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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目标定位于单纯的就业目标上,使得转移目标的定位出现偏差.为顺利实现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就必须矫正转移目标定位上的偏差,将转移目标重新定位于就业目标与城镇化目标的结合上,这样才能最终实现职业与身份的双重转换,在实现城镇化目标的同时,也实现就业目标.为此,必须进行相关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