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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是和儒家思想的三大范畴“仁”“礼”“和”结合起来的,他赋予音乐审美以新的内涵,提高了音乐的作用。其音乐美学思想影响了几千年来我国传统音乐的发展,即使是在音乐形式繁富多变的今天,也有它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礼治 德育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也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他好学不倦,掌握了多种音乐技艺,同时他还懂得作曲。据《史记》记载,孔子曾对鲁大师说作曲之道;他曾“正乐”,经他整理,《诗经》音乐才“雅颂各得其所”。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是与儒家思想的三大范畴“仁”“礼”“和”密不可分的。孔子将音乐定位于“成人”,以“仁”为音乐的核心和出发点,把“乐”与“礼”的相互促进、相互节制作为实现“仁”的方式,把“和”视为衡量音乐的最高准则和音乐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这也就奠定了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基础。
一 “乐”与“仁”
孔子从其思想核心“仁”出发去观察和解决音乐问题,从而得出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独特见解,并且孔子的全部音乐美学思想也深刻体现了他关于“仁”的学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孔子所看重的“乐”之美不仅是其外在的形式,更在于其内在“仁体”的呈现,“成于乐”即要求人们通过音乐的陶冶,完善自我,成就一个完满的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融入了他“仁学”的道德理性,是为人生的,只有体现“仁”的光辉,并能培养“仁”之情感的“尽善尽美”的音乐才是他所推崇的。其音乐思想是其“仁学”的延伸和发展,“仁”是孔子音乐美学的核心和出发点。孔子所以推崇音乐就在于以“乐”为纽带,促进个体人格的丰盈和完善,恢复并发展传统的“礼乐”文化,实现个人与社会乃至宇宙天地万物的和谐,从而达到“天下归仁”的理想。
二 “乐”与“礼”
孔子的音乐思想是与“礼”紧密相联的,孔子的音乐观主要也是在“礼”与“乐”的相互关系中得以体现的。“乐统同,礼辨异”(《礼记·乐记》),孔子的“礼”是关于个人的行为规范和社会的文明秩序,是由外向内的;“乐”在孔子看来是自由愉快、轻松活泼的心理体验,是由内及外的。“礼”以示区别,“乐”以企交融,孔子认为二者不但相辅相成,而且相互节制。
“礼乐相节”,不但要求“以礼节乐”,而且包括“以乐节礼”。“礼”“乐”只有相互节制,才能使“乐”合于“礼”,“礼”融于“乐”。孔子的“礼”与“乐”是融为一体的,“礼乐相节”的实质和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相成。孔子关于“礼”与“乐”关系的阐述,一方面规范和制约了所谓的“淫乐、奢乐”,有利于音乐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把“礼”的秩序与“乐”的心理净化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乐”有其外在的形式,“礼”有其内在的心理依据,共同体现了原始的和谐精神。
三 “乐”与“和”
“和”是我国音乐美学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建立在阴阳五行学说的基础之上。庄子提出“以乐为和”、“乐以道和”,赋予“和”较高的地位。孔子把“和”当作是衡量音乐的最高准则和音乐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音乐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乐”之和来达到“天地人和”。孔子对当时“郑卫之音”的评价也体现了他“和”为美的音乐理想。他说“郑声淫”(《论语·卫灵公》),郑卫一带地处中原,经济发达,人们的观念也比较开放,加上“郑卫之音”继承了水平较高的商音乐的传统,讲究艺术技巧,能充分自由地宣泄情感,这就违背了“和”的音乐准则和“温柔敦厚”的诗教宗旨,所以孔子才“恶郑声之乱雅乐”(《论语·阳货》),将“郑声”作为“雅乐”的对立面。“和”不仅是孔子衡量音乐的最高准则,而且还是对音乐作用的归纳,是音乐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通过音乐自身的“和”来实现“人和”乃至“宇宙之和”等更为广泛的意义。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音乐思想,还相当完整地表现在《乐记》一书中。《乐记》在强调礼与乐的结合时认为“乐也者,情之不可变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关乎人情矣”。这样音乐在政治的指导下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也足以说明儒家强调音乐社会功能的特点。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说:“礼者,所以立身也;乐,所以成性也”。显然,孔子所指的“乐”,并非单纯的音乐,而仍是带有他的儒家是非道德伦理观念的“乐”,只不过是较前面的“乐”更高了一个层次。“乐无关知识、技艺”,孔子的弦外之音使我们认识到,音乐是与他的儒家学说以一种特殊方式结合起来的,同“仁”、同“善”结合在一起,初步阶段是以“诗”熏陶,接着授以礼制知识,到最后则以一种美学层面的方式——“乐教”(或者称“美育”)来潜移默化,使之成为孔子所要求的“仁”。“美”与“善”在这里已经以一种更高的层次合一了。
综合来说,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是和他的道德伦理观念结合起来的,他赋予音乐审美以新的内涵,提高了音乐的作用,使之不仅作为娱乐的方式和表情达意的方式,还作为传递思想、道德、伦理主张的重要形式。在美学的层面,孔子综合儒家各种伦理道德学说与音乐做一次交融,产生了其音乐美学的思想。音乐是孔子安放其思想的场所,思想更重要于“场所”,而运用这一“场所”孔子更好地施行了他的儒家教育。中国的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影响深远,至今为业界所认同的音乐美学原理也源于传统。但作为现代人,固守传统是无为的,只有取传统之精华,去其糟粕,适应时代的变革,才能发展、开拓出新的美学思想。
参考文献:
[1] 王佳:《试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中的“礼”与“仁”》,《音乐探索》,2003年。
