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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职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校企合作是我国积极倡导的一种办学模式,也是我国中职教育有效提升教育质量的一种重要途径。近几年来,笔者对中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中职教育 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9(a)-0103-01
中职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元素之一。如何提升中职教育是一项时代教育课题。校企合作是我国积极倡导的一种办学模式,也是我国中职教育有效提升教育质量的一种重要途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运用于中职教育具有其时代的必然性以及迫切性。
1 校企合作的原则
笔者认为,在中职教育中实施校企合作办学应该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市场导向原则。中职教育校企合作应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依据市场原则来优化配置资源,一切从大局出发满足校企合作的各个参与对象的实际需求,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坚决杜绝各种流于形式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第二,开放性原则。一般来说,中职校企合作办学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教育组织对外部环境的开放性以及教育组织对内部的开放性。第三,共赢原则。中职校企合作的每一方都要立足人才培养这个着力点,密切“生产”与“教学”的联系、加强多层次的合作与交流,进而使企业与学校等各种教育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共同实现中职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1]。
2 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中职教育校企合作机制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要明确其合作机制,则关键一点是要进一步明确中职校企合作办学中的每一个参与者以及各自的职责。事实上,中职校企合作之参与对象的涉及面是比较广的,主要有政府、学校、企业、学生、教师、行业组织以及无形的市场等7个参与者[2]。这些参与者在中职校企合作办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与地位,政府部门是中职教育校企合作之重要的推动力量与重要保障,它应该科学出台具有导向性强的有关政策及法规来保证中职校企合作办学的规范性、条理性,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来引导与扶持校企合作。市场则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导向。中职学校与企业是校企合作之主体,他们可以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相互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发展。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成功组建后,那么学生与教师就是校企合作之主体,学生能够充分运用学校与企业等资源,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能力,从而为未来就业夯实基础,而教师也可以借助校企合作的平台,勤于充电,不断实践,提升自己的专业教学水平。行业组织应该结合校企合作过程中,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相应地授予各种资格证书。这7个参与者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则校企合作均难以健康持续发展。
3 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推进措施
3.1 政府需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
政府部门应该采用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确立中职校企合作参与方的“问责制”,这样才具有一定的可执行性。只有政策的支持,没有执行则中职校企合作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在中职校企合作办学中“有所作为”,结合实际制定出扶持政策来推动校企合作;要依据国务院出台的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建立健全开放的用人机制,积极吸收与鼓励企事业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到中职学校兼任专职与兼职任课教师;也鼓励中职专业教师到企业参与实践;加大投入建设校企实习实训基地;明确企业在中职教育中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等[3]。
3.2 丰富校企合作的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在衡量校企合作办学质量等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应该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办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这对提升中职教育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评价体系的设置上,应该不断丰富评价主体,比如引入社会、行业和企业(或者用人单位)来当作校企合作的评价主体;也要优化评价标准,比如将学生对某种职业或某个岗位之适应度、社会与行业以及企业(或者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纳入校企合作办学的评价标准[4]。
3.3 增强校企合作的监管服务体系
应该以依法办学为准绳,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监管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校企教育管理不断规范化与科学化[5]。一定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出台的关于中职学校教育管理办法,加强中职学校的内部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各种制度建设,大力推动中职学校教育管理理念跟企业管理理念相互接轨,千方百计推动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实现三化,即“企业化、精细化、现代化”。
3.4 加强校企合作的能力建设
加强校企合作的能力建设,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专业建设。中职学校应该大力办好省级示范专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骨干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好国家级、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切实解决职业学校实训条件差、实训工位不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批既能承担学生生产实习任务,又面向社会开放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二是增强中职教师教育教学培训。要结合本校实际,多方位发展教師教育教学培训,不断创新其培训方式,让广大教师在各种培训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职业技能。进一步完善专业任课教师定期下基层、下企业实践的相关制度,遴选实力雄厚的企业与中职学校联合举办师资培训工作。三是着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中职职业教育一定要坚持为为地方人民群众服务,为地方企业服务的原则,积极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中,为社会与企业输送应用技术型人才。企业也应该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尽量承担更多的见习与实习任务。
4 结语
综上所述,校企合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很强的工程。可以说,随着我国中职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校企合作作为中职教育新时期的中职人才培养的模式,一定会给我国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带来可喜的变化。我们应该抓住一切机遇,结合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已经地方经济的发展特色,深化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办学,从而形成中职教育与地方企业良性互动、科学发展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李志强,匡维.“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与特征[J].职业教育研究,2011(3):8-10.
[2] 汤建鑫,童云飞.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探讨[J].教育教学论坛,2012(10):11-13.
[3] 杨广金,江涛.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模式及效率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2(2):12-13.
[4] 潘红艳,陶剑文.以项目为核心的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模式探索[J].职业教育研究,2010(7):14-15.
