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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资深经济学家魏杰教授,最近撰文就当前就业问题提出的几点 逆向思考。
正确看待当前的就业问题
当前再就业问题,以及就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社会各界都关注就业问题, 这是好的动向,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保证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但是,我们不能过度地夸大就业问题的严重性,尤其是不能消极地看待就业方面的问题, 不能因为就业方面有问题而减缓改革的力度,特别是放慢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我们不应该 把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过程中的利益磨擦,混为一谈。
讲求稳定是对的,但发展才是硬道理,没有发展,没有改革,消极地解决稳定问题,是 不能从根本上保证稳定的大局的,因而不能离开发展和改革而谈稳定压到一切,不能把改革 和稳定对立起来。在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的问题,这是谁也不 愿意出现的问题,但这是改革的必然结果,有改革,就必然会影响到一些人的就业机会,这 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我们应该积极地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如果不注重国有企业改革,因 为有下岗问题而放弃改革,那就必然会使未来的就业压力更大,因而改革才是出路。正因为 是改革,所以产生利益磨擦是必然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各种利益磨擦,害怕产生利益磨擦是 不对的,正确处理利益磨擦才是积极态度。
在就业问题上,我们应该在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也要使人们通过自身的努力而寻找就 业机会。农民的就业并没有过多地依赖政府,非国有企业职工的再就业也并没有完全依赖于 政府,而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任何人都可以向两个方面寻找就业机会, 一个是向政府要,一个是向市场要。但是,当人们向市场寻找就业机会的时候,必然会推动 经济的真正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引导人们要向市场要就业机会。
政府对就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不能把再就业数量作为评价政府政绩的指标。评 价政府对于就业问题的贡献的标准,应该是对就业机会的创造。我们应该防止有的地方因为 就业压力加大而清理外地人员及民工的倾向的出现。
在评价目前的就业形势中,我们确实应该看到就业机会的增加比前些年降低了,但是公 开就业的人数的增长速度似乎减缓了,而隐形就业的人数却在增加。在现实生活中,有隐形 失业的问题,也有隐形就业的问题,例如非单位就业,非组织就业的现象就是隐形就业,而 这种非单位就业,非组织就业的现象已经很多。家庭雇佣保姆,个人雇佣秘书等,都未在公 开就业人数中显示出来,属于隐形就业。个人健康顾问、个人法律顾问、个人投资顾问等现 在已经很多。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隐形就业的就业机会就会很多,我们应该看到这 种隐形就业,也就是就业。所以,不能因为公开就业人数的相对量的增长速度放慢,就过度 地夸大就业压力,而是应该看到新形势下的新的就业机会及就业状况,从而形成新的评价就 业问题的指标体系。
宏观经济转型与就业问题
我国宏观经济已从短缺经济转向相对过剩经济,因而必然会因为市场的相对饱和而给就 业带来很大的压力。但是从真正的消费需求来看,我国还远远不是过剩经济,例如广大农民 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并不是消费已经达到了饱和,而是还有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因此, 为了推动生产,为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我们应该提高农民的收入,尤其是推动农村城市 化的进程。如果农村城市化的进程能够加快,必将为我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说,解 决农村问题,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是我们解决城市人口就业问题,以及全社会就业问题的 重要一环。
我们在目前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中,注重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是对的,但还应该 拿出一部分钱来,用于农村城市化的建设。同时,我们应该调整对农业的补贴方式,使国家 对农业的补贴,真正能够流入农民的手中,从而使农民的收入相对提高,从而推动农村的城 市化进程,最终为农村和城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使我国经济在转型中而不至于造成过 大的就业压力。
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问题
我国的产业结构已开始从劳动密集型转向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这种产业结构的转 型是必然的。它必然会带来就业机会减少的结果。因此,在这种状况下,为了解决就业问题 ,就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通过服务业的发展而弥补因为产业结构转型所引发的就业机会减 少的弊端。
服务业包括四个方面:产业服务业、企业服务业、家庭服务业、个人服务业。这四种服 务业在我国有巨大的潜在需要。例如产业服务业需求很大,那些从石化产业中剥离出来而上 市的生产型石化企业,需要有专门为石化产业服务的企业,而那些在重组中分离出来的石化 续存公司,恰恰是具有专门为生产型石化企业服务的功能,因而石化产业的产业服务要求, 为石化服务业创造了极大的就业机会。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发展服务业,以服务业的充分发 展,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就业问题。
收入差距与就业问题