[2] 李昊:《试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作者简介:韩志超,女,1966—,石家庄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幼儿师范教育,工作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
关键词:礼治 德育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也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他好学不倦,掌握了多种音乐技艺,同时他还懂得作曲。据《史记》记载,孔子曾对鲁大师说作曲之道;他曾“正乐”,经他整理,《诗经》音乐才“雅颂各得其所”。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是与儒家思想的三大范畴“仁”“礼”“和”密不可分的。孔子将音乐定位于“成人”,以“仁”为音乐的核心和出发点,把“乐”与“礼”的相互促进、相互节制作为实现“仁”的方式,把“和”视为衡量音乐的最高准则和音乐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这也就奠定了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基础。
一 “乐”与“仁”
孔子从其思想核心“仁”出发去观察和解决音乐问题,从而得出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独特见解,并且孔子的全部音乐美学思想也深刻体现了他关于“仁”的学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孔子所看重的“乐”之美不仅是其外在的形式,更在于其内在“仁体”的呈现,“成于乐”即要求人们通过音乐的陶冶,完善自我,成就一个完满的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融入了他“仁学”的道德理性,是为人生的,只有体现“仁”的光辉,并能培养“仁”之情感的“尽善尽美”的音乐才是他所推崇的。其音乐思想是其“仁学”的延伸和发展,“仁”是孔子音乐美学的核心和出发点。孔子所以推崇音乐就在于以“乐”为纽带,促进个体人格的丰盈和完善,恢复并发展传统的“礼乐”文化,实现个人与社会乃至宇宙天地万物的和谐,从而达到“天下归仁”的理想。
二 “乐”与“礼”
孔子的音乐思想是与“礼”紧密相联的,孔子的音乐观主要也是在“礼”与“乐”的相互关系中得以体现的。“乐统同,礼辨异”(《礼记·乐记》),孔子的“礼”是关于个人的行为规范和社会的文明秩序,是由外向内的;“乐”在孔子看来是自由愉快、轻松活泼的心理体验,是由内及外的。“礼”以示区别,“乐”以企交融,孔子认为二者不但相辅相成,而且相互节制。
“礼乐相节”,不但要求“以礼节乐”,而且包括“以乐节礼”。“礼”“乐”只有相互节制,才能使“乐”合于“礼”,“礼”融于“乐”。孔子的“礼”与“乐”是融为一体的,“礼乐相节”的实质和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相成。孔子关于“礼”与“乐”关系的阐述,一方面规范和制约了所谓的“淫乐、奢乐”,有利于音乐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把“礼”的秩序与“乐”的心理净化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乐”有其外在的形式,“礼”有其内在的心理依据,共同体现了原始的和谐精神。
三 “乐”与“和”
“和”是我国音乐美学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建立在阴阳五行学说的基础之上。庄子提出“以乐为和”、“乐以道和”,赋予“和”较高的地位。孔子把“和”当作是衡量音乐的最高准则和音乐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音乐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乐”之和来达到“天地人和”。孔子对当时“郑卫之音”的评价也体现了他“和”为美的音乐理想。他说“郑声淫”(《论语·卫灵公》),郑卫一带地处中原,经济发达,人们的观念也比较开放,加上“郑卫之音”继承了水平较高的商音乐的传统,讲究艺术技巧,能充分自由地宣泄情感,这就违背了“和”的音乐准则和“温柔敦厚”的诗教宗旨,所以孔子才“恶郑声之乱雅乐”(《论语·阳货》),将“郑声”作为“雅乐”的对立面。“和”不仅是孔子衡量音乐的最高准则,而且还是对音乐作用的归纳,是音乐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通过音乐自身的“和”来实现“人和”乃至“宇宙之和”等更为广泛的意义。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音乐思想,还相当完整地表现在《乐记》一书中。《乐记》在强调礼与乐的结合时认为“乐也者,情之不可变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关乎人情矣”。这样音乐在政治的指导下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也足以说明儒家强调音乐社会功能的特点。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说:“礼者,所以立身也;乐,所以成性也”。显然,孔子所指的“乐”,并非单纯的音乐,而仍是带有他的儒家是非道德伦理观念的“乐”,只不过是较前面的“乐”更高了一个层次。“乐无关知识、技艺”,孔子的弦外之音使我们认识到,音乐是与他的儒家学说以一种特殊方式结合起来的,同“仁”、同“善”结合在一起,初步阶段是以“诗”熏陶,接着授以礼制知识,到最后则以一种美学层面的方式——“乐教”(或者称“美育”)来潜移默化,使之成为孔子所要求的“仁”。“美”与“善”在这里已经以一种更高的层次合一了。
综合来说,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是和他的道德伦理观念结合起来的,他赋予音乐审美以新的内涵,提高了音乐的作用,使之不仅作为娱乐的方式和表情达意的方式,还作为传递思想、道德、伦理主张的重要形式。在美学的层面,孔子综合儒家各种伦理道德学说与音乐做一次交融,产生了其音乐美学的思想。音乐是孔子安放其思想的场所,思想更重要于“场所”,而运用这一“场所”孔子更好地施行了他的儒家教育。中国的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影响深远,至今为业界所认同的音乐美学原理也源于传统。但作为现代人,固守传统是无为的,只有取传统之精华,去其糟粕,适应时代的变革,才能发展、开拓出新的美学思想。
参考文献:
[1] 王佳:《试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中的“礼”与“仁”》,《音乐探索》,2003年。
[2] 李昊:《试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作者简介:韩志超,女,1966—,石家庄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幼儿师范教育,工作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