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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刊自国家统计局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决定于1985年4月在河北、陕西和上海二省一市进行一次深入的生育力抽样调查。这次调查是继“全国1‰生育率调查”和“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又一次对我国妇女生育状况的深入调查。这次调查的特点是,较前两次调查更加深入,内容更加详细、全面,仅个人调查表就包括与育龄妇女有关的七个部分约200个问题。这次调查作为“世界生育力调查”项目的一部份,将吸取该活动项目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