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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最早见于甲骨文,本指乐器和声音的相应和谐,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谐”,本指音韵的和洽,引申为协调关系或适当状态。,“和”、“谐”合用表达了人们对匀称、适当、适中和协调的追求。古代的和谐观意在强调一种有价值的普遍的和谐关系。“和”还与“中”合用,称为“中和”。“中”,本为正中、适当、恰当、适量,在哲学上是指相对于事物的两个极端而言,意在强调“度”的分界。“中和”也就是指“适中、适度与和谐”,并成为儒家人生哲学中核心理论“中庸”的主要内容。孔孟以“和”为目的的“中庸”之道,强调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