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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构建运行高效、协调统一、功能健全和责权明晰的新型乡村组织体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社会基础。而各类乡村组织整合、动员、治理与发展乡村的能力,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案例村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采用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统分结合等经营方式,促进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以此为基础,案例村健全和完善了乡村组织体系,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并在社会生活秩序、经济社会交往和乡村公共性等层面实现了乡村社会的再组织。这表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将为实现乡村社会再组织提供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
关键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组织体系建设;乡村社会重建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2-0066-07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中国乡村已进入后乡土社会。在后乡土社会的众多村落中,大量青壮年群体外出务工,使妇女、儿童和老人成为乡村社会生活的主体。青壮年群体的外出流动和城乡关系的新变化,预示着乡村空巢社会的来临。农民社会生活的个体化与私利化、乡村人口流动的常规化、乡村社会的空巢化、分散化与过疏化,成为后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①面对个体化后乡土社会的现实处境与转型遭遇,国家做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大决策。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来提升其治理效能和应急管理能力,如何通过乡村组织振兴来打造运行高效、协调统一且契合乡村实际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进而实现乡村社会再组织和村落共同体再造,成为新时代乡村建设实践中必须应对和解决的难题。在新形势下,乡村组织振兴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没有坚实的村落经济基础,乡村组织运行难以维系,其组织治理效能难以发挥。这种乡村组织所依靠的村落经济的具体实践形态,便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当前的农村集体经济发端于人民公社时代,是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村组集体成员基于成员身份,自愿联合、合作经营、联合生产、共同发展、利益共享的社会经济。这种经济强调产权的集体共有,包括了传承型、改制型、股份型等经济类型。②2016年,国家在延续农村集体经济核心要素的基础上,正式提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一概念。它是农民群体“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③。这种经济形态更加突出了农民和集体在互为主体的基础上的股份合作与利益联合,其主要内涵表现为:一是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产权制度;二是区别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集体经济,强调集体清晰的产权边界;三是以村社成员自愿结合为基础,突出劳动、资本与社会的联合,并将市场与社会进行有机统合。④特别是随着集体股权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农民与集体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农村集体经济所彰显的服务性和社会性特征更加明晰。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经济性和社会性的双重属性,社会性是其本质属性。它突出了经济的共同体属性和隐藏其后的社群关系,认为经济发展的目的在于服务乡村社会和村社成员,在于满足社区和村民的整体性需要。这种嵌入性经济由于注重村落内部的团结互助、社区合作与经济行为的社会参与,较好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经济的社会品格。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承载和体现村民的共同利益时,它能使村民对村落集体产生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能使村民个体和集体结成紧密的利益纽带。这种利益紐带将为乡村社会再组织和乡村治理秩序的良性运行提供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在厚实的集体经济支撑下,各类乡村组织将积极介入乡村治理性事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治理效能。乡村社会也必将因此重新组织起来,村落个体化、私利化、分散化与过疏化的后乡土社会困境也将被打破,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与乡村建设行动的具体实施也由此具备更加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近年来,国家政策充分肯定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价值,并就如何推进集体经济的组织领导建设、实现集体成员之间的股份合作与利益联合、保障农民的集体资产权利和集体经济受益权、打造新型乡村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表述。可以说,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着充分的政策依据。在此基础上,一些地方在国家政策的引领和支持下,进行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建村落经济进而重建乡村社会的实践探索。这些实践探索表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组织振兴与乡村社会再组织的社会经济基础。
