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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关广州一对富商夫妇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和代孕在香港诞下4男4女的“八胞胎”事件引起国内热议,人们对此深感惊讶、好奇的同时,质疑、批评、要求严惩等声音也不绝于耳。尽管如此,试管婴儿以及网络代孕等依然因为受到不孕不育患者或想选择胎儿性别者的关注而日益红火。这说明,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解决不孕不育或选择胎儿性别的需求仍经久不衰。实际上,“八胞胎”事件引出了社会、法律、伦理、道德、管理等一系列问题。
促排卵药打破自然生育规则
一般人群中,自然怀孕多为单胎,多胎的发生可用Hellin公式来大约计算,即双胎概率为1/89,三胎概率为1/892,四胎概率为1/893,五胎概率为1/894,六胎概率为1/895,七胎概率为1/896,八胎概率为1/897……然而,自从有了促排卵药以来,Hellin公式被完全打破——一个月经周期基本只排一个卵子的规则被改变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月经周期有可能获得几个甚至十几个卵子,所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使用后常有多胞胎发生。但为了母婴健康,我国卫生部明确规定,若怀有三胞胎,应进行减胎术处理。而“八胞胎”事件不仅未遵守卫生部规定,且更是我国法律禁止的代孕。
多胎极大危害母婴健康
单胎生殖是最大限度保障胎儿和母亲安全的重要生殖方式,多胎弊多利少,尤其是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多胎。多胎对母婴均有极大的健康风险,如,孕妇血容量增加过多,对心血管系统造成极大的压力:增加流产的风险:早产率高,胎数越多,早产时间越提前。具体来讲,多胎孕妇生理负担加重,行动不便,容易贫血、羊水过多、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前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良、产程延长、增加手术产概率,精力、体力、精神、经济负担加重,胎儿易早产、体重轻、畸形、神经系统发育不全、视网膜病变、免疫功能低下等,导致人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问题
辅助生殖技术(主要是人工授精和各种试管婴儿)的不断发展,引发许多伦理、法律、社会、道德、管理等复杂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具体涉及代孕、性别选择、买卖精子/卵子/胚胎,可能给后代带来2个父亲(遗传学父亲、抚养父亲)和4个母亲(遗传学母亲、孕育母亲、抚养母亲、胞质移植和原核置换后吸线粒体DNA遗传母亲),由此也有争夺子女、继承财产等争夺战和保卫战。
首先,代孕方式不同,即精子、卵子、子宫三方的不同组合,引发的~系列法律问题目前都无法解决。如:执法中谁是主体,父母应承担什么责任,代孕母亲该受怎样的处罚,代孕者毁约怎么办,血缘关系问题及其引发的归属权、抚养权、继承权之争该怎么处理。此外,代孕也意味着人体的器官可以出租、出售,也表示有些人可以此谋生或赚钱,也可能最终导致贫穷者是富裕者的“器官产地”而有失社会公平。
其次,使用他人精子、卵子会面临许多是是非非。如离婚后孩子归属、血缘关系、财产分割、名人精子、美女卵子、一份精子可供他人使用的限度、捐精捐卵者的功利心等。
此外,人工辅助生殖的过程中,受精卵和早期胚胎的地位,法律如何界定,多年未被采用的受精卯、胚胎如何处理,性别选择引发的男女性别失调等也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总之,人为多胞胎和代孕带来的问题举不胜举。面对这些问题,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应“与时俱进”,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发展也应受伦理、道德的约束,有辅助生殖和代孕需求的人们,更应三思。
促排卵药打破自然生育规则
一般人群中,自然怀孕多为单胎,多胎的发生可用Hellin公式来大约计算,即双胎概率为1/89,三胎概率为1/892,四胎概率为1/893,五胎概率为1/894,六胎概率为1/895,七胎概率为1/896,八胎概率为1/897……然而,自从有了促排卵药以来,Hellin公式被完全打破——一个月经周期基本只排一个卵子的规则被改变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月经周期有可能获得几个甚至十几个卵子,所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使用后常有多胞胎发生。但为了母婴健康,我国卫生部明确规定,若怀有三胞胎,应进行减胎术处理。而“八胞胎”事件不仅未遵守卫生部规定,且更是我国法律禁止的代孕。
多胎极大危害母婴健康
单胎生殖是最大限度保障胎儿和母亲安全的重要生殖方式,多胎弊多利少,尤其是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多胎。多胎对母婴均有极大的健康风险,如,孕妇血容量增加过多,对心血管系统造成极大的压力:增加流产的风险:早产率高,胎数越多,早产时间越提前。具体来讲,多胎孕妇生理负担加重,行动不便,容易贫血、羊水过多、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前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良、产程延长、增加手术产概率,精力、体力、精神、经济负担加重,胎儿易早产、体重轻、畸形、神经系统发育不全、视网膜病变、免疫功能低下等,导致人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问题
辅助生殖技术(主要是人工授精和各种试管婴儿)的不断发展,引发许多伦理、法律、社会、道德、管理等复杂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具体涉及代孕、性别选择、买卖精子/卵子/胚胎,可能给后代带来2个父亲(遗传学父亲、抚养父亲)和4个母亲(遗传学母亲、孕育母亲、抚养母亲、胞质移植和原核置换后吸线粒体DNA遗传母亲),由此也有争夺子女、继承财产等争夺战和保卫战。
首先,代孕方式不同,即精子、卵子、子宫三方的不同组合,引发的~系列法律问题目前都无法解决。如:执法中谁是主体,父母应承担什么责任,代孕母亲该受怎样的处罚,代孕者毁约怎么办,血缘关系问题及其引发的归属权、抚养权、继承权之争该怎么处理。此外,代孕也意味着人体的器官可以出租、出售,也表示有些人可以此谋生或赚钱,也可能最终导致贫穷者是富裕者的“器官产地”而有失社会公平。
其次,使用他人精子、卵子会面临许多是是非非。如离婚后孩子归属、血缘关系、财产分割、名人精子、美女卵子、一份精子可供他人使用的限度、捐精捐卵者的功利心等。
此外,人工辅助生殖的过程中,受精卵和早期胚胎的地位,法律如何界定,多年未被采用的受精卯、胚胎如何处理,性别选择引发的男女性别失调等也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总之,人为多胞胎和代孕带来的问题举不胜举。面对这些问题,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应“与时俱进”,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发展也应受伦理、道德的约束,有辅助生殖和代孕需求的人们,更应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