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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针对非公企业党的工作状况难掌握的问题,建立了“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要求非公经济组织申请注册和年检时,要申报从业人员中党员及党组织等情况;针对党的工作难覆盖问题,建立健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要求凡是有3名以上党员的非公企业,必须建立党组织和有指导员指导党建工作;针对党组织活动难问题,建立“党组织活动保障”制度,从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时间、阵地等方面,提出了税前列支、党费返还、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等一系列规定和政策倾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