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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建设发展和古建筑的保护一直是一个矛盾的问题,如何保护古建筑与改变城市面貌千篇一律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现在有两个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一是古建筑的保护,一是现代化城市面貌千篇一律。本文从保护古建筑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古建筑与现代化城市融合的问题,并提出古建筑是解决“城市面貌千篇一律”的关键。
关键词:古建筑; 保护; 现代化; 融合; 城市面貌
中图分类号:K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6-003-002
翻阅我国几千年的建筑史,独特纯粹,上自文化之精髓,下至生活之细微,无不体现出我们的民族个性。然而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面对旧的与新的之间,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许多古建筑消失于人们的视线之中,而且这其中不乏众多珍品。那么,究竟如何才能保留住那些有着重要历史价值且无法再生的古建筑,又实现城市建设的规划呢?面对这一问题,著名的建筑大师梁思成先生早已给出答案,他说:“古建筑绝对是宝,而且越往后越能体现出它的宝贵。但是怎样来保护它们,就得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中把它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撞到谁,就把谁推倒,这是绝对不行的……城市是一门科学,它像人体一样有经络、脉搏、肌理,如果你不科学地对待它,它会生病的。①”可见只有科学地实现古建筑和现代城市的有机融合才是解决之道。
一、我国古建筑保护现状
早在二十世纪初,以梁思成、林徽因、刘敦桢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就从史学的角度以梳理古建筑发展脉络的方式,拉开了我国古建筑保护的序幕。但是由于当时处于战乱时期,很多关于古建筑保护及修缮的方法都未能得到落实,直至新中国成立后,在多次立法的基础上,结合建筑院校的专项研究,才开展了对古建筑的统计、制定、分析的研究和保护工作,积累下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②。接着随着改革开放,全球化浪潮的影响,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吸收了更多的国际理论,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古建筑保护理论和实践指导体系。
虽然,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也随之浮出水面。目前,除了丽江、平遥、凤凰、阆中等文化古城,得以完整地保留之外,大多数城市都要面对这一矛盾,保存一条文化街区都已成为难事,其中也不乏一些极具文化价值的古建筑都遭到了破坏。如北京曾拥有一条著名的中轴线,这条中轴线初建于元朝,型定于明朝,延续至今。其长约7.8公里,以紫禁城为核心向南北延伸,北至钟鼓楼,南至永定门,贯穿于紫禁城、皇城、内城和外城,两边由一系列的建筑物和街道排列组合而成。③但中轴线及周边区域排列的部分古建筑已因各种原因建筑被先后拆除,如正阳门目前仅有城楼和箭楼,瓮城已拆除等。这些建筑的拆除,影响了中轴线建筑结构的历史完整性,让古都北京失去了一些重要标志。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古建筑数量每年都在减少百分之五以上。和世界其他古老文明相比,中国现存古老建筑的数量和漫长的历史惊人地不成比例,在历史上见于文字记载的建筑,能够保留下来的极少,今天依然能够使用的更是屈指可数。引起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其一,由经济开发引起的古建筑破坏。在经济效益的带动下,很多地区都认识到历史古迹对招商引资、发展旅游、提高地区知名度有重要作用,热衷于对古建筑的商业开发,使不少古建筑都变成了商业街区。就如南京的夫子庙景区一样,原本是古时候莘莘学子为报效朝廷,饱含朗朗读书声的贡院;而如今却是流行性音乐与商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不禁叫人汗颜。其二,保护观念上未能由点到面。在高楼耸立的现代都市中,偶尔发现一座古建筑孤身自立其中,除了会令人眼前一亮、倍感新鲜之外,已无法让人感受到古建筑应有的历史脉络了,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古建筑保护观念过多地关注“点”,却没有注意到作为“面”的历史街区的保护。如此一来只会使古建筑多了几分商业化的珠光宝气,而流失了原来那份古朴典雅的历史韵味。其三,古建筑技术保护投入不够。自然环境对古建筑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如岩石风化、酸雨侵蚀、日晒虫蛀等。但是,当前如何将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于古建筑的修缮、修补之中,还需要更多学术研究、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的投入。就如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所说,保护古建筑是中国自古以来一个没有解决的难题,随着现代化进程的迅速推进,中国古建筑保护依然困难重重。④
