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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郴政办函[2012]95号北湖区、苏仙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为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