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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施暴,少女怀孕。但歹徒拒不认罪,警方苦于证据不足,无可奈何。
为了告倒罪犯,年仅16岁的少女忍辱负重,生下了孩子。亲子鉴定铁证如山,罪犯最终锒铛入狱。
1998年4月初的一天,河南省登封市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晚饭后,爸爸妈妈外出加班干活去了,三个弟弟也到邻居家看电视去了,家里只剩下罗小萍一个人。她闩上门,在烛光下专心致志地写作业。再有两个月,她就要参加升学考试了。
小萍家很穷,连电都用不起,平时点蜡烛照明。烛光很暗,她伏在桌上写了一会儿作业,眼睛就发酸。她揉了揉眼睛,一抬头,吓了一跳:不知何时,后院的邻居吴中林已经站到面前,正直愣愣地看着自己,眼睛里闪着淫邪的光。
门是闩着的,他是怎么进来的?小萍正要问话,吴中林已经吹灭了蜡烛,紧紧地抱住她欲行不轨。她惊叫起来,大喊:“爸爸、爸爸——”并本能地拼命反抗。吴中林抽出一把尖刀压在她的脖子上,恶狠狠地说:“再喊我就戳死你!”
小萍完全被吓懵了,30岁的吴中林恶狼一般摧残了她。事后,吴中林用手中的尖刀在她面前晃了晃说:“对谁也别说,要不我杀了你!”说罢扬长而去。
小萍痛哭失声,一边哭着,一边洗了澡、洗了内裤。她洗去了“脏东西”,却也洗去了足以告倒恶棍的罪证。
然后,她把头蒙在被窝里,偷偷地哭了整整一夜。
一夜未合眼的她,决定忍气吞声,不把此事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父母——歹徒手中的尖刀还在眼前晃来晃去,令她心惊胆战;再说,在这偏僻的小山村里,女人的贞操同生命一样重要,自己被强暴的事如果传开了,还怎么活啊?一个16岁的少女,一个偏僻山村的女孩,一个正在读书的女学生,在恐惧与耻辱的双重压力下,还能作出什么选择呢?
但她怎么也摆脱不了心理的阴影。白天,她在课堂上常常走神发呆;夜晚,她噩梦不断,梦见那个满口黄牙的恶魔面目狰狞。原本天真活泼的花季少女,一下子变得沉默寡言,精神委靡。可惜,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太忙了,迟迟没有注意到女儿的变化。直到麦收季节,小萍恶心呕吐,茶饭不思,家人还以为女儿患病了。然而吃药打针数日,却一直不见好转。
父母带女儿到登封市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对于他们来说,检查结果无异于晴天霹雳:小萍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在父母的追问下,小萍哭着诉说了那不堪回首的一幕。
震惊。愤怒。羞辱。母女俩抱头痛哭,父亲紧握着拳头,咬牙大骂:“吴中林,你这个畜生!”
小萍不得不辍学回家。
女儿受辱,并不幸怀孕,老实巴交的小萍父母一时不知所措:报案吧,传出去毁了女儿的名声,一家人都抬不起头;忍了吧,实在难以咽下这口恶气!
思来想去,罗家人决定与吴中林“私了”。数天后的一个夜晚,小萍的父亲与一位本家侄子把吴中林叫到了村南头的小河边,逼问事实真相。然而吴中林对强奸一事矢口否认,并称当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到小萍家去过。小萍的父亲怒不可遏,伙同侄子对吴中林一阵拳打脚踢,吴仍不承认。见此情景,罗父当即喊来女儿与吴中林面对面地质证,小萍气得半天才说出话来:“就是他,就是他这个坏蛋!”
吴中林仍大叫冤枉。罗家人提出,如果他能够承担小萍人工流产的一切费用,即可就此“私了”,他们保证不再追究他的责任。
吴中林态度强硬,声称自己没有干坏事,不应拿一分钱。在此情况下,罗父开始怀疑女儿说了谎话,可能另有隐情瞒着自己,觉得冤枉了吴中林,竟向他赔起不是,并掏出200元钱往他的口袋里塞。吴中林说:“事儿弄清楚就行了,钱我不要!”这更加深了罗父对女儿的怀疑。
回到家里,父母再三追问女儿“到底是谁造的孽”,小萍痛哭不止。她没有想到,歹徒把罪恶推脱得一干二净,父母竟也不相信自己了。
“爸、妈,女儿说的都是实话啊!他不承认,我到公安局告他!”小萍豁出去了。此前她只想保住名声,委曲求全;孝顺的她更不愿违背父母“私了”意愿。而现在,她愤怒到了极点,她要告倒那恶棍,让他坐牢!
