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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考生李晓燕2007年参加第一次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因仓促上阵,准备不足。对所报志愿了解不够,特别是没有看《招生章程》,结果所报院校虽然总分够了投档线,档案被投进所报的招生院校但她所报的几个专业都是热门专业,分数比较高,而且所报学校在分专业时,实行志愿优先,设了专业级差。李晓燕的分数不够报考专业录取分数线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因此被退档。无奈她选择复读,2008年李晓燕在重新高考后,填报志愿时,吸取上一年失误的教训,对自己所选学校,认真细致地进行了解,认真阅读所选学校《招生章程》,对专业录取规则非常熟悉,并且还咨询了该校招生工作人员。在报考院校时不仅考虑了学校录取最低分,还同时考虑了专业录取的专业级差问题,结果被相对理想的高校和专业录取。
郭老师在线:
考生李晓燕的案例揭示了在填报志愿“知彼”时,需要重点研读《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当年的《招生章程》。它一般包括学校的全称、办学性质、收费标准、主管部门、录取规则等内容。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法规性文件,学校依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各级招生部门依据《招生章程》对高校进行有效监督,这样就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同时也增加了考生知情权。在一定程度缓解了学校和考生之间在填报志愿时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武器。
考生和家长对于《招生章程》的各项要求要全面了解,尤其对其中的录取规则更要逐字逐句阅读直到弄懂弄通,如录取规则中如何分专业问题,各院校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大体有两种情况:分数优先或志愿优先。
我们先看第一种情况:分数优先
如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第六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种情况:志愿优先
志愿优先当中就是在录取专业时设置专业级差,不同的学校对专业级差分数的设置也各有不同。有的级差是5分,有的级差是3分或1分,有的是各个专业之间都设级差,有的则是只在部分顺序专业之间设级差。如吉林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第十条:“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1、2志愿间,2、3志愿间级差各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根据分数和所报专业顺序进入专业。”
由于各校录取专业规则的差异,对考生的录取走向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考生如果了解高校的规则就可以巧妙地利用政策有效规避志愿的风险。
下面用具体的案例来做一下说明:考生A、B、C、D均为黑龙江省理科考生,在2008年高考中同时报考了吉林大学新闻学。考生A考了609分,1志愿填报该专业;考生B的分数是611分,2志愿填报该专业,考生C是614分,3志愿填报该专业,考生D是615分,5志愿填报该专业,经过级差换算后考生D报考该专业的高考总分为:615-6=609(因为,吉林大学的招生规则是除1、2、3志愿,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5志愿相当于3志愿和2志愿差三分和1志愿差6分)而考生A为 609分,考生B 为611-3=608 ,考生C是614-6=608,均为608分。如果该专业录取一名则是考生A被录取。如录取两名时则考生A和考生D被录取。如果录取三名则考生B被录取(因为相同分数时看顺序)。这是所报院校设专业级差的录取走向。
如果报考没有设专业级差的学校,比如说报考分数优先的大连理工则录取顺序依次为D C B A(因为分数优先,在分专业时分数高的先被录)。从这个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掌握专业录取的原则对于考生来讲是何等重要。此外,关于《招生章程》中的其他要求,考生也应当重视,如在填报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时要从所报学校的《招生章程》中了解所报院校的院校级差情况,即招不招二志愿考生?在什么情况下招收二志愿考生?再次,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还必须通过《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加分政策的表述,通过表述了解学校对待加分的态度,是投档承认,分专业时也承认;还是投档承认,分专业时按实际文化课考分分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等等。
除了以上几点外,还要关注《招生章程》中对相关科目成绩的要求、收费标准等其他要求。总之,对《招生章程》的了解越详细越好,弄不清楚的要及时向院校招生办进行咨询,因为它是你报考院校的重要依据。
(编校 刘馨)
考生李晓燕2007年参加第一次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因仓促上阵,准备不足。对所报志愿了解不够,特别是没有看《招生章程》,结果所报院校虽然总分够了投档线,档案被投进所报的招生院校但她所报的几个专业都是热门专业,分数比较高,而且所报学校在分专业时,实行志愿优先,设了专业级差。李晓燕的分数不够报考专业录取分数线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因此被退档。无奈她选择复读,2008年李晓燕在重新高考后,填报志愿时,吸取上一年失误的教训,对自己所选学校,认真细致地进行了解,认真阅读所选学校《招生章程》,对专业录取规则非常熟悉,并且还咨询了该校招生工作人员。在报考院校时不仅考虑了学校录取最低分,还同时考虑了专业录取的专业级差问题,结果被相对理想的高校和专业录取。
郭老师在线:
考生李晓燕的案例揭示了在填报志愿“知彼”时,需要重点研读《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当年的《招生章程》。它一般包括学校的全称、办学性质、收费标准、主管部门、录取规则等内容。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法规性文件,学校依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各级招生部门依据《招生章程》对高校进行有效监督,这样就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同时也增加了考生知情权。在一定程度缓解了学校和考生之间在填报志愿时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武器。
考生和家长对于《招生章程》的各项要求要全面了解,尤其对其中的录取规则更要逐字逐句阅读直到弄懂弄通,如录取规则中如何分专业问题,各院校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大体有两种情况:分数优先或志愿优先。
我们先看第一种情况:分数优先
如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第六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种情况:志愿优先
志愿优先当中就是在录取专业时设置专业级差,不同的学校对专业级差分数的设置也各有不同。有的级差是5分,有的级差是3分或1分,有的是各个专业之间都设级差,有的则是只在部分顺序专业之间设级差。如吉林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第十条:“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1、2志愿间,2、3志愿间级差各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根据分数和所报专业顺序进入专业。”
由于各校录取专业规则的差异,对考生的录取走向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考生如果了解高校的规则就可以巧妙地利用政策有效规避志愿的风险。
下面用具体的案例来做一下说明:考生A、B、C、D均为黑龙江省理科考生,在2008年高考中同时报考了吉林大学新闻学。考生A考了609分,1志愿填报该专业;考生B的分数是611分,2志愿填报该专业,考生C是614分,3志愿填报该专业,考生D是615分,5志愿填报该专业,经过级差换算后考生D报考该专业的高考总分为:615-6=609(因为,吉林大学的招生规则是除1、2、3志愿,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5志愿相当于3志愿和2志愿差三分和1志愿差6分)而考生A为 609分,考生B 为611-3=608 ,考生C是614-6=608,均为608分。如果该专业录取一名则是考生A被录取。如录取两名时则考生A和考生D被录取。如果录取三名则考生B被录取(因为相同分数时看顺序)。这是所报院校设专业级差的录取走向。
如果报考没有设专业级差的学校,比如说报考分数优先的大连理工则录取顺序依次为D C B A(因为分数优先,在分专业时分数高的先被录)。从这个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掌握专业录取的原则对于考生来讲是何等重要。此外,关于《招生章程》中的其他要求,考生也应当重视,如在填报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时要从所报学校的《招生章程》中了解所报院校的院校级差情况,即招不招二志愿考生?在什么情况下招收二志愿考生?再次,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还必须通过《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加分政策的表述,通过表述了解学校对待加分的态度,是投档承认,分专业时也承认;还是投档承认,分专业时按实际文化课考分分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等等。
除了以上几点外,还要关注《招生章程》中对相关科目成绩的要求、收费标准等其他要求。总之,对《招生章程》的了解越详细越好,弄不清楚的要及时向院校招生办进行咨询,因为它是你报考院校的重要依据。
(编校 刘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