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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权是指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的排他控制权,在本质上属于人格权的范畴,但是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与隐私权相比存在诸多差异。当前我国民法体系内还不存在个人信息权这一法定权利,但是刑法体系中已经存在相关罪名用于对侵害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法律依据欠缺、侵权主体多元化以及损害后果的抽象性导致个人信息权遭受侵害后难以实现私法救济。本文前瞻性地探讨了如何从私法救济的角度加强对个人信息权的救济,并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