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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的界限,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可以选择采用递延法或债务法进行核算。在所得税核算的几种方法中,应付税款法最简单,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债务法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相对较高,但核算的难度和繁琐程度也是最高的。2005年8月12日,财政部公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