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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一代合作事业的先驱者冯紫岗不仅在河南省大力推行各类合作经济事业,而且认真探讨合作社、合作文化的精神价值。他认为,合作事业不仅是一项经济事业,更是一项文化事业。一方面,各类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可以加速实现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和工业现代化;另一方面,合作社是一个文化组织,合作社本身所具有的平等互助原则以及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为核心的合作文化对于改造我国人们的精神面貌、道德修养、思想认识和文化水平等具有极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