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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安监发[2014]127号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市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制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生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现予发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生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4年9月28日(联系人:张玉娟;联系电话:63917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