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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区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矛盾关系已成为当前村民自治的严重障碍。本文分析了二者矛盾关系的四种模式;强弱关系、强强关系、弱强关系和弱弱关系,并从理论与现实的结合上提出了解决二矛盾关系的具体途径与对策,即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组织建设;实现决策程度的民主化;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以及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