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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是法院行政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司法变更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变更权是有限的,只适用于行政处罚案件.为了有效地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更好地实现行政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应当适当扩展司法变更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