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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当今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之一——司法独立的视角剖析出我国检察职权配置上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司法独立也就包含法院独立和检察院独立。法院要保持独立必须有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的监督,而检察院自身要能独立行使检察权就要从包括经费制度、人事任免制度、工作领导体制等各方面加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