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落实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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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代的发展,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公正、公平、公开、廉洁、文明、高效的现代司法理念正在逐渐形成,对执法办案中的监督工作也是全方位、多方面的。有党委、人大、政府等领导机关的监督,有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也有检察机关内部的执法执纪监督。“一案三卡”制度就是检察机关内部推行的一项监督制度,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行为而出台,实现了案件当事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办案人员、办案部门自我监督的有机结合,有效地增强了干警公正执法、廉洁文明办案的自觉性,对促进办案质量有着重大积极作用。“一案三卡”制度在我院推行两年多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与难题。
  
   一、主要做法
  
  自05年7月以来,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三卡”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我院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对查办的每起职务犯罪案件均有“三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做到件件有落实。实行该制度以来,我院没有发现一起办案人员在办案中违反办案制度与纪律的事件;没有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逃跑等办案安全事故;没有发现刑讯逼供侵犯人权的人和事;没有违反高检院“六个严禁”规定情况的发生。“一案三卡”制度的施行,规范了干警们办案的秩序,保障了干警办案的安全,确保了一线办案干警的廉洁自律,保证了“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同时,带动和促进了干警自身素质的提高,全面促进了队伍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全院呈现出新风新貌: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的同志多了、钻研业务,奋发向上的同志多了,全身心投入工作、争创佳绩的同志多了,树立起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1、加强教育,取得成效。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检察纪律和高检院、省市院领导关于加强办案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帮助干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充分认识在办案中实行“一案三卡”监督办法的重要性,较好地做到“三个认清”,克服“三种情绪”。一是认清执法办案工作的现状,克服盲目乐观、“没有必要”的思想情绪;二是认清“一案三卡”监督办法的合法性,克服“怕麻烦”的思想情绪;三是认清确立先进执法理念的重要性,克服部分办案人员“应付了事”的思想情绪。让大家明确“一案三卡”不是一项程序而是一项制度,要不折不扣的按制度行事,明确推行“一案三卡”不但是办案工作的需要,更是上级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办案监督,确保办案质量的要求,从而为“一案三卡”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通过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广大干警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了,认清了树立先进执法理念的重要性,变“要我接受监督”为“我要接受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单一的监督向检察业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实施监督的转变。
   2、领导重视,各负其责。自“一案三卡”制度推行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强调“一案三卡”制度的重要性;要求部门领导亲自督促所管辖部门对该制度的落实,自侦部门能积极主动的自觉实行“一案三卡”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抓好“一案三卡”制度的监督与落实。另一方面,推行“一岗双责”,层层把关,点面结合,形成整体合力:办案承办人负责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严守时间规定规范填写;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严格把关,对填写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审核,跟踪监督,明确监督人,加强督查力度。
  3、细化流程,规范制度。实行“一案三卡”过程中,注重加强对本院所办案件的案前、案中、案后的一体监督:(1)加强案前预案工作。自侦部门查办案件时,在制订侦查计划的同时,也要制订办案安全工作计划,完善办案安全工作预案,使办案安全与办案过程同步计划。(2)加强案中监督工作。查办案件时,纪检监察部门同志做到亲临办案现场,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督促办案人员注重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监督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3)加强案后统计工作。由于每起案件办理时间跨度长短不一,为了更好的落实“一案三卡”制度,真正发挥出监督作用,我院特别设计了“一案三卡”登记簿,掌握立案、侦查终结等几个重要时间点,一一进行登记,对自侦部门所办案件做到宏观掌握。每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每个环节纪检监察部门随时掌握动态,以便全程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和不安全苗头,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严格责任,切抓实效。没有责任的追究,监督就不能真正落实到位,为此我院落实“一案三卡”制度,注重责任的严格追究。(1)做好回访监督工作,到被访单位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的情况,以有效的监督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根据了解的情况进行区别对待,认真处理,对反映办案人员违法违纪和为检不廉的,严格按照《纪律处罚条例》执行。(2)将“一案三卡”制度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坚持做到部门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一案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3) 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处理,对“一案三卡“制度执行不力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违法违纪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按纪律规定对直接办案人员予以处理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执行“一案三卡”制度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题
  
  加强“一案三卡”的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狠抓制度落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的关键所在,这二年多来,德兴市院纪检组不断总结强化监督的做法,形成了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执行“一案三卡”制度的落实。但在制度的落实中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和难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刻。办案干警存在认识上模糊的现象,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推行“一案三卡”监督制度的意义,认为这项工作并不是办案工作所必需的,是可有可无的,甚至认为“与己无关”而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往往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督促下被动的执行,导致纪检部门的监督手段常常被实际操作中催促与提醒代替,不能实现真正的监督。
  二是执行程序不规范。“一案三卡”制度本身对由谁执行“一案三卡”的填写、报送纪检部门备案等执行程序上有着严格安排,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干警思想上不夠重视,查办案件时只重视案件本身的查办程序,对“一案三卡”的填写、备案等程序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导致推诿现象的出现,极易发生填写不规范的隐患,不利于纪检监督部门的及时监督。
  
   三、对进一步完善“一案三卡”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纳入目标管理考评,界定责任范围。建议将“一案三卡”纳入到对相关业务科室的目标管理考评中,“一案三卡”制度的执行,不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首先是自侦部门的办案工作内容之一,因此为增强相关业务科室落实“一案三卡”制度的责任心,应将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相关业务科室的目标管理中作为考评项。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建议加大对“一案三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在各基层院自我检查的基础上,上级院可组成检查组或组织各基层院之间交叉进行,每半年在各基层院检查一次制度落实情况,将检查情况向领导汇报,引起领导高度重视,对执行情况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以督促“一案三卡”制度得到更好的贯彻与执行。
  三是改进“办案告知卡”形式。实际操作中办案人员认为,“案件告知卡”与审查讯问笔录的时间是一致的,告知权利与义务也是一致的,可以将两者统一起来,精简程序,更便于操作。建议将“办案告知卡”的相关内容:办案人员应告知事项与案件当事人和证人对办案人员执法执纪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案件当事人、证人在法律诉讼中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义务等放入审查讯问笔录首页,既能确保在讯问时做到告知,又能简便易行、达到高效。
  四是扩大适用范围,实现全程监督。由于“一案三卡” 只针对自侦部门,导致案件在批捕、起诉阶段无法适用“一案三卡”制度,不能真正做到对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不诉、撤案)、提起公诉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建议将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也纳入到“一案三卡”制度适用的范围内,加强对批捕、起诉等环节的监督,做到不使任何一处需监督的地方出现监督空白。使“一案三卡”制度成为整个检察机关强化内部制约的有效方式,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对内部几个部门的制约,真正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有效的立体监督网络。
  实行“一案三卡”制度是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迫切需要,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案件质量的内在要求,是落实高检院“从严治检”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它的实施对于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运行,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促进检察人员廉洁从检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只有针对检察工作特点,紧贴办案工作的实际,不断作出有益的探索,提出切实可行的做法,才能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监督方式,完善“一案三卡”制度,将干警的全部执法活动置于领导、群众和当事人的监督之下,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检察纪律要求,又简便易行、高效管用,既便于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约束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使“一案三卡”制度成为一项能对执法办案工作多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督的较为科学的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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