“告他?你以后还有脸见人吗?我们一家人还抬得起头吗?”父亲喝问。
“小萍,那个畜生死不承认,公安局拿他有啥办法?”母亲哭道。
她低下头,无言以对。是啊,就算豁出去告他,他死不承认,谁能证明呢?到时事情传开了,却又告不倒他,该怎么办啊?
于是,她听从了父母的安排,准备去医院引产,吃个哑巴亏算了。然而,正在这时候,不知村里人从哪里听到了一些风声,关于小萍的种种流言传播开来,有人说她作风轻浮,勾引男人。父亲气急败坏,一天夜里,将她暴打一顿后推出了家门:“你再也别回这个家了!”父亲赶她出门,一则因为惧怕村民的流言,二则怀疑女儿骗了他。
夜,漆黑一片;泪,长流不止。她拖着5个月的身孕,孤独地摸索在夜间的土路上。数月来,她茶饭不思,夜不能寐,身体已极度虚弱,巨大的精神压力更使她难得片刻安宁。她昏倒了,昏倒在深夜的乡村里。
第二天,邻村一位好心的大嫂救了她。她哭诉了一切。她说,她真想一死了之,但她死了,就不能惩治那个恶棍了,所以她要活下来,要到公安局告他。
大嫂把她送回了家,力劝她的父母报案。看着面黄肌瘦、憔悴不堪的女儿,父母的心像针扎一样疼,他们终于改变了主意。1998年9月7日,罗父走进了公安机关。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出动,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吴中林。
吴中林,1968年生,已婚,有一个9岁的女儿。
然而吴中林拒不承认所犯罪行。办案民警多次提审他,他说来说去总是那几句话:“我是清白的”、“我没有强奸小萍”、“我和她没那回事儿”。 法律只重证据。仅有受害人的诉述,而没有其他充分、有效的证据,自然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罪认定,警方的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困境。综合分析,办案人员判断吴中林实施了犯罪,但苦于没有证据,无可奈何。
小萍的父母后悔不已,埋怨女儿道:“早说不报案不报案,你偏要告,现在好了,弄得风风雨雨,今后的日子咋过啊!”
小萍整日以泪洗面,万念俱灰。这次,她真的想死了。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家人走到哪里,都有乡亲指指点点。一个未婚少女,挺着个大肚子,巨大的压力可想而知。
小萍试图上吊自杀,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和痛苦,有好几次,绳子已经套到了脖子上,但她最终选择了坚强地活下去。
她顾不上脸面了,逢人便讲她的“丑闻”,然后问对方:“咋样才能告倒他。”
问了一个又一个人。有人嘲讽她,有人羞辱她,她咬紧牙关,一声不吭,把泪水往肚子里咽。虽然也有不少好心人对她深表同情,但都劝她不要再告了,把孩子“打掉算了”,然后远走高飞,再也不要回来了。
她不愿意远走高飞,可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天长大了,她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于是她决定先做引产手术,等身体恢复后再想办法告那个恶棍。
在母亲的陪同下,她到登封市一家医院去做引产手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医生听说她的情况后,告诉她“亲子鉴定”可以证明胎儿是不是吴中林的亲生子,但必须把孩子生下来才能进行鉴定。
她详细咨询了有关亲生鉴定的情况,工工整整地记在本本上。她毫不犹豫地作出了决定:生下孩子,再告吴中林!
父母坚持反对她把孩子生下来,因为孩子是“孽种”,生下来后就成了难题:是送给别人,还是自己抚养?更何况,未婚先孕已经成为当地的特大丑闻,如今还要把孩子生下来,这种奇耻大辱,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简直是一场灾难。
她在父母面前长跪不起,哭声悲凄:“爸、妈,女儿要么死在你们面前,要么生下孩子,把姓吴的告进大牢!孩子我自己抚养,孩子没有罪啊!”
