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政府合法性依据之一,政府公信力存在自身的价值意蕴和内在要求。当前频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反映出地方政府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失,也暴露了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诸多缺陷。遵循“以人为本”原则探索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有力提升,需要从建立和完善透明的政策传播机制、有力的政策执行机制、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官员选拔和晋升机制、专门的公务员诚信考评机制等方面,以此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社会公众与地方政府之间保持良好的信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