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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主要目的是减少部分人因一时情绪化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但现行立法条文仅作了一般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仍有一些需要明确和完善的空间。对此,可借鉴域外制度成熟经验,通过区分情形设置不同长度的冷静期、明确除外适用情形、建立和完善配套咨询和调解制度等方式,更好地发挥该制度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和社会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