在政策推进和实践探索的过程中,如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如何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多元化实现方式与运行机制?如何寻找集体经济复兴与乡村社会再组织、乡村治理、村落共同体重建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学者的关注。贺雪峰认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有助于激活村社集体,有助于在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个人之间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链接机制,有助于打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⑤丁波指出,集体经济复兴能够改变村级组织治理弱化的困境,能够增强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促进村民自治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展。⑥吕方等指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为重建村落共同体,激活村落共同体的经济协作、乡村防护和社会互助等当代职能提供社区公共财力基础。⑦冯道杰、汪婷等指出,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并使农民与集体之间因经济合作而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系。⑧徐勇、赵德健认为,建立在共有产权基础上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价值是个体通过集体获得收益、实现充分发展并使集体成员在互利共生中实现利益共享。⑨杨嬛指出,合作机制是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组织制度基础,也是农户与集体、农户与农户之间基于利益关联而进行团结互助的纽带。⑩仝志辉指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需要强有力的组织载体,当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设能同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改善乡村治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能为村民自治事务和社区公益事业提供物质支持时,这样的分设便能健全乡村治理体系。B11杜园园指出,构建一种重视农村社会和经济平衡发展、以经济活动服务于社会成员为目的、将经济嵌入地方社会和文化体系等特质的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目标。B12杨团则建构了一种兼具公共性和经营性、公益性和经济性的社区合作制集体经济。她认为,这种社群经济将农民增收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实现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双赢,有效解决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协调与合作问题。B13 上述学者的集体经济助推乡土重建与有效治理、集体经济组织机制、个人与集体的利益联结、社区合作制集体经济等观点,肯定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对于重建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农民之新型关系的重要意义,肯定了其对于乡村组织建设与村落共同体重建以及改善乡村关系、优化乡村治理秩序的重要价值。这些观点为认识集体经济复兴与乡村社会再组织之间的内在联系提供了重要启发。不过,集体经济何以形成和复兴,其实践形态是什么?它同乡村社会的组织重建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它在哪些层面实现了乡村社会的再组织?从集体经济复兴到乡村社会再组织之间需要何种联结机制?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延伸研究。笔者将以贵州省塘约村的地方实践经验作为典型案例,围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实现乡村社会再组织这一核心议题,就上述问题展开讨论并做出回应。
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塘约村是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管辖的一个行政村,距平坝区约15公里。该村下辖11个村民小组,共921户3542人,曾是贵州省省级二类贫困村。2013年前,塘约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只有四五万元,主要来源于出售的集体农场木材。由于木材砍伐直接危及生态环境,区林业局对此审核程序非常严格,因此该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很不稳定,村集体财政亏空现象嚴重。全村男性青壮年群体大都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问题比较突出。2014年,塘约村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大量田地、农作物和房屋被毁,全村损失惨重,村民面临的贫困问题更加突出。在“穷则思变”的思路下,塘约村村民在村两委的带领下开辟了一条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特色的乡村社会重建之路。
1.开展农村产权改革工作
2015年,塘约村成立了村产权改革办公室,下设土地调查小组、土地指界小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和清产核资小组。在区政府和镇政府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协助下,村两委开展了对全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村集体财产权等七种产权的确权工作。特别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和水权的确认,为理清村集体和个人的产权界限、维护村民和集体的利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产权保障。在确权过程中,村两委成员和全村党员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这些人员及其亲属凡有侵占集体土地、集体林地、集体公共用房和集体财产的情况,要么将其归还集体,要么折算成现金补偿给集体。这些做法减少了产权改革中的矛盾纠纷,维护了村集体权益。
2.成立由村两委领导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塘约村用集体林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此作为注册资金,成立了金土地合作社。合作社将全村的集体资产、机动地、自留地等以股份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全村土地共计4881亩,村民按水田700元/亩、耕地500元/亩、坡耕地300元/亩的土地流转价格将土地全部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对全村土地进行规范化种植和专业化管理。这样,全村921户村民都成为合作社股东。村民每年除获得地租外,还可参与合作社收益的年终分红。合作社、村集体和村民的分红比例为3∶3∶4。此外,合作社每年赠予全村贫困户15股股份。依照规定,合作社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全部为本村村民。技术管理人员采用底薪加绩效的方式计酬,月薪不少于3000元,普通村民则依据需要可直接到合作社工作,按天或按件计酬,每天工资是100元左右。这样,村民收入就包括土地流转费、土地入股分红和合作社工资三部分收入。合作社的成立不仅使农地得到了充分利用,也使全村劳动力从土地中彻底解放出来,为他们增加了更多的创收和创业机会。