二、国内外古建筑保护之比较
一直以来,在国外城市建设长期的发展与演进过程中,十分重视对历史古建筑及街区的保护,将其看作是可供人们欣赏的艺术品。而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在经过不断完善之后,虽已形成了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保护体系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⑤但与国外相比,还有不少可以借鉴的地方。
一方面,在保护方法上强调古建筑保护的完整性、修缮的原状性。即要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物建筑的原有部分,尽量避免增添和拆除,只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用具有可逆性和可识别性的保护方法等。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一些国家一般采取规定保护区的策略,在保护中采取经济、社会和综合措施,充分利用尚有一定历史价值的老房屋加以修整、改造,使内、外居住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如日本古城京都仿照我国唐朝时期的洛阳和长安城规划布局而建,一直以来都褒有“东方传统文化博物馆”的美誉。几百年来,京都的自然环境和城市结构始终如初,而且借助分区的方式,将城市分为自然和历史风貌保护区域、市中心新旧和谐混合区域、城市新功能区域三个部分,使古建筑和城市建设也巧妙地融合在一起。而如今讽刺的是,我国的建筑师想要研究唐宋时期的古建筑时,反而要到日本的京都去才可以。
另一方面,在保护体系上实现立法、集资、管理的三位一体模式。即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实现与社会团体和广大民众的协力合作。就法律而言,欧洲的一些国家不仅在宪法中对古建筑的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为此制定了专项的法律。而我国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对古建筑的保护略有提及。就资金投入而言,一些国家为减轻国家压力,努力扩宽思路,成功地引入了私人团体对古建筑的投资。此外,就管理而言,不少国家都很重视对民众的宣传,鼓励民众参与到保护古建筑的工作中来,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全社会的力量来保护古建筑。就如法国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免费开放作为博物馆的古建筑,并向民众发放古建筑名录,非常有效地宣传了古建筑的保护观念,使位居高堂的古建筑保护事业,顺利地走向实景民众。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让古建筑真正做到能够融入现代化都市,才是保护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如果只是单纯地通过财力物力的投入,把古建筑保护下来,并没有多少意义,时间久了,好不容易保护下来的古建筑就会被大家遗忘,失去它的价值,很可能就会消失在不经意间。
三、古建筑是实现城市特色的关键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工作都进行得如火如荼,仅短短二十几年间,就完成了西方国家历经200多年才实现的现代城市化水平。一座座崭新的城市神话般地崛起,还没有来得及深思熟虑,全国就已经有3亿多人口走进城市,200多亿平方米的新房拔地而起;还没有来得及品头论足,全国的城市已经是翻天覆地、旧貌换新颜了。然而,与城市规划者的理想相反,规划所至,大多数城市的面貌并未变得更加令人满意。放眼望去,像同一条流水线上生产的样板工程一样,所有的新城看起来极其相似,高楼、高密度、大广场、宽马路,千城一面,各自的历史个性荡然无存。
今日看来,古建筑与现代城市融合的关键就是要借助古建筑的保护解决“城市面貌千篇一律”,实现特色化的现代城市。每座城市都应有自己独特的魅力,而这种魅力就来自于独特的建筑,它们是北京的四合院、安徽的民居、福建的土楼、陕西的窑洞……古建筑不是包袱,而是财富,是这座城市的历史和文化的载体,是城市的价值,保护好它们,就是保护了城市自己独特的那张脸。上海的石库门就是借助古建筑实现特色城市的典范。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昔日风光显赫的石库门早已不能满足居住需求而渐渐淡出历史舞台,曾有专家不无忧虑地预言:二十一世纪,上海将见不到原汁原味的石库门了。因此,建筑设计师们力求从保护历史建筑的角度、城市发展的角度以及建筑功能的角度作多方面考虑,要把新的生命力注入这些旧建筑,以符合新世纪消费者的需求。建筑设计师们最后决定,南部地块以现代建筑为主,石库门旧建筑为辅。北部地块以保留石库门旧建筑为主,新旧对话,交相辉映。
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古建筑通通都放到博物馆里供起来,想要真正长久地保护好老建筑,就要在保留其特性的基础上,按现代人的要求对它进行改造,增添一些新的元素,让它的价值体现出来,并得到提升。就像上海新天地一样,让外国人看了觉得很中国化,中国人看了觉得很洋派,上年纪的人感到怀旧,年轻人觉得时尚,每个人在这里都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感觉,那才叫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与发展。
古建筑的保护和新建筑的营造,都应该因人而存在。只有“以人为本”,才能在建筑的新生与消亡之间,得失均衡,实现完美。
参考文献:
