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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2011年1月,我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年9月,我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砸伤。住院期间,建筑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要求与我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由公司承担我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一次性补偿我2万元,我不得再以工伤为由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如不答应,则不再支付余下的医疗费用,为使自己的治疗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