哭声撕碎了父母的心,父母流着泪点了点头。亲情终于显示出了超越一切世俗的力量,一家人重又紧紧团结在一起了。
然而,就在父母精心调理女儿的生活时,计生部门的干部却找上门来,把小萍带到了乡计生办,要她做引产手术,因为她是“计划外怀孕”。
小萍向登封市妇联求助。市妇联对她的悲惨遭遇深表同情,及时与市计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系,并呼吁:为了保护未成年少女小萍的合法权益,为了惩治罪犯,请特许小萍生下这个特殊的胎儿,并且不做超生处罚。
在多方努力和关照下,小萍的问题很快得到妥善解决。为了确保小萍及胎儿的安全与健康,小萍被接到市计生委,由专人照顾她的饮食起居。社会各界的关爱,更坚定了她告倒罪犯的决心。
1998年12月22日,一个女婴呱呱坠地。虽然是早产,但婴儿健康正常。小生命哪里知道,她的第一声啼哭即是对亲生父亲的有罪宣判!
本来,警方准备待女婴满月后,母女身体状况良好时,再采血进行亲子鉴定。但小萍已经等不及了,小孩刚过半个月,她就请求办案民警采血化验。
1999年1月11日,登封市公安局依法提取了小萍、女婴及吴中林三人的血样,送往洛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亲子鉴定。
一个星期后,洛阳医专的法医专家出具了权威的亲子鉴定报告。报告称:根据人类遗传规律,孩子的基因必然来自父母双方。分析送检的ABO血型及STR系统的18种基因检测结果,均符合遗传规律,故不排除吴中林与罗小萍所生女婴的亲生关系。根据亲子鉴定有关理论推算,吴中林与该女婴有亲生关系的相对机会为999974%。结论:吴中林系罗小萍所生女婴的亲生父亲。
面对科学鉴定,吴中林仍拒不认罪。他抵赖说:“这东西我不相信。”然而铁证如山,2月9日,吴中林终于在作恶11个月后被依法逮捕。
不久,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先后十几次询问,吴中林依然守口如瓶,不承认强奸的事实。
5月5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庭上,小萍声泪俱下,一年多来的屈辱和痛苦化成了悲愤的控诉。公诉人历来客观冷静,而这一次,检察官的指控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闻者无不动容——
我们都知道,16岁,对于一个少女来讲,正值花季。16岁正是为理想、为目标奋斗的年龄,这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命运的年龄。罗小萍有自己的梦想,有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可她从来没有想到,在大门紧闭的夜晚,自己正在做功课的时候,一双魔爪却伸向了自己,被禽兽不如的邻居奸污。从此,她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作为一个质朴的农村小姑娘,她不愿让别人知道,默默忍受着痛苦,吃不好,睡不好,无法安心学习。两个月后得知怀孕,不得不离开学校。在保守落后的农村,未婚少女被强奸怀孕,我们无法想象,她的精神承受了多么大的压力,她的心灵遭受了多么大的创伤……
被告人吴中林终于承认与小萍发生过性关系,但又狡辩说不是强奸,而是小萍自愿的。
抵赖和谎言在科学和法律面前不堪一击。经审理,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吴中林利用胁迫手段奸淫妇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5月20日宣判那天,小萍没有到庭。当消息传到她所在的那个小山村时,她正抱着5个多月的女儿。受尽屈辱的少女哭干了眼泪之后,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为了告倒罪犯,自己含泪生下了罪犯的“孽种”,年仅16岁就作了母亲,其中苦味谁人能解!所幸,法律最终战胜了邪恶,科学最终战胜了谎言,耻辱已经洗雪,尊严已经讨回,一切都是值得的!
