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侵占、毁损或者擅自移动海洋观测站(点)及其设施,以及在海洋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海洋观测活动,有关海洋主管部门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2年6月1日起,我国历史上首部关于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管理的法律规范《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