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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化企业参与文化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面对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不够多、舆情敏感性不够强和平台治理不够完善等现状,建议健全行业协会自律约束,以更加综合化、统筹化视角,增强数字文化企业主体参与文化治理的主动性;促进数字媒体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共赢,优化网络舆论生态;规范平台管理相关法律,促使平台企业与内容生产商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共同净化产业创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