小萍忍辱生子告倒强奸犯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传遍了当地城乡,所有的流言蜚语尽消。人们不再嘲讽她,羞辱她,而是向她表示深深的敬意。
邻村一位名叫高扬的青年,专程到小萍家中看望她,并公开向她求婚。“你这样自尊自爱、不畏世俗的女子,才真正值得人去爱,去珍惜!”小伙子深情地对她说,他愿意和她结为终身伴侣,并且愿意把小萍的女儿当作亲生女儿对待。
伤痕累累的小萍,太需要关怀和爱了,17岁的她接受了小伙子纯真的爱情。
当初,小萍如果忍气吞声,做了引产手术,罪犯就会永远逍遥法外,恐怕她心灵的创伤一辈子也难以愈合。但刚烈的少女忍辱负重,产下女婴作为铁证,最终依靠法律把罪犯送进监狱,而且赢得了自己的尊严和一个英俊青年的真爱。我们向她表示深深的敬意,更向她表示深深的祝福。M (责编 周华)
为了告倒罪犯,年仅16岁的少女忍辱负重,生下了孩子。亲子鉴定铁证如山,罪犯最终锒铛入狱。
1998年4月初的一天,河南省登封市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晚饭后,爸爸妈妈外出加班干活去了,三个弟弟也到邻居家看电视去了,家里只剩下罗小萍一个人。她闩上门,在烛光下专心致志地写作业。再有两个月,她就要参加升学考试了。
小萍家很穷,连电都用不起,平时点蜡烛照明。烛光很暗,她伏在桌上写了一会儿作业,眼睛就发酸。她揉了揉眼睛,一抬头,吓了一跳:不知何时,后院的邻居吴中林已经站到面前,正直愣愣地看着自己,眼睛里闪着淫邪的光。
门是闩着的,他是怎么进来的?小萍正要问话,吴中林已经吹灭了蜡烛,紧紧地抱住她欲行不轨。她惊叫起来,大喊:“爸爸、爸爸——”并本能地拼命反抗。吴中林抽出一把尖刀压在她的脖子上,恶狠狠地说:“再喊我就戳死你!”
小萍完全被吓懵了,30岁的吴中林恶狼一般摧残了她。事后,吴中林用手中的尖刀在她面前晃了晃说:“对谁也别说,要不我杀了你!”说罢扬长而去。
小萍痛哭失声,一边哭着,一边洗了澡、洗了内裤。她洗去了“脏东西”,却也洗去了足以告倒恶棍的罪证。
然后,她把头蒙在被窝里,偷偷地哭了整整一夜。
一夜未合眼的她,决定忍气吞声,不把此事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父母——歹徒手中的尖刀还在眼前晃来晃去,令她心惊胆战;再说,在这偏僻的小山村里,女人的贞操同生命一样重要,自己被强暴的事如果传开了,还怎么活啊?一个16岁的少女,一个偏僻山村的女孩,一个正在读书的女学生,在恐惧与耻辱的双重压力下,还能作出什么选择呢?
但她怎么也摆脱不了心理的阴影。白天,她在课堂上常常走神发呆;夜晚,她噩梦不断,梦见那个满口黄牙的恶魔面目狰狞。原本天真活泼的花季少女,一下子变得沉默寡言,精神委靡。可惜,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太忙了,迟迟没有注意到女儿的变化。直到麦收季节,小萍恶心呕吐,茶饭不思,家人还以为女儿患病了。然而吃药打针数日,却一直不见好转。
父母带女儿到登封市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对于他们来说,检查结果无异于晴天霹雳:小萍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在父母的追问下,小萍哭着诉说了那不堪回首的一幕。
震惊。愤怒。羞辱。母女俩抱头痛哭,父亲紧握着拳头,咬牙大骂:“吴中林,你这个畜生!”
小萍不得不辍学回家。
女儿受辱,并不幸怀孕,老实巴交的小萍父母一时不知所措:报案吧,传出去毁了女儿的名声,一家人都抬不起头;忍了吧,实在难以咽下这口恶气!
思来想去,罗家人决定与吴中林“私了”。数天后的一个夜晚,小萍的父亲与一位本家侄子把吴中林叫到了村南头的小河边,逼问事实真相。然而吴中林对强奸一事矢口否认,并称当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到小萍家去过。小萍的父亲怒不可遏,伙同侄子对吴中林一阵拳打脚踢,吴仍不承认。见此情景,罗父当即喊来女儿与吴中林面对面地质证,小萍气得半天才说出话来:“就是他,就是他这个坏蛋!”
吴中林仍大叫冤枉。罗家人提出,如果他能够承担小萍人工流产的一切费用,即可就此“私了”,他们保证不再追究他的责任。
吴中林态度强硬,声称自己没有干坏事,不应拿一分钱。在此情况下,罗父开始怀疑女儿说了谎话,可能另有隐情瞒着自己,觉得冤枉了吴中林,竟向他赔起不是,并掏出200元钱往他的口袋里塞。吴中林说:“事儿弄清楚就行了,钱我不要!”这更加深了罗父对女儿的怀疑。
回到家里,父母再三追问女儿“到底是谁造的孽”,小萍痛哭不止。她没有想到,歹徒把罪恶推脱得一干二净,父母竟也不相信自己了。
“爸、妈,女儿说的都是实话啊!他不承认,我到公安局告他!”小萍豁出去了。此前她只想保住名声,委曲求全;孝顺的她更不愿违背父母“私了”意愿。而现在,她愤怒到了极点,她要告倒那恶棍,让他坐牢!