3.采用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统分结合的经营方式
村社一体具体体现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合作社负责人共同管理合作社上。村两委是合作社的上级领导部门,也是参与合作社利润分红的主体之一。在村两委的领导与协调下,金土地合作社通过搭建集体与个人、村民与村民的合作平台,实现了集体与个人的利益联结,调动了村民的内生发展动力。合作社合股联营、统分结合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层面。
一是全村统筹范围内的合作社,即金土地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载体,其他村级层面的经济组织都属于该合作社的下属单位。在村集体领导下,这些经济组织可以从事不同产业,形成合股联营、联产联业的产业链条。目前,除金土地合作社外,全村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公司还有三家,即建筑公司、水务公司和旅游公司。这些公司收入全部归入金土地合作社,用于支付村民土地流转费、发放村民股金、充实集体经济基础。因此,塘约村在构建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上,培育了多种形式和多种产业联合的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为塘约村集体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的资本积累,增强了村集体经济的实力和统筹能力。
二是各个子公司具有独立的管理权限。如建筑公司于2015年4月注册成立,拥有12个建筑队和300名工人,这些工人主要是本村返乡创业青年。近年来,各级政府向塘约村投入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公司通过承接项目获得的利润成为集体经济创收的主要来源。塘约村家政公司是在妇女创业队基础上成立的,主要由塘约村妇女组成,其组织妇女参加合作社务工,或者承接外面的家政服务。在家政公司的组织下,该村妇女还成为入驻塘约村工厂诸如电子厂等企业的主要劳动力。水务公司目前主要负责提供全村人饮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其他业务还在进一步扩展。旅游公司目前也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任务是协助相关部门将该村打造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服装公司、编织公司主要是那些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入住塘约村的企业,其主要利用该村提供的场地和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开展经营活动,这一方面解决了村民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使村集体从中按比例获得一定的利润分成。
由上可见,金土地合作社与其他子公司实行的统分结合的集体经营方式,既有效解决了村民就地就近就业的问题,又降低了农业经营风险,合作社与其他子公司的联合经营也增强了集体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多业并举还为村民提供了多种类型的工作岗位,满足了村民的不同就业需求。2016年,塘约村集体及合作社年终利润为121.5万元,社员土地租金和利润分红是81万元。2017年,村集体及合作社利润为204.35万元,社员土地租金和利润分红是124.32万元。此外,合作社不仅每年为贫困户额外赠送15股股份,而且优先为他们安排就业,使他们很快达到现行的脱贫标准。塘约村所走的农业集体化道路实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3年不足4000元到2018年14120元的飞跃,村集体经济也从2014年不足4万元到2018年突破312万元。2019年合作社利润为172万元,村集体为全村村民全额承担了共计74万元的农村合作医疗费用。2016年以来,村集体为全村村民每年承担了40万元左右的红白酒席服务费用。同时,村里规定,凡是村中考取大学的学生,每人凭录取通知书可领取2000元奖金。另外,村集体还为每个村民小组划拨3万元共计33万元的集体资金,用于修建每个自然村的群众广场。 从塘约村的发展实践来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使其实现了从二类贫困村到小康示范村的转变。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载体的金土地合作社,加强了村集体和农民个体之间的利益纽带,特别是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经营有效实现了农民的再组织。村民在参与合作社的集体经营过程中获得了发展,他们充分感受到抱团取暖、抱团发展的巨大优势。可以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使村庄内生性的发展动力得以激发,干群关系得以改善,村民之间的团结互助得以增强。在村集体经济的带动下,一个股权型、紧密型的现代村落共同体逐渐形成。
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组织振兴
集体经济组织既是乡村组织体系建设的构成要素,也为健全和完善新型乡村组织体系提供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同时,新型乡村组织体系建设必将为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因此,在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乡村组织体系建设是一种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塘约村村两委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时,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乡村组织体系,不断提升自身治理村庄的水平和能力。
1.重視村级党组织建设
塘约村十分重视村级党组织建设,建立了一个党总支、三个网格党支部、九个党小组的村级组织。村级基层党组织积极发挥思想引领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会议学习、服务群众生活实践、参加公益性劳动等形式,增强了全村党员干部服务乡村、顾全村整体利益、勇于承担责任的公共意识。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乐于奉献、组织性强,始终走在乡村改革和村庄治理的最前面。因此,塘约村通过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乡村治理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2.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塘约村积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将行政村层面的村民自治与自然村层面的村组自治结合起来,从根本上优化了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为及时回应村民诉求,解决村民内部矛盾,村民以15户为单位推选一名村民代表,在每个自然村组建了以村民小组长为核心、村民代表为纽带的村民小组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并设置了直接面向全组村民服务的村组工作室,使村组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和常态化。