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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你是没有骨气的文人!(郭沫若《屈原》)
改文:你这没有骨气的文人!(一演员改)
解说:“这”字比“是”字更能表达出一种愤恨和怨怒,“是”只是客观地判断,无强烈的感情色彩。
原文:纵横百余里,回乱成荒地(吴玉章《和朱总司令游南泥湾》)
改文:纵横百余里,剿回成荒地(服务员小张改)
解说:把“回乱”改为“剿回”,揭示出南泥湾的荒废是因封建统治者镇压人民起义造成的,而不是回民起义造成的,使读者看到了历史的真面目。
原文:原驰腊象(毛泽东《沁园春•雪》)
改文:原驰蜡象(臧克家改)
解说:“腊”只表“腊月”之意,无色彩感;而“蜡”则可表白色,“蜡象”与上文的“银蛇”正好相对。
原文:眼看朋辈成新鬼(鲁迅《惯于长夜过春时》)
改文:忍看朋辈成新鬼(自改)
解说:“眼看”没有“忍着承受”的悲愤意味。
原文:地湿厌闻天竺雨,月明来听景阳钟(元·萨天锡《无题》)
改文:地湿厌看天竺雨,月明来听景阳钟(山东一老人改)
解说:“闻”与“听”意思重复,诗句最忌重复,而“看”更能体现作者当时情态。
原文:春风又到江南岸(宋·王安石《泊船瓜洲》)
改文:春风又绿江南岸(自改)
解说:“绿”较“到”字写活了江南的勃勃生机,又流露出喜悦兴奋的心情。
原文:红杏枝头春意浓(宋·宋祁《玉楼春》)
改文:红杏枝头春意闹(自改)
解说:非一“闹”字,不能形容其杏之红,其红之浓。“闹”将无“声”的景象变成有“声”的意味。日常经验里的视觉、听觉等感觉被彼此打通,多层次地将审美的精微感受传达出来。
原文:昨夜数枝开(唐·齐己《早梅》)
改文:昨夜一枝开(郑谷改)
解说:“数”枝梅开不算早,“一”枝梅开才是真正的“早”。
原文:前村月落一江水(唐·高适《钱塘江》)
改文:前村月落半江水(骆宾王改)
解说:高适写完诗句就继续赶路,他途经钱塘江时正值月落,细看江潮,发现月落时,江潮随风而退,只有半江之水。一字之改,更合事理。
原文:从大门而入(清代一江洋大盗的诉状)
改文:从犬门而入(讼师改)
解说:从大门而入,那就要重判,而从犬门而入,那最多只是小偷小摸,事实上,诉状呈到县衙,县官果真以小偷小摸之罪论处,对这个强盗只是稍作责罚,便把他释放了。
原文:阳澄湖口发现浮尸一具(湖口居民的呈文)
改文:阳澄湖中发现浮尸一具(讼师改)
解说:“湖中”比“湖口”的范围更大,不至于把居住于湖口的人家牵连进人命案中去,湖口人家都说,这一字更改,真是火烧莲花寺——妙哉(庙灾)!
原文:用斧杀人(状文)
改文:甩斧杀人(讼师改)
解说:“用”斧杀人是故意的,要重判罪;而“甩”斧杀人则是无意的,只是一种过失罪,一定可以轻判,由此可见讼师之“高明”。
改文:你这没有骨气的文人!(一演员改)
解说:“这”字比“是”字更能表达出一种愤恨和怨怒,“是”只是客观地判断,无强烈的感情色彩。
原文:纵横百余里,回乱成荒地(吴玉章《和朱总司令游南泥湾》)
改文:纵横百余里,剿回成荒地(服务员小张改)
解说:把“回乱”改为“剿回”,揭示出南泥湾的荒废是因封建统治者镇压人民起义造成的,而不是回民起义造成的,使读者看到了历史的真面目。
原文:原驰腊象(毛泽东《沁园春•雪》)
改文:原驰蜡象(臧克家改)
解说:“腊”只表“腊月”之意,无色彩感;而“蜡”则可表白色,“蜡象”与上文的“银蛇”正好相对。
原文:眼看朋辈成新鬼(鲁迅《惯于长夜过春时》)
改文:忍看朋辈成新鬼(自改)
解说:“眼看”没有“忍着承受”的悲愤意味。
原文:地湿厌闻天竺雨,月明来听景阳钟(元·萨天锡《无题》)
改文:地湿厌看天竺雨,月明来听景阳钟(山东一老人改)
解说:“闻”与“听”意思重复,诗句最忌重复,而“看”更能体现作者当时情态。
原文:春风又到江南岸(宋·王安石《泊船瓜洲》)
改文:春风又绿江南岸(自改)
解说:“绿”较“到”字写活了江南的勃勃生机,又流露出喜悦兴奋的心情。
原文:红杏枝头春意浓(宋·宋祁《玉楼春》)
改文:红杏枝头春意闹(自改)
解说:非一“闹”字,不能形容其杏之红,其红之浓。“闹”将无“声”的景象变成有“声”的意味。日常经验里的视觉、听觉等感觉被彼此打通,多层次地将审美的精微感受传达出来。
原文:昨夜数枝开(唐·齐己《早梅》)
改文:昨夜一枝开(郑谷改)
解说:“数”枝梅开不算早,“一”枝梅开才是真正的“早”。
原文:前村月落一江水(唐·高适《钱塘江》)
改文:前村月落半江水(骆宾王改)
解说:高适写完诗句就继续赶路,他途经钱塘江时正值月落,细看江潮,发现月落时,江潮随风而退,只有半江之水。一字之改,更合事理。
原文:从大门而入(清代一江洋大盗的诉状)
改文:从犬门而入(讼师改)
解说:从大门而入,那就要重判,而从犬门而入,那最多只是小偷小摸,事实上,诉状呈到县衙,县官果真以小偷小摸之罪论处,对这个强盗只是稍作责罚,便把他释放了。
原文:阳澄湖口发现浮尸一具(湖口居民的呈文)
改文:阳澄湖中发现浮尸一具(讼师改)
解说:“湖中”比“湖口”的范围更大,不至于把居住于湖口的人家牵连进人命案中去,湖口人家都说,这一字更改,真是火烧莲花寺——妙哉(庙灾)!
原文:用斧杀人(状文)
改文:甩斧杀人(讼师改)
解说:“用”斧杀人是故意的,要重判罪;而“甩”斧杀人则是无意的,只是一种过失罪,一定可以轻判,由此可见讼师之“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