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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滴眼剂项下规定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绿脓杆菌;卫生部文(86)卫药字第(81)号又规定眼科用药1g或1ml中含细菌数不得过100个,霉菌和酵母菌不得检出。而卫生部颁《药品卫生检验方法》对含抑菌成分的滴眼剂用薄膜过滤法“灭活”处理后,以阳性菌作对照作控制菌检查;用常规法作细菌、霉菌、酵母菌检查。因此不能一次性检毕滴眼剂的微生物限度检查项目,现将改进方法报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