[5] 孙立波,张志学,姚林.环境监测与评价专业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2(2):153-155.
关键词:中职教育 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9(a)-0103-01
中职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元素之一。如何提升中职教育是一项时代教育课题。校企合作是我国积极倡导的一种办学模式,也是我国中职教育有效提升教育质量的一种重要途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运用于中职教育具有其时代的必然性以及迫切性。
1 校企合作的原则
笔者认为,在中职教育中实施校企合作办学应该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市场导向原则。中职教育校企合作应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依据市场原则来优化配置资源,一切从大局出发满足校企合作的各个参与对象的实际需求,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坚决杜绝各种流于形式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第二,开放性原则。一般来说,中职校企合作办学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教育组织对外部环境的开放性以及教育组织对内部的开放性。第三,共赢原则。中职校企合作的每一方都要立足人才培养这个着力点,密切“生产”与“教学”的联系、加强多层次的合作与交流,进而使企业与学校等各种教育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共同实现中职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1]。
2 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中职教育校企合作机制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要明确其合作机制,则关键一点是要进一步明确中职校企合作办学中的每一个参与者以及各自的职责。事实上,中职校企合作之参与对象的涉及面是比较广的,主要有政府、学校、企业、学生、教师、行业组织以及无形的市场等7个参与者[2]。这些参与者在中职校企合作办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与地位,政府部门是中职教育校企合作之重要的推动力量与重要保障,它应该科学出台具有导向性强的有关政策及法规来保证中职校企合作办学的规范性、条理性,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来引导与扶持校企合作。市场则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导向。中职学校与企业是校企合作之主体,他们可以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相互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发展。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成功组建后,那么学生与教师就是校企合作之主体,学生能够充分运用学校与企业等资源,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能力,从而为未来就业夯实基础,而教师也可以借助校企合作的平台,勤于充电,不断实践,提升自己的专业教学水平。行业组织应该结合校企合作过程中,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相应地授予各种资格证书。这7个参与者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则校企合作均难以健康持续发展。
3 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推进措施
3.1 政府需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
政府部门应该采用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确立中职校企合作参与方的“问责制”,这样才具有一定的可执行性。只有政策的支持,没有执行则中职校企合作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在中职校企合作办学中“有所作为”,结合实际制定出扶持政策来推动校企合作;要依据国务院出台的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建立健全开放的用人机制,积极吸收与鼓励企事业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到中职学校兼任专职与兼职任课教师;也鼓励中职专业教师到企业参与实践;加大投入建设校企实习实训基地;明确企业在中职教育中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等[3]。
3.2 丰富校企合作的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在衡量校企合作办学质量等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应该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办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这对提升中职教育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评价体系的设置上,应该不断丰富评价主体,比如引入社会、行业和企业(或者用人单位)来当作校企合作的评价主体;也要优化评价标准,比如将学生对某种职业或某个岗位之适应度、社会与行业以及企业(或者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纳入校企合作办学的评价标准[4]。
3.3 增强校企合作的监管服务体系
应该以依法办学为准绳,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监管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校企教育管理不断规范化与科学化[5]。一定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出台的关于中职学校教育管理办法,加强中职学校的内部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各种制度建设,大力推动中职学校教育管理理念跟企业管理理念相互接轨,千方百计推动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实现三化,即“企业化、精细化、现代化”。
3.4 加强校企合作的能力建设
加强校企合作的能力建设,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专业建设。中职学校应该大力办好省级示范专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骨干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好国家级、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切实解决职业学校实训条件差、实训工位不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批既能承担学生生产实习任务,又面向社会开放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二是增强中职教师教育教学培训。要结合本校实际,多方位发展教師教育教学培训,不断创新其培训方式,让广大教师在各种培训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职业技能。进一步完善专业任课教师定期下基层、下企业实践的相关制度,遴选实力雄厚的企业与中职学校联合举办师资培训工作。三是着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中职职业教育一定要坚持为为地方人民群众服务,为地方企业服务的原则,积极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中,为社会与企业输送应用技术型人才。企业也应该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尽量承担更多的见习与实习任务。
4 结语
综上所述,校企合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很强的工程。可以说,随着我国中职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校企合作作为中职教育新时期的中职人才培养的模式,一定会给我国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带来可喜的变化。我们应该抓住一切机遇,结合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已经地方经济的发展特色,深化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办学,从而形成中职教育与地方企业良性互动、科学发展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李志强,匡维.“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与特征[J].职业教育研究,2011(3):8-10.
[2] 汤建鑫,童云飞.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探讨[J].教育教学论坛,2012(10):11-13.
[3] 杨广金,江涛.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模式及效率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2(2):12-13.
[4] 潘红艳,陶剑文.以项目为核心的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模式探索[J].职业教育研究,2010(7):14-15.
[5] 孙立波,张志学,姚林.环境监测与评价专业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2(2):15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