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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2年,五十年沧桑砥砺,五十年风雨耕耘,始终坚持服务“三农三牧”的经营宗旨,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自治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党和政府联系农牧民最好的金融纽带。2005年8月20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区内88家旗县(市、区)联社、5家独立法人社发起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承担起对全区农信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