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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DP总值比较从“2006年河南省18个省辖城市GDP总值、总人口及占全省的比重”对比表(表1)中可以看出:2006年洛阳市GDP总值居全省18个省辖城市第2位,占全省的比重达10.7%.GDP总值最高的城市是郑州市,占全省的比重达16.1%;位居第3的是南阳市,占全省的比重为9.6%;最低的城市是人13最少的济源市,占全省的比重仅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