历史辩证法还可以推得更远:比如,如果不曾在苏美尔地区跃出文明的第一道曙光,文明对旧大陆的辐照是不是必然的?这个问题并不像它乍听起来那样荒诞,因为,至少按旧大陆的文明定义,另一半的新大陆是没有而且可以不产生文明的。
这一过程自始在中心—边缘的结构中进行。直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美洲和东欧只是作为原料产地,非洲作为人力输出地,亚洲作为销售市场和奢侈品的供应地参与西欧主导的全球经济体系。美洲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实行奴隶制,东欧付出的代价是再版的农奴制,亚洲的代价是农村经济的永久性凋敝和宿命般的农民战争,而非洲几乎被猎奴和贩奴运动清空了。
中国进入近代世界史以及遵循全球经济逻辑的被迫性,是我们永恒的伤痛。这一进程并没有也不可能带来中心—边缘等级结构的消解,更没有带来生产关系/社会形态意义上的同一性。现行中国史分期的悖论正在于,把这种经济逻辑上的分享关系理解为社会形态上的同一性,进而把这种同一性推及中国史的全部,据此在中国传统社会指认西欧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对应阶段。无论郭沫若的秦汉封建说,周谷城的东汉封建说抑或陶希圣的魏晋封建说,国史分期的结论争执遮掩不住的是认识论上的神圣同盟:西欧在历史上经历的社会形态,我们也必须责无旁贷地经历。
因此,关键的问题是,所谓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对于西欧的历史究竟意味着什么?
奴隶(slave)作为公民的“他者”在古希腊确乎存在,但作为生产关系的奴隶制(slavery)却首先出现在近代美洲的种植园和矿山,从这里产出了关于“镣铐奴隶制”的经典想象与表述。悖论的是,把奴隶制上升为主导性的生产关系,以致把整个社会形态都称之为奴隶制社会的,却不是近代的美洲,而是古代的希腊和罗马。
古希腊对于西方的近代具有证成的意义,近代文化据信就附生在复兴的希腊文化母体之上。面对近代奴隶制这一西方道德文化史上的巨大灼痛,人们也本能地到希腊的母体上索取抚慰。但是,至少像M.I.芬利这类严肃的希腊史研究者都断然否定以近代奴隶制想象古代奴隶劳动的合法性,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古代奴隶劳动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手段,而只是把劳动逐出公民生活的一种尝试。换言之,希腊奴隶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物品,而是为了生产公民,即生产出全职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理想公民。这种奴隶因为天然地属于经济世界,其生存状况与近代“镣铐奴隶”别若霄壤——希腊城邦的富人多由奴隶赎身而来。这种以公民社会为背景的奴隶在中国古代社会当然找不到对应者。有人把商朝的殉葬现象揽作奴隶制存在的证据,其实,作为劳动力的奴隶并不适合进入主人的私人空间,被殉葬的理应是服务性的家庭仆役,为的是到另一个世界继续为主人服务。
至于封建制,循名责实,它是一种以封土授民为内容的“封邦建国”的政治制度。据柳宗元的《封建论》,尧、舜、禹、汤、文、武皆行封建,只是“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分封诸侯以屏藩周室的西周建制因而成了封建制的典范:“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
至晚到魏源的《海国图志》,近世国人已用“封建”对译西欧的“feudalism”,这一格义之译即便在今天看来也堪称精当。两者之间的共同性在于:其一,它们都首先是一种政治组织方式,其结构性关系不是国君与臣民,也不是国家与公民,而是领主与附庸(包括农奴),或者说,领主与附庸的契约关系分解了国家权力。其二,它们都以不可让渡的领地作为组织纽带,农奴作为领地的依附物进而依附于领主,这种领地在西欧叫采邑(feudum),在中国叫井田。其三,领地上的公权力与私权力合一,领主不仅作为领地土地的所有者行使经济权力,更作为领地本身的所有者行使公共司法行政权力,国家整体上呈现权力领地化的去中心状态。其四,都终结于专制统治的确立,在中国是秦汉之际的“废封建置郡县”,在西欧经由议会君主制的过渡步入绝对君主制。这一政体转型同时伴以井田制/采邑制的瓦解和自耕农(地主)经济的形成,从根本上讲,是战国之际的“废井田开阡陌”的土地制度革命导致了秦汉之际的“废封建置郡县”。其五,典型的封建制都是蛮族征服的结果,在西欧,是日耳曼诸部族对罗马地中海商业文化圈的征服,在中国,是西出岐山的周部落对发达的商文明的征服。