许多人认为因为收入差距拉大而导致了就业压力的增大,因而认为只要缩小收入差距, 就可以增加就业机会。这种看法过于笼统,因为这种观点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随着 有些人的收入的增大,这些收入增加的人的个人生活就会越来越社会化,这些人的个人生活 的社会化,必然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例如有的作家会因为自己收入的极大增大,而把 自己的生活中的事情和工作中的具体事务交给别人去干,去雇佣个人秘书,雇佣保姆,雇佣 法律顾问及理财顾问等,自己专门从事自己的专业,从而就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因此,不能笼统地认为收入差距拉大,就会减少就业机会。
在任何社会条件下,正常的社会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不能不加分析地批评收入差 距的拉大。我们应该看到,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距是很大的,因而即使在其他条件平等的条 件下,也会产生人们之间在收入上的很大差距,对于这种能力差距,以及这种能力差距所引 起的收入差距,我们不能不承认。人本主义的实质是尊重人权,而不是指人们之间在收入上 是一样的,因而不能随便地不加分析地批评收入差距。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应有的正常的 收入差距,恰恰为人们就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因而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还应该看到收入 差距对就业的贡献,不能过度地批评收入差距。
地区差距与就业问题
有人认为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带来了就业的困难。我国目前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距 ,但不能因为此而认为地区差距,为我们带来了就业的困难,恰恰相反,正是这种地区差距 ,为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就业机会。例如,珠江三角洲的大力发展,每年为全国带来了几百万 人的就业机会,因此,我们不能把地区差距拉大同就业问题对立起来。
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域差距甚大的国度中,地区差距是必然的,不可能实现所谓的地区之 间的均等,如果要强行使各地区之间没有差别,其结果必然会增加就业的压力。例如,如果 强行通过税收而调节东西部差距,那么必然会影响东部地区的积极性,从而会减缓东部的经 济发展,其结果必然是东部为西部人员提供的就业机会减少,而转移向西部的东部税收又不 能在西部创造就业机会,因为西部的投资环境要远远落后于东部,转移支付不可能创造就业 机会。我认为,东西部差距的缩小,在于人员的流动性,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就解决就业 问题来说,人员流动要比转移支付更为有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问题
我国应该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应该看到,我国还是一个穷 国,不可能把社会保障水平提得很高,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尤其是应该看到,若社会保障 水平定得太高,势必会影响就业机会的增加,因为有的企业会因为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而减 少就业机会。
最近不少企业反映,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缴纳的水平太高,因而他们宁可增加在业人员 的奖金,也不愿多雇佣员工,因为为在业人员增加奖金,调动在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比 多雇佣新员工合算。由此可见,对于社会保障的基准,不能提得太高,为了增加就业机会, 保证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应该的,但不能不考虑国情,不能离开国力而谈社会保障问题。
政府放松控制与就业问题
一般来说,为了增加就业机会,政府应该放松管制。尤其对我国来说,更应注重这一点 。我国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企业审批制度、税收制度等,都不利于扩大就业机会,因而必 须要减少政府行政干预,真正放松政府控制,从而为扩大就业机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目前企业界普遍反映税收过高,不利于企业发展,因而不利于扩大就业机会。尤其是政 府对企业的审批及审验制度等,对企业控制过死,导致企业成本过高,限制了企业的投资积 极性,从而当然减少了就业机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应该放开的投资领域,却迟迟没 有放开,应该彻底放开,从而增加社会的就业机会。企业缴税和创造就业机会,都是为社会 所做出的贡献,但我们不能让企业既要缴纳高税收,又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因为有的企 业对社会的贡献主要是纳税的,创造的就业机会并不多,而有的企业对社会贡献则是主要提 供就业机会的,缴的税并不多,因此,我们应该对不同的企业有税收差别政策,放开过度的 政府管制。
放松政府管制,要求应一视同仁地对待民营企业,不能歧视民营企业。对政府来说,最 大的利益就是税收和就业机会,只要能提供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都是政府应该扶持的企业 ,至于企业是谁的,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那是不重要的,因而政府应该放松对民营企业 的过度干预,使其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非盈利机构与就业问题
非盈利机构既不向投资者提供回报,也不向政府缴纳税收,但非盈利机构却能向社会提 供就业机会,因此,从增加就业的角度来看,应该支持非盈利机构的发展。例如,有的学者 能找到一些钱,不以盈利为目的创办研究机构,这种研究机构并不纳税,但却能提供就业机 会,这种机构应大力发展。但是我们现在限制非政府机构创办非盈利性机构,认为只有政府 机构才能创办非盈利机构,从而限制了就业机会的增加。
我国现在虽然还很穷,但是也有些富有的人,这些人为了追求某种社会目的,愿意以慈 善的方式向有关非盈利机构捐赠,这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的,因而对于这些捐赠者应该适 当免税,同时允许和鼓励非盈利性机构的发展。我们现在不允许个人创办非盈利机构,这是 不对的,只要遵守国家法律,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以创办非盈利机构。