“告他?你以后还有脸见人吗?我们一家人还抬得起头吗?”父亲喝问。
“小萍,那个畜生死不承认,公安局拿他有啥办法?”母亲哭道。
她低下头,无言以对。是啊,就算豁出去告他,他死不承认,谁能证明呢?到时事情传开了,却又告不倒他,该怎么办啊?
于是,她听从了父母的安排,准备去医院引产,吃个哑巴亏算了。然而,正在这时候,不知村里人从哪里听到了一些风声,关于小萍的种种流言传播开来,有人说她作风轻浮,勾引男人。父亲气急败坏,一天夜里,将她暴打一顿后推出了家门:“你再也别回这个家了!”父亲赶她出门,一则因为惧怕村民的流言,二则怀疑女儿骗了他。
夜,漆黑一片;泪,长流不止。她拖着5个月的身孕,孤独地摸索在夜间的土路上。数月来,她茶饭不思,夜不能寐,身体已极度虚弱,巨大的精神压力更使她难得片刻安宁。她昏倒了,昏倒在深夜的乡村里。
第二天,邻村一位好心的大嫂救了她。她哭诉了一切。她说,她真想一死了之,但她死了,就不能惩治那个恶棍了,所以她要活下来,要到公安局告他。
大嫂把她送回了家,力劝她的父母报案。看着面黄肌瘦、憔悴不堪的女儿,父母的心像针扎一样疼,他们终于改变了主意。1998年9月7日,罗父走进了公安机关。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出动,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吴中林。
吴中林,1968年生,已婚,有一个9岁的女儿。
然而吴中林拒不承认所犯罪行。办案民警多次提审他,他说来说去总是那几句话:“我是清白的”、“我没有强奸小萍”、“我和她没那回事儿”。 法律只重证据。仅有受害人的诉述,而没有其他充分、有效的证据,自然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罪认定,警方的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困境。综合分析,办案人员判断吴中林实施了犯罪,但苦于没有证据,无可奈何。
小萍的父母后悔不已,埋怨女儿道:“早说不报案不报案,你偏要告,现在好了,弄得风风雨雨,今后的日子咋过啊!”
小萍整日以泪洗面,万念俱灰。这次,她真的想死了。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家人走到哪里,都有乡亲指指点点。一个未婚少女,挺着个大肚子,巨大的压力可想而知。
小萍试图上吊自杀,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和痛苦,有好几次,绳子已经套到了脖子上,但她最终选择了坚强地活下去。
她顾不上脸面了,逢人便讲她的“丑闻”,然后问对方:“咋样才能告倒他。”
问了一个又一个人。有人嘲讽她,有人羞辱她,她咬紧牙关,一声不吭,把泪水往肚子里咽。虽然也有不少好心人对她深表同情,但都劝她不要再告了,把孩子“打掉算了”,然后远走高飞,再也不要回来了。
她不愿意远走高飞,可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天长大了,她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于是她决定先做引产手术,等身体恢复后再想办法告那个恶棍。
在母亲的陪同下,她到登封市一家医院去做引产手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医生听说她的情况后,告诉她“亲子鉴定”可以证明胎儿是不是吴中林的亲生子,但必须把孩子生下来才能进行鉴定。
她详细咨询了有关亲生鉴定的情况,工工整整地记在本本上。她毫不犹豫地作出了决定:生下孩子,再告吴中林!
父母坚持反对她把孩子生下来,因为孩子是“孽种”,生下来后就成了难题:是送给别人,还是自己抚养?更何况,未婚先孕已经成为当地的特大丑闻,如今还要把孩子生下来,这种奇耻大辱,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简直是一场灾难。
她在父母面前长跪不起,哭声悲凄:“爸、妈,女儿要么死在你们面前,要么生下孩子,把姓吴的告进大牢!孩子我自己抚养,孩子没有罪啊!”
