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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推进,河道的运输功能、灌溉作用逐渐消退。人们对河道的依赖性随之降低,对河道的保护意识也日趋淡化。从过去单一的临河民居违法建设,发展到工业厂房、市场、道路、桥梁、管道等在河道管理范围的违法建设;从未按照河道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临河建筑建设到未获得许可(即河道管理范围建筑、设施建设项目许可)。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违法占用、建设;从少量垃圾人河、占河,到大面积的填塞河道;从个人违法到法人违法、群体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