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与青春有关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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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结束后发榜的那个黄昏,我、于茗信还有朱俊楚再次聚首,我们横七竖八坐在有风的屋顶,肆无忌惮地抽着烟,直到最后一根在每个人的嘴里传着吸了一口,天边已经涌上瑰丽晚霞,夜晚前夕的天幕闪烁的幽光从硕大的百叶间默默的透过,射在地上有斑驳的光影。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那样的黄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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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高中的那会,韩寒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坏小子,只出了一本《三重门》,但还是已经有许多人喜欢他,朱俊楚就是其中一个。
  我记得朱俊楚那个时候为了效仿韩寒,特意蓄起了长发,还加入了学校的体育队,每天披星戴月地练习长跑。
  那个时候,于茗信和我早已在学校里声名远播,低年级的学弟见到我们后,都会一声不吭地绕道而行,女生们更是会在距离我们百米之遥时,就会调头跑开,即便是老师们见了我们,都会皱起眉头,做出一脸倒大霉的模样。在那个单纯的校园时代,我们两个就像是流感病毒,人见人恨,花见花败,车见爆胎。
  
  ㊁..........................................................
  于茗信和我是发小,打小我俩就从来不玩捉迷藏那么低级的游戏,我们偷院子阿姨的向日葵,我们爬到屋顶从上面往经过的人们头上吐痰玩,从那个时候起,我俩就具备了一切坏孩子所拥有的全部特质。
  由于于茗信的妈妈和我妈同在一个厂工作,因此我俩就像亲兄弟一样,有时候他在我家里吃饭睡觉,有时候我挤在他的床上看着从窗户外洒进来的月光。
  说起来,朱俊楚还是我跟于茗信的救命恩人。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我和于茗信就跟人干了一场,对方是个金毛,异常嚣张,开学第一天拦住我们俩要烟钱,明摆着的勒索,我只能说这孩子眼神不好,挑谁不好,偏偏选上我们。于是我们俩就把他给打了。可是第二天,当我们两个溜达到操场,便看见那个金毛打着绷带领着一群人朝我们奔来,气势如虹。那天的战斗最终以我和于茗信的惨败而告终,若不是突然传来一阵“老师来了”的惊呼,我想金毛是不会放弃复仇的机会的。
  而那一声空穴来风的“老师来了”,就是朱俊楚喊的。
  后来说起那天的事情,朱俊楚却怎么都不肯承认自己有喊过那一嗓子。说是这样说,但是在医院养伤的期间,朱俊楚一直在照顾我跟于茗信,甚至拖家带口的把他的妹妹朱程程都叫到了医院。
  我还记得朱程程出现的那天下午,阳光格外的温暖。
  她从朱俊楚的身后俏皮地探出鬼脸,冲着病床上的我和于茗信笑得一脸得意。
  我注意到眼前的这个女生,眉目澄澈,笑容清浅,像一朵莲花一样有着干净明媚的青春笑颜。
  望着她清浅的笑容,我的心轻轻地飘了起来,她让我看到了青春里,另外一种弥足珍贵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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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院没多久,我就听到了金毛从实验楼二楼摔下来的消息,不用猜都知道,这是于茗信干的。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于茗信开始在学校有了点名气,后来我们三个人走在学校里的时候,便会有人指指点点,再后来,于茗信不知道从哪收了一群飞扬跋扈的学生在校园里招摇过市,我们成了真正的小混混了。
  我也是从那时起,开始渐渐地和朱程程接触。她总是喜欢两手托腮,坐在我对面听我给她讲我和于茗信小时候的事。那个时候我已经很久没有与于茗信坐在一起好好的聊天了,所以当朱程程每每听完故事,继而追问关于于茗信的事情时,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时光已经在我和于茗信流淌了好多年。
  我知道,朱程程是喜欢于茗信的,这一点,不难从青春期女孩绯红的脸颊上看出。
  