哭声撕碎了父母的心,父母流着泪点了点头。亲情终于显示出了超越一切世俗的力量,一家人重又紧紧团结在一起了。
然而,就在父母精心调理女儿的生活时,计生部门的干部却找上门来,把小萍带到了乡计生办,要她做引产手术,因为她是“计划外怀孕”。
小萍向登封市妇联求助。市妇联对她的悲惨遭遇深表同情,及时与市计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系,并呼吁:为了保护未成年少女小萍的合法权益,为了惩治罪犯,请特许小萍生下这个特殊的胎儿,并且不做超生处罚。
在多方努力和关照下,小萍的问题很快得到妥善解决。为了确保小萍及胎儿的安全与健康,小萍被接到市计生委,由专人照顾她的饮食起居。社会各界的关爱,更坚定了她告倒罪犯的决心。
1998年12月22日,一个女婴呱呱坠地。虽然是早产,但婴儿健康正常。小生命哪里知道,她的第一声啼哭即是对亲生父亲的有罪宣判!
本来,警方准备待女婴满月后,母女身体状况良好时,再采血进行亲子鉴定。但小萍已经等不及了,小孩刚过半个月,她就请求办案民警采血化验。
1999年1月11日,登封市公安局依法提取了小萍、女婴及吴中林三人的血样,送往洛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亲子鉴定。
一个星期后,洛阳医专的法医专家出具了权威的亲子鉴定报告。报告称:根据人类遗传规律,孩子的基因必然来自父母双方。分析送检的ABO血型及STR系统的18种基因检测结果,均符合遗传规律,故不排除吴中林与罗小萍所生女婴的亲生关系。根据亲子鉴定有关理论推算,吴中林与该女婴有亲生关系的相对机会为999974%。结论:吴中林系罗小萍所生女婴的亲生父亲。
面对科学鉴定,吴中林仍拒不认罪。他抵赖说:“这东西我不相信。”然而铁证如山,2月9日,吴中林终于在作恶11个月后被依法逮捕。
不久,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先后十几次询问,吴中林依然守口如瓶,不承认强奸的事实。
5月5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庭上,小萍声泪俱下,一年多来的屈辱和痛苦化成了悲愤的控诉。公诉人历来客观冷静,而这一次,检察官的指控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闻者无不动容——
我们都知道,16岁,对于一个少女来讲,正值花季。16岁正是为理想、为目标奋斗的年龄,这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命运的年龄。罗小萍有自己的梦想,有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可她从来没有想到,在大门紧闭的夜晚,自己正在做功课的时候,一双魔爪却伸向了自己,被禽兽不如的邻居奸污。从此,她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作为一个质朴的农村小姑娘,她不愿让别人知道,默默忍受着痛苦,吃不好,睡不好,无法安心学习。两个月后得知怀孕,不得不离开学校。在保守落后的农村,未婚少女被强奸怀孕,我们无法想象,她的精神承受了多么大的压力,她的心灵遭受了多么大的创伤……
被告人吴中林终于承认与小萍发生过性关系,但又狡辩说不是强奸,而是小萍自愿的。
抵赖和谎言在科学和法律面前不堪一击。经审理,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吴中林利用胁迫手段奸淫妇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5月20日宣判那天,小萍没有到庭。当消息传到她所在的那个小山村时,她正抱着5个多月的女儿。受尽屈辱的少女哭干了眼泪之后,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为了告倒罪犯,自己含泪生下了罪犯的“孽种”,年仅16岁就作了母亲,其中苦味谁人能解!所幸,法律最终战胜了邪恶,科学最终战胜了谎言,耻辱已经洗雪,尊严已经讨回,一切都是值得的!
小萍忍辱生子告倒强奸犯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传遍了当地城乡,所有的流言蜚语尽消。人们不再嘲讽她,羞辱她,而是向她表示深深的敬意。
邻村一位名叫高扬的青年,专程到小萍家中看望她,并公开向她求婚。“你这样自尊自爱、不畏世俗的女子,才真正值得人去爱,去珍惜!”小伙子深情地对她说,他愿意和她结为终身伴侣,并且愿意把小萍的女儿当作亲生女儿对待。
伤痕累累的小萍,太需要关怀和爱了,17岁的她接受了小伙子纯真的爱情。
当初,小萍如果忍气吞声,做了引产手术,罪犯就会永远逍遥法外,恐怕她心灵的创伤一辈子也难以愈合。但刚烈的少女忍辱负重,产下女婴作为铁证,最终依靠法律把罪犯送进监狱,而且赢得了自己的尊严和一个英俊青年的真爱。我们向她表示深深的敬意,更向她表示深深的祝福。M (责编 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