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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41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潍政办发[2015]26号),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诸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法》(诸政办发[2014]19号)。从国务院、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层层加强了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