[1]李其荣.城市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邱盼.试论我国古建筑保护面临的问题[J],山西建筑,2009年第29期
[3]冶飞.如何解决现代社会发展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第8期
[4]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关键词:古建筑; 保护; 现代化; 融合; 城市面貌
中图分类号:K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6-003-002
翻阅我国几千年的建筑史,独特纯粹,上自文化之精髓,下至生活之细微,无不体现出我们的民族个性。然而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面对旧的与新的之间,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许多古建筑消失于人们的视线之中,而且这其中不乏众多珍品。那么,究竟如何才能保留住那些有着重要历史价值且无法再生的古建筑,又实现城市建设的规划呢?面对这一问题,著名的建筑大师梁思成先生早已给出答案,他说:“古建筑绝对是宝,而且越往后越能体现出它的宝贵。但是怎样来保护它们,就得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中把它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撞到谁,就把谁推倒,这是绝对不行的……城市是一门科学,它像人体一样有经络、脉搏、肌理,如果你不科学地对待它,它会生病的。①”可见只有科学地实现古建筑和现代城市的有机融合才是解决之道。
一、我国古建筑保护现状
早在二十世纪初,以梁思成、林徽因、刘敦桢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就从史学的角度以梳理古建筑发展脉络的方式,拉开了我国古建筑保护的序幕。但是由于当时处于战乱时期,很多关于古建筑保护及修缮的方法都未能得到落实,直至新中国成立后,在多次立法的基础上,结合建筑院校的专项研究,才开展了对古建筑的统计、制定、分析的研究和保护工作,积累下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②。接着随着改革开放,全球化浪潮的影响,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吸收了更多的国际理论,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古建筑保护理论和实践指导体系。
虽然,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也随之浮出水面。目前,除了丽江、平遥、凤凰、阆中等文化古城,得以完整地保留之外,大多数城市都要面对这一矛盾,保存一条文化街区都已成为难事,其中也不乏一些极具文化价值的古建筑都遭到了破坏。如北京曾拥有一条著名的中轴线,这条中轴线初建于元朝,型定于明朝,延续至今。其长约7.8公里,以紫禁城为核心向南北延伸,北至钟鼓楼,南至永定门,贯穿于紫禁城、皇城、内城和外城,两边由一系列的建筑物和街道排列组合而成。③但中轴线及周边区域排列的部分古建筑已因各种原因建筑被先后拆除,如正阳门目前仅有城楼和箭楼,瓮城已拆除等。这些建筑的拆除,影响了中轴线建筑结构的历史完整性,让古都北京失去了一些重要标志。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古建筑数量每年都在减少百分之五以上。和世界其他古老文明相比,中国现存古老建筑的数量和漫长的历史惊人地不成比例,在历史上见于文字记载的建筑,能够保留下来的极少,今天依然能够使用的更是屈指可数。引起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其一,由经济开发引起的古建筑破坏。在经济效益的带动下,很多地区都认识到历史古迹对招商引资、发展旅游、提高地区知名度有重要作用,热衷于对古建筑的商业开发,使不少古建筑都变成了商业街区。就如南京的夫子庙景区一样,原本是古时候莘莘学子为报效朝廷,饱含朗朗读书声的贡院;而如今却是流行性音乐与商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不禁叫人汗颜。其二,保护观念上未能由点到面。在高楼耸立的现代都市中,偶尔发现一座古建筑孤身自立其中,除了会令人眼前一亮、倍感新鲜之外,已无法让人感受到古建筑应有的历史脉络了,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古建筑保护观念过多地关注“点”,却没有注意到作为“面”的历史街区的保护。如此一来只会使古建筑多了几分商业化的珠光宝气,而流失了原来那份古朴典雅的历史韵味。其三,古建筑技术保护投入不够。自然环境对古建筑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如岩石风化、酸雨侵蚀、日晒虫蛀等。但是,当前如何将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于古建筑的修缮、修补之中,还需要更多学术研究、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的投入。就如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所说,保护古建筑是中国自古以来一个没有解决的难题,随着现代化进程的迅速推进,中国古建筑保护依然困难重重。④
二、国内外古建筑保护之比较
一直以来,在国外城市建设长期的发展与演进过程中,十分重视对历史古建筑及街区的保护,将其看作是可供人们欣赏的艺术品。而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在经过不断完善之后,虽已形成了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保护体系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⑤但与国外相比,还有不少可以借鉴的地方。
