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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检验步行负荷试验对腰椎管狭窄症的临床诊断价值。方法以腰椎管狭窄症手术治疗的患者109例(男67例、女42例)为对象。对根据术前步行负荷试验前后自觉症状和特征的变化来判定神经损害类型和责任部位这一方法进行讨论。结果全部病例都有自觉症状的变化,而确定有临床体征变化77例(71%)。对神经损害类型的判定产生变化的11例(10%),重新确定责任部位的11例(10%),对神经损害类型和责任部位的判定都改变的1例。结论步行负荷试验对腰椎管狭窄症的神经损害类型和责任部位的判定是有效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