  ㊃..........................................................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你喜欢一个人,唯独他却贪恋于另外一个人。
  我和朱程程都尝试了这种难以言说的痛苦,我喜欢她,从第一次在病房见到的时候起,就喜欢上她身上那种青春的美丽,然而她却执着地爱上于茗信,可是朱程程有一次在与我们吃饭的隙间,笑得灿烂如花地宣布她喜欢于茗信的时候,却在下一秒被于茗信冷漠地拒绝。
  所以我能体会朱程程此刻的心情。当我在人去楼空的天台找到抱着膝盖抽泣的她后,我只是轻轻地告诉她,这种心情,我懂。
  那天晚上,我的肩膀第一次被人依靠。
  后来,那件衣服我就再也没舍得穿过。
  
  ㊄..........................................................
  其实那天当我冲出餐馆去追朱程程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事:朱俊楚和于茗信热火朝天地干了一架,当时的朱俊楚看见于茗信在拒绝他妹妹时那不屑的表情,操起椅子就抡了过来,于茗信哪里受过这么大的屈辱,跑进餐馆的厨房就抢来一把菜刀,两个人一个是从小孤独惯了连死都不惧怕的主,另外一个是为了保护亲人能上刀山下火海的主,都恨不得把对方给吃了。
  等我了解完情况之后,我以我的名义分别约了于茗信和朱俊楚,朱俊楚到天台没一分钟于茗信后脚就上来了,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两个人眼里烧着火光就要干起来。
  喂,我叫住了他俩,然后指着我脚下两把锃亮的刀,说,用这个。说完我将两把刀踢打他们的身前。
  他们两个人盯着我看了又看,却迟迟没有任何一个人动手去捡刀。
  黄昏,悄无声息地在我们身上披上一件外衣。
  一支烟燃尽后,我走到他们中间,弯下腰捡起没人动过的刀,我说,都睁大眼睛看看,他是谁,他是不是你该用刀子对付的人。
  三个人,开始沉默,只有晚风经过时扬起的衣襟猎猎作响。
  不知道过了多久,于茗信转过身走下天台,临走前他背对着我们不冷不热地说,我从来都没承认过有他这个兄弟。
  他走了之后,朱俊楚说,刚才你为什么要拉住我,要不然,我非砍了这小子。
  直到朱俊楚也离开了,我才对着冷冷的月光说,因为,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
  
  ㊅..........................................................
  于茗信和朱俊楚彻底的决裂,我就像是一层牛奶,被他们两块饼干夹在中间,动弹不得。
  生活中唯一的一点希望就是每天送朱程程回家时,看她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的可爱表情,尽管她的演技无比糟糕,丝毫掩饰不住她对失去于茗信的悲伤。
  有时候,我会傻傻的一个人发着呆,想着如果有一天,朱程程发现了当她苦苦恋着一个人的时候,却有另外一个人在痴痴地守候着她,她会不会感动?
  这种奢侈的期望哪怕只是一丁点,便足以让我开心好几天。
  以至于当听到朱程程遭人挟持的消息时,我杀人的心都有了。
  消息是于茗信的一个同学告诉我们的,他说他在厕所不小心听到了几个人绑架朱程程的消息后先告诉了于茗信然后再来找了我们。半个小时后,我跟朱俊楚来到一个废旧车间,推开大门的一刹那,我就看见于茗信瘫倒在地上,毫无知觉,他的身子四周,全是殷红的鲜血。
  再次环顾周围,没有发现朱程程,只有一群染着黄毛的小混混。
  朱俊楚对着那群黄毛就喊,我妹妹要是少一根头发,我保证你们今天没一个能活着出去。
  这个时候从黄毛中间走出一个人,我这才看清,是金毛。金毛仰起头嚣张地大笑起来,说,你们还是考虑考虑自己能不能活着出去吧。
  朱俊楚已经赤手空拳地就冲了出去,我操起家伙也冲了出去。
  时隔多年后,当我们再次回想起那次的场面,依然惊心动魄,照朱俊楚的话说,那次真感觉就要把自己交代出去了。
  战斗进行到二十分钟之后,我搀扶着朱俊楚退到于茗信身边,与其说是退还不如说是被围攻了,我们两个人的力量实在难以与一群人抗衡。
  于茗信就是在这个时候苏醒过来的,他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伤痕累累的我们,然后他笑了笑,这是我长大后第一次看见他笑,然后他像是一头刚睡醒的狮子怒吼着冲向人群,我看着于茗信的背影,恍然明白,原来于茗信是喜欢朱程程的,他之所以拒绝她是为了我,他早已从我的眼神里看出我对朱程程的喜欢。否则,他怎么可能为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冲在最前面,为她而任意束手被人殴打,而更重要的是,他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我们这些兄弟……
  那天的战斗打得昏天暗地,我们好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地在同一战场战斗过了,直到学校的老师们闻讯赶来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没有一个倒下,我们架在彼此的肩上,身体不由自主地转着圈,转啊转啊,我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和于茗信偷院子阿姨的向日葵,爬到屋顶从上面往经过的人们头上吐痰玩的旧日时光……
  