从中西比较的意义上,将西周朝的封建与西欧的feudalism等量齐观并没有太大的问题,两者本质上都是体现蛮族入主或氏族部落关系的一种相对原始粗疏的政体形式。问题是,自斯大林把马克思的社会史观公式化为前后相续的五种社会形态,feudalism的所指便发生了明显的位移,由政体层面的权力多元制度下降到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层面的农奴制,并在此意义上把它置于想当然的上古奴隶制与近代资本主义之间。这样,被本质化的不仅是社会形态本身,还有社会形态的更替时序,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的线性进化秩序被定于一尊,因为从完全丧失人身自由的奴隶制走向人身自由的资本主义,残存着人身依附关系的农奴制是概念逻辑上不可或缺的中介。
置于这一历史进化谱系下,西周这一封建制的典范却因为身处上古之世,只能划归奴隶制,尽管它的人格化的生产关系是井田制下的租税缴纳者;而秦汉及其以后的专制帝国却被堂而皇之地指称为封建/农奴制,尽管封建与专制在概念上是相互消解的,尽管帝国的劳作者是“编户齐民”甚至是“均田制”下的国家自耕农。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分析了西欧从中世纪走向资本主义的历史运动,随后他“明确地把这一运动的‘历史必然性’限于西欧各国”,反对把西欧的个殊性历史“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否则,“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将五种社会形态公式化的冲动正是以马克思的名义败坏马克思在历史研究上的科学性声誉。
更复杂的是,几乎在除了哥特式建筑之外的所有方面——经济形态、政治组织技术、文化成就,西欧的封建社会都可以看做一处文明的陷落带。它的陷落不只是相对于后来的近代,更是相对于此前的上古社会,相对于那个民主、文化与商业同样繁荣的希腊城邦世界,相对于那个建立在罗马法和银行金融系统之上的地中海商业帝国,这其实正是它的“中世纪”(Middle Age)得名的由来。
当传统中国以天朝帝国自居时,进入世界并不构成我们的文化焦虑,当时的问题是世界如何进入中国,通过朝贡体系、册封制度、羁縻府州制、土司制等等。而今,进入世界的焦虑产生了这样的白日梦:如果没有西方在近代的入侵,我们也将像西方一样自行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因此,西方的入侵并不是带来、而是打断了中国内在的资本主义进程。作为证据,十三四世纪出现在北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也被我国学者证明同时(约当明朝中后期)出现在江南地区的丝绸业。这种说法不能解释的是,从明朝中后期到一八四○年,一个王朝,五六百年的历史过去了,为什么中国的资本主义迟迟走不出萌芽的状态?如果资本主义只意味着生产领域的雇佣关系,那么我国在汉代动辄就使用上千人的冶铁作坊,其雇佣规模远超明代中后期的江南丝绸业,为什么没有人把汉代看做资本主义的萌芽期?就因为西欧的资本主义萌芽只出现在十三四世纪?
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是相对于完整形态的资本主义而言的,而完整形态的资本主义并没有在北意大利生成,而是源发于英伦三岛,作为独一无二的圈地运动的结果,而后借助拿破仑战争完成对西欧的覆盖;换言之,资本主义即便对西欧也并非是必然性的历史现象,更不必奢谈资本主义的全球化。这个有关偶然性/必然性的历史辩证法还可以推得更远:比如,如果不曾在苏美尔地区跃出文明的第一道曙光,文明对旧大陆的辐照是不是必然的?这个问题并不像它乍听起来那样荒诞,因为,至少按旧大陆的文明定义,另一半的新大陆是没有而且可以不产生文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