正确看待当前的就业问题
当前再就业问题,以及就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社会各界都关注就业问题, 这是好的动向,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保证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但是,我们不能过度地夸大就业问题的严重性,尤其是不能消极地看待就业方面的问题, 不能因为就业方面有问题而减缓改革的力度,特别是放慢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我们不应该 把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过程中的利益磨擦,混为一谈。
讲求稳定是对的,但发展才是硬道理,没有发展,没有改革,消极地解决稳定问题,是 不能从根本上保证稳定的大局的,因而不能离开发展和改革而谈稳定压到一切,不能把改革 和稳定对立起来。在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的问题,这是谁也不 愿意出现的问题,但这是改革的必然结果,有改革,就必然会影响到一些人的就业机会,这 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我们应该积极地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如果不注重国有企业改革,因 为有下岗问题而放弃改革,那就必然会使未来的就业压力更大,因而改革才是出路。正因为 是改革,所以产生利益磨擦是必然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各种利益磨擦,害怕产生利益磨擦是 不对的,正确处理利益磨擦才是积极态度。
在就业问题上,我们应该在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也要使人们通过自身的努力而寻找就 业机会。农民的就业并没有过多地依赖政府,非国有企业职工的再就业也并没有完全依赖于 政府,而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任何人都可以向两个方面寻找就业机会, 一个是向政府要,一个是向市场要。但是,当人们向市场寻找就业机会的时候,必然会推动 经济的真正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引导人们要向市场要就业机会。
政府对就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不能把再就业数量作为评价政府政绩的指标。评 价政府对于就业问题的贡献的标准,应该是对就业机会的创造。我们应该防止有的地方因为 就业压力加大而清理外地人员及民工的倾向的出现。
在评价目前的就业形势中,我们确实应该看到就业机会的增加比前些年降低了,但是公 开就业的人数的增长速度似乎减缓了,而隐形就业的人数却在增加。在现实生活中,有隐形 失业的问题,也有隐形就业的问题,例如非单位就业,非组织就业的现象就是隐形就业,而 这种非单位就业,非组织就业的现象已经很多。家庭雇佣保姆,个人雇佣秘书等,都未在公 开就业人数中显示出来,属于隐形就业。个人健康顾问、个人法律顾问、个人投资顾问等现 在已经很多。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隐形就业的就业机会就会很多,我们应该看到这 种隐形就业,也就是就业。所以,不能因为公开就业人数的相对量的增长速度放慢,就过度 地夸大就业压力,而是应该看到新形势下的新的就业机会及就业状况,从而形成新的评价就 业问题的指标体系。
宏观经济转型与就业问题
我国宏观经济已从短缺经济转向相对过剩经济,因而必然会因为市场的相对饱和而给就 业带来很大的压力。但是从真正的消费需求来看,我国还远远不是过剩经济,例如广大农民 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并不是消费已经达到了饱和,而是还有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因此, 为了推动生产,为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我们应该提高农民的收入,尤其是推动农村城市 化的进程。如果农村城市化的进程能够加快,必将为我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说,解 决农村问题,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是我们解决城市人口就业问题,以及全社会就业问题的 重要一环。
我们在目前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中,注重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是对的,但还应该 拿出一部分钱来,用于农村城市化的建设。同时,我们应该调整对农业的补贴方式,使国家 对农业的补贴,真正能够流入农民的手中,从而使农民的收入相对提高,从而推动农村的城 市化进程,最终为农村和城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使我国经济在转型中而不至于造成过 大的就业压力。
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问题
我国的产业结构已开始从劳动密集型转向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这种产业结构的转 型是必然的。它必然会带来就业机会减少的结果。因此,在这种状况下,为了解决就业问题 ,就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通过服务业的发展而弥补因为产业结构转型所引发的就业机会减 少的弊端。
服务业包括四个方面:产业服务业、企业服务业、家庭服务业、个人服务业。这四种服 务业在我国有巨大的潜在需要。例如产业服务业需求很大,那些从石化产业中剥离出来而上 市的生产型石化企业,需要有专门为石化产业服务的企业,而那些在重组中分离出来的石化 续存公司,恰恰是具有专门为生产型石化企业服务的功能,因而石化产业的产业服务要求, 为石化服务业创造了极大的就业机会。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发展服务业,以服务业的充分发 展,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就业问题。
收入差距与就业问题