  ㊆..........................................................
  我醒来的时候,第一个见到的就是朱程程。
  见我终于醒来,她抱着我就哭了起来,边哭边说,我还以为你再也醒不来呢,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不理我。
  我一头雾水,朱程程见我一脸纳闷,便告诉我,她已经听于茗信说了,是我第一个去救她的,而且还为了救她伤得最厉害,朱程程说,我一直以为只有我才会那么傻,但是我现在才明白,你才是世界上最傻最傻的人。然后她低下头,说,我喜欢你。
  请原谅我的自私,在听完朱程程从于茗信那里听来的假相后,我并没有鼓起勇气向她澄清事情的真相,我没有告诉她,其实那个最在意你第一时间赶去救你甚至为了你伤得遍体鳞伤的那个人,是于茗信。
  于茗信,跟你做了这么多年的兄弟,到现在我才明白,你的心是如此的温柔。
  
  ㊇..........................................................
  出院之后,我正式地脱离了那个圈子,朱俊楚也退了,继续干起了他的老本行,长跑运动员。只有于茗信继续混着,距离他的老大梦想已经无比接近。
  其实我是没有什么梦想的,但是朱程程说,考上了大学,就能够在那里找到自己的人生理想了,于是我开始认真地听课,仔细地记笔记。其实这么些年我都是为了能够和于茗信在一起,才故意在考试的时候睡觉的,所以现在追赶起来并没有很吃力。
  和朱程程的关系也渐入佳境,我开始可以牵着她的手,在黄昏的天台俯到她的耳边说着好听的情话了……
  高三的时候,于茗信完成了他的梦想成为了学校有名的一个大佬,朱俊楚的长跑速度为他考入体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我,也在高三分班考试中,第一次进入了学校的文科火箭班,当所有的老师以为我是在考试中作弊得来这个名额的时候,我在第一次月考中再次摘得第一名,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
  于茗信后来碰到一次就损我一次,他总是逢人就说,看见没,那个文科班的第一名是我最铁的哥们儿,以后要上北大的。
  高三的紧张让日子像流水一般匆匆而逝,临近最后冲刺阶段,于茗信放弃了考试,照他的话说,独木桥本来就窄,我就不跟你挤了。
  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们在大排档买醉到凌晨,我们喝了很多很多的酒,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流了很多很多的泪,我们还有很多梦没做,我们还有很多明天要走,我们对未来,一无所知却满怀信心……
  
  End..........................................................
  发榜的那天,我兑现了和于茗信的诺言,收到了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朱俊楚也收到了一所二本体育学院的通知书。
  那天的黄昏,我们横七竖八坐在有风的屋顶,肆无忌惮地抽着烟,直到最后一根在每个人的嘴里传着吸了一口,天边已经涌上瑰丽晚霞,夜晚前夕的天幕闪烁的幽光从硕大的百叶间默默的透过,射在地上有斑驳的光影。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那样的黄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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