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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长辈在去世前立遗嘱将财产遗赠孙辈的情况,而受遗赠人往往在年龄、身体健康程度等原因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有所限制,其意思表示的表达存在往往障碍而由其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表达。但多数情况下,其父母又是法定继承人,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对所涉遗产存在诉求,则对遗赠的意思表示问题往往成为司法实践中矛盾冲突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