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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政治的经典形式是政党政治,这在《新青年》看来不过是少数人的游戏,不配称为民主,不能代表“国民总意”。因此,它推崇的是数量意义上的国民政治,甚至用国民运动的方式来推进。1919年12月出版的该杂志上有《(新青年)宣言》(陈独秀),该文宣称“我们虽不迷信政治万能,但承认政治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生活。而且相信真的民主政治,必会把政权分配到人民全体,就是有限制,也是拿有无职业做标准,不拿有无财产做标准
至于政党,我们也承认它是运用政治应有的方法,但对于一切拥护少数人私利或一阶级利益,眼中没有全社会幸福的政党,永远不忍加入。”
议会框架中的政党政治本身就是民主政治,因其代表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利益从而形成不同的政党,这是现代政治的自然形态。这个世界没有全民党,任何政党号称代表全民利益在事实上也不可能(全民在利益上注定是彼此冲突的)。就是《新青年》后来自己形成的政党,亦非全民,而是专注代表工农。
出于对政党政治的否定,《新青年》主张全民介入,把政权分配到人民全体。如果它仅仅体现在选举权上,理论上没问题,但在操作上必然有一个渐进过程。即使英美,全民普选亦非一蹴而就。可是,《新青年》在中国民主刚起步时,即试图以短跑速度实现民主全民化。
这种激进主义民主更典型地体现在《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上,该文发表于《每周评论》第2s号。陈独秀指出“若没有社会制裁,那自专、利己、贪得心,谁也不免,这就是一人或少数人专制所以不能存在的根本。根本救济的方法,只有‘平民征服政府’。由多数的平民——学界、商会、农民团体、劳工团体——用强力发挥民主政治精神(各种平民团体以外,不必有什么政党),叫那少数的政府当局和国会议员,都低下头来听多数平民的命令。”这就是“把政权分配到人民全体”的政治运作。
如果说前清是主权在君主之手的“一人专制”,北洋是主权在政府之手的“少数人专制”,那么,陈独秀主张由“多数平民 用强力发挥民主政治精神”,并让政府和议员一律听从平民裁决,难道就不会形成多数专制?五四人虑不及此,反而将它视为“真的民主政治”。此处盲区在于,五四新文化反专制,不是用宪政,而是用民主,这种多数人直接统治的民主,不仅无以革除专制,反而在它成功时,更容易使自己成为比以前更严厉的专制。
现代民主政治是专业政治,需要专人专务,并非所有平民都可以直接参与,除了选举。因此现代民主政治必然是诉诸政党形态的代表政治而非全民政治。全民直接介入政治,乃是民主本身的倒退,它由民主进化而获得的间接民主,又倒退到古希腊水平的直接民主。在直接民主的干预下,“无论内政、外交、政府、国会都不能违背平民团体的多数意思,”这意思固然明白“不能让少数人垄断政权 ”但,排除政府和议会的平民多数就可以垄断政权了吗?
我们需要的民主,并不应该是数量标准上的民主,而是在意见和利益的不同诉求中,多数人与少数人可以“共和”的民主。否则,像这里声张的多数无疑获得了支配并胁迫少数的绝对权力,这种民主在还没有获得政权时就具备了极权主义的基因。
针对五四民主之误,我们可以谈谈意大利学者萨托利的看法。他的《民主新论》第一卷第五章题为“被统治的民主与统治的民主”,在他看来,现代民主号称民主,其实是多数人“被统治的民主”,而非多数人直接“统治的民主”。对此,该书译者有一段精彩介绍,仿佛就是针对五四民主,这里不妨摘录“在复杂庞大的现代社会,以公民亲自参与政治决策为基础的直接民主,只能导致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和权威贬值的政治后果。现代民主只能是‘被统治的民主’,即统治的少数统治被统治的多数这一既定事实下的民主,其关键并不在于被统治的多数亲自掌握和行使政治权力,而在于有效制约统治的少数,这样才能防止个人独裁,另一方面,实现民主的目标,最基本的前提是确保公民的个人自由,首先是政治自由,从而防止民主走向自己的反面,多数专制。”
至于政党,我们也承认它是运用政治应有的方法,但对于一切拥护少数人私利或一阶级利益,眼中没有全社会幸福的政党,永远不忍加入。”
议会框架中的政党政治本身就是民主政治,因其代表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利益从而形成不同的政党,这是现代政治的自然形态。这个世界没有全民党,任何政党号称代表全民利益在事实上也不可能(全民在利益上注定是彼此冲突的)。就是《新青年》后来自己形成的政党,亦非全民,而是专注代表工农。
出于对政党政治的否定,《新青年》主张全民介入,把政权分配到人民全体。如果它仅仅体现在选举权上,理论上没问题,但在操作上必然有一个渐进过程。即使英美,全民普选亦非一蹴而就。可是,《新青年》在中国民主刚起步时,即试图以短跑速度实现民主全民化。
这种激进主义民主更典型地体现在《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上,该文发表于《每周评论》第2s号。陈独秀指出“若没有社会制裁,那自专、利己、贪得心,谁也不免,这就是一人或少数人专制所以不能存在的根本。根本救济的方法,只有‘平民征服政府’。由多数的平民——学界、商会、农民团体、劳工团体——用强力发挥民主政治精神(各种平民团体以外,不必有什么政党),叫那少数的政府当局和国会议员,都低下头来听多数平民的命令。”这就是“把政权分配到人民全体”的政治运作。
如果说前清是主权在君主之手的“一人专制”,北洋是主权在政府之手的“少数人专制”,那么,陈独秀主张由“多数平民 用强力发挥民主政治精神”,并让政府和议员一律听从平民裁决,难道就不会形成多数专制?五四人虑不及此,反而将它视为“真的民主政治”。此处盲区在于,五四新文化反专制,不是用宪政,而是用民主,这种多数人直接统治的民主,不仅无以革除专制,反而在它成功时,更容易使自己成为比以前更严厉的专制。
现代民主政治是专业政治,需要专人专务,并非所有平民都可以直接参与,除了选举。因此现代民主政治必然是诉诸政党形态的代表政治而非全民政治。全民直接介入政治,乃是民主本身的倒退,它由民主进化而获得的间接民主,又倒退到古希腊水平的直接民主。在直接民主的干预下,“无论内政、外交、政府、国会都不能违背平民团体的多数意思,”这意思固然明白“不能让少数人垄断政权 ”但,排除政府和议会的平民多数就可以垄断政权了吗?
我们需要的民主,并不应该是数量标准上的民主,而是在意见和利益的不同诉求中,多数人与少数人可以“共和”的民主。否则,像这里声张的多数无疑获得了支配并胁迫少数的绝对权力,这种民主在还没有获得政权时就具备了极权主义的基因。
针对五四民主之误,我们可以谈谈意大利学者萨托利的看法。他的《民主新论》第一卷第五章题为“被统治的民主与统治的民主”,在他看来,现代民主号称民主,其实是多数人“被统治的民主”,而非多数人直接“统治的民主”。对此,该书译者有一段精彩介绍,仿佛就是针对五四民主,这里不妨摘录“在复杂庞大的现代社会,以公民亲自参与政治决策为基础的直接民主,只能导致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和权威贬值的政治后果。现代民主只能是‘被统治的民主’,即统治的少数统治被统治的多数这一既定事实下的民主,其关键并不在于被统治的多数亲自掌握和行使政治权力,而在于有效制约统治的少数,这样才能防止个人独裁,另一方面,实现民主的目标,最基本的前提是确保公民的个人自由,首先是政治自由,从而防止民主走向自己的反面,多数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