一方面,在保护方法上强调古建筑保护的完整性、修缮的原状性。即要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物建筑的原有部分,尽量避免增添和拆除,只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用具有可逆性和可识别性的保护方法等。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一些国家一般采取规定保护区的策略,在保护中采取经济、社会和综合措施,充分利用尚有一定历史价值的老房屋加以修整、改造,使内、外居住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如日本古城京都仿照我国唐朝时期的洛阳和长安城规划布局而建,一直以来都褒有“东方传统文化博物馆”的美誉。几百年来,京都的自然环境和城市结构始终如初,而且借助分区的方式,将城市分为自然和历史风貌保护区域、市中心新旧和谐混合区域、城市新功能区域三个部分,使古建筑和城市建设也巧妙地融合在一起。而如今讽刺的是,我国的建筑师想要研究唐宋时期的古建筑时,反而要到日本的京都去才可以。
另一方面,在保护体系上实现立法、集资、管理的三位一体模式。即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实现与社会团体和广大民众的协力合作。就法律而言,欧洲的一些国家不仅在宪法中对古建筑的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为此制定了专项的法律。而我国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对古建筑的保护略有提及。就资金投入而言,一些国家为减轻国家压力,努力扩宽思路,成功地引入了私人团体对古建筑的投资。此外,就管理而言,不少国家都很重视对民众的宣传,鼓励民众参与到保护古建筑的工作中来,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全社会的力量来保护古建筑。就如法国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免费开放作为博物馆的古建筑,并向民众发放古建筑名录,非常有效地宣传了古建筑的保护观念,使位居高堂的古建筑保护事业,顺利地走向实景民众。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让古建筑真正做到能够融入现代化都市,才是保护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如果只是单纯地通过财力物力的投入,把古建筑保护下来,并没有多少意义,时间久了,好不容易保护下来的古建筑就会被大家遗忘,失去它的价值,很可能就会消失在不经意间。
三、古建筑是实现城市特色的关键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工作都进行得如火如荼,仅短短二十几年间,就完成了西方国家历经200多年才实现的现代城市化水平。一座座崭新的城市神话般地崛起,还没有来得及深思熟虑,全国就已经有3亿多人口走进城市,200多亿平方米的新房拔地而起;还没有来得及品头论足,全国的城市已经是翻天覆地、旧貌换新颜了。然而,与城市规划者的理想相反,规划所至,大多数城市的面貌并未变得更加令人满意。放眼望去,像同一条流水线上生产的样板工程一样,所有的新城看起来极其相似,高楼、高密度、大广场、宽马路,千城一面,各自的历史个性荡然无存。
今日看来,古建筑与现代城市融合的关键就是要借助古建筑的保护解决“城市面貌千篇一律”,实现特色化的现代城市。每座城市都应有自己独特的魅力,而这种魅力就来自于独特的建筑,它们是北京的四合院、安徽的民居、福建的土楼、陕西的窑洞……古建筑不是包袱,而是财富,是这座城市的历史和文化的载体,是城市的价值,保护好它们,就是保护了城市自己独特的那张脸。上海的石库门就是借助古建筑实现特色城市的典范。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昔日风光显赫的石库门早已不能满足居住需求而渐渐淡出历史舞台,曾有专家不无忧虑地预言:二十一世纪,上海将见不到原汁原味的石库门了。因此,建筑设计师们力求从保护历史建筑的角度、城市发展的角度以及建筑功能的角度作多方面考虑,要把新的生命力注入这些旧建筑,以符合新世纪消费者的需求。建筑设计师们最后决定,南部地块以现代建筑为主,石库门旧建筑为辅。北部地块以保留石库门旧建筑为主,新旧对话,交相辉映。
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古建筑通通都放到博物馆里供起来,想要真正长久地保护好老建筑,就要在保留其特性的基础上,按现代人的要求对它进行改造,增添一些新的元素,让它的价值体现出来,并得到提升。就像上海新天地一样,让外国人看了觉得很中国化,中国人看了觉得很洋派,上年纪的人感到怀旧,年轻人觉得时尚,每个人在这里都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感觉,那才叫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与发展。
古建筑的保护和新建筑的营造,都应该因人而存在。只有“以人为本”,才能在建筑的新生与消亡之间,得失均衡,实现完美。
参考文献:
[1]李其荣.城市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邱盼.试论我国古建筑保护面临的问题[J],山西建筑,2009年第29期
[3]冶飞.如何解决现代社会发展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第8期
[4]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