许多人认为因为收入差距拉大而导致了就业压力的增大,因而认为只要缩小收入差距, 就可以增加就业机会。这种看法过于笼统,因为这种观点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随着 有些人的收入的增大,这些收入增加的人的个人生活就会越来越社会化,这些人的个人生活 的社会化,必然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例如有的作家会因为自己收入的极大增大,而把 自己的生活中的事情和工作中的具体事务交给别人去干,去雇佣个人秘书,雇佣保姆,雇佣 法律顾问及理财顾问等,自己专门从事自己的专业,从而就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因此,不能笼统地认为收入差距拉大,就会减少就业机会。
在任何社会条件下,正常的社会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不能不加分析地批评收入差 距的拉大。我们应该看到,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距是很大的,因而即使在其他条件平等的条 件下,也会产生人们之间在收入上的很大差距,对于这种能力差距,以及这种能力差距所引 起的收入差距,我们不能不承认。人本主义的实质是尊重人权,而不是指人们之间在收入上 是一样的,因而不能随便地不加分析地批评收入差距。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应有的正常的 收入差距,恰恰为人们就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因而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还应该看到收入 差距对就业的贡献,不能过度地批评收入差距。
地区差距与就业问题
有人认为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带来了就业的困难。我国目前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距 ,但不能因为此而认为地区差距,为我们带来了就业的困难,恰恰相反,正是这种地区差距 ,为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就业机会。例如,珠江三角洲的大力发展,每年为全国带来了几百万 人的就业机会,因此,我们不能把地区差距拉大同就业问题对立起来。
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域差距甚大的国度中,地区差距是必然的,不可能实现所谓的地区之 间的均等,如果要强行使各地区之间没有差别,其结果必然会增加就业的压力。例如,如果 强行通过税收而调节东西部差距,那么必然会影响东部地区的积极性,从而会减缓东部的经 济发展,其结果必然是东部为西部人员提供的就业机会减少,而转移向西部的东部税收又不 能在西部创造就业机会,因为西部的投资环境要远远落后于东部,转移支付不可能创造就业 机会。我认为,东西部差距的缩小,在于人员的流动性,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就解决就业 问题来说,人员流动要比转移支付更为有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问题
我国应该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应该看到,我国还是一个穷 国,不可能把社会保障水平提得很高,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尤其是应该看到,若社会保障 水平定得太高,势必会影响就业机会的增加,因为有的企业会因为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而减 少就业机会。
最近不少企业反映,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缴纳的水平太高,因而他们宁可增加在业人员 的奖金,也不愿多雇佣员工,因为为在业人员增加奖金,调动在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比 多雇佣新员工合算。由此可见,对于社会保障的基准,不能提得太高,为了增加就业机会, 保证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应该的,但不能不考虑国情,不能离开国力而谈社会保障问题。
政府放松控制与就业问题
一般来说,为了增加就业机会,政府应该放松管制。尤其对我国来说,更应注重这一点 。我国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企业审批制度、税收制度等,都不利于扩大就业机会,因而必 须要减少政府行政干预,真正放松政府控制,从而为扩大就业机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目前企业界普遍反映税收过高,不利于企业发展,因而不利于扩大就业机会。尤其是政 府对企业的审批及审验制度等,对企业控制过死,导致企业成本过高,限制了企业的投资积 极性,从而当然减少了就业机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应该放开的投资领域,却迟迟没 有放开,应该彻底放开,从而增加社会的就业机会。企业缴税和创造就业机会,都是为社会 所做出的贡献,但我们不能让企业既要缴纳高税收,又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因为有的企 业对社会的贡献主要是纳税的,创造的就业机会并不多,而有的企业对社会贡献则是主要提 供就业机会的,缴的税并不多,因此,我们应该对不同的企业有税收差别政策,放开过度的 政府管制。
放松政府管制,要求应一视同仁地对待民营企业,不能歧视民营企业。对政府来说,最 大的利益就是税收和就业机会,只要能提供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都是政府应该扶持的企业 ,至于企业是谁的,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那是不重要的,因而政府应该放松对民营企业 的过度干预,使其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非盈利机构与就业问题
非盈利机构既不向投资者提供回报,也不向政府缴纳税收,但非盈利机构却能向社会提 供就业机会,因此,从增加就业的角度来看,应该支持非盈利机构的发展。例如,有的学者 能找到一些钱,不以盈利为目的创办研究机构,这种研究机构并不纳税,但却能提供就业机 会,这种机构应大力发展。但是我们现在限制非政府机构创办非盈利性机构,认为只有政府 机构才能创办非盈利机构,从而限制了就业机会的增加。
我国现在虽然还很穷,但是也有些富有的人,这些人为了追求某种社会目的,愿意以慈 善的方式向有关非盈利机构捐赠,这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的,因而对于这些捐赠者应该适 当免税,同时允许和鼓励非盈利性机构的发展。我们现在不允许个人创办非盈利机构,这是 不对的,只要遵守国家法律,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以创办非盈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