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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在完成百乡扶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重要决策。2003年3月,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通知》,决定将原“百乡扶贫攻坚计划”的乡镇和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76个乡镇列入欠发达乡镇,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其中26个欠发达县和黄岩、婺城两区中比较困难的211个欠发达乡镇由省里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