在村庄治理实践中,组委会作为直接面向群众社会生活的服务型乡村自治组织,在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进行村庄环境整治、表达村民利益诉求、调解村组矛盾、化解家庭和邻里纠纷、协调村民关系、维护村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治理功能。自然村落面临的一些治理问题,通过组委会的介入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塘约村将村民自治制度直接下沉到自然村并建立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实践探索,真正将村民治村、村组自治扎根在乡村社会的土壤中,夯实了乡村民主的社会根基。从行政村到自然村、从自然村到村民代表、从村民代表到每个农户家庭,乡村社会由于村民自治和村组自治的有机衔接得到有效整合并重新组织起来。
3.建立三级议事协调治理机制
为及时回应村民诉求,塘约村形成了组委会(党小组)—村民委员会(基层党总支)—村民代表大会的三级议事协调治理机制。组委会和党小组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本组内部村民反映的各种利益诉求和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尽可能在小组层面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组委会无法解决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那么由组委会提出建议,将问题和诉求提交给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总支进行专题讨论并妥善解决。塘约村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总支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就各个组委会提交和反映的各种问题进行集体协商、集中解决,最后以村两委的名义下发处理意见。如果村民对村两委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塘约村将启动村级层面最高级别的议事协调机制,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全村村民代表就一些重大事项和村民关心的焦点问题进行投票表决。表决一旦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就形成会议决定,这是村级处理问题的最高决定,村民应遵照执行。一般来说,通过组委会会议、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三级议事协调机制,村民的各种问题都能得到相对合理的解决,各种诉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在乡村治理实践中,行政村和自然村之间形成了良性的组织互动关系,“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成为塘约村村庄治理的一贯逻辑。
4.乡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组织振兴
塘约村组织体系的完善和组织治理效能的发挥,得益于厚实的村庄集体经济的支撑。无论是村党组织的建设、村民自治的深化还是其他乡村社区组织的建设、完善和功能的发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都是其良好运行的物质基础。在村集体充分的物质保障下,塘约村村级组织凭借上下联动的组织机制,为村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增强了村民对村庄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村民组织行动能力和公共意识明显加强。
在塘约村,强有力的集体经济不仅是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在实现乡村有效治理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基础,而且是那些设于村两委的直接为村民社会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二级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其中,酒席理事会基于村集体经济的资金投入,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受到村里群众的普遍欢迎。为了整顿滥办酒席、铺张浪费的现象,塘约村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明确做出了除举办婚宴酒席和丧葬酒席外禁止全村村民操办其他一切酒宴的规定。对此,为解除村民后顾之忧,塘约村成立的酒席理事会为村民的婚庆和丧葬提供了一条龙的服务。具体而言,服务队劳务津贴由村集体支付,相关厨具等由村里统一配备并无偿提供给村民使用。依据规定,办一桩红喜事村里补贴1000元,办一桩白事村里补贴3000元。按照这几年的执行情况,村集体每年划拨的红白酒席补助金支出在40万元左右。酒席理事会统一为村民操办酒宴,极大地减轻了村民的人情开支和经济负担,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另外,治安小组在村集体经济的支持下在治理村庄赌博、酗酒、盗窃和维护村庄治安秩序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为整顿村庄秩序,村里组建了治安小组,该小组负责人的劳务津贴由村集体支付。治安小组先后治理了全村近30家赌博窝点,使曾经参与赌博的150多人不再重蹈覆辙。治安小组还同乡镇派出所形成了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合作及时将扰乱村庄秩序的人绳之以法。这极大地提升了村民的安全感,受到群众的好评。 四、乡村社会的再组织
塘约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不仅筑牢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也为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提供了社会经济保障。厚实的村社集体经济和乡村社会的组织振兴使塘约村实现了乡村经济、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生活等层面的再组织,乡村的有效治理得以实现。由此,乡村社会被重新激活和组织起来,村落共同体逐渐成长。
1.乡村社会经济生活层面的再组织
在经济层面,塘约村通过成立金土地合作社、建筑公司、运输队和妇女创业小组等集体经济组织,将全村青壮年村民吸引到经济组织中来,使乡村社会在经济层面实现了再组织。第一,金土地合作社将村里经验丰富的农业大户、销售人才、专业农业技术人员组织起来,聘用他们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提升了合作社的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合作社有4个农业种植基地,每个基地由1名中青年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管理。基地负责人主要组织农业工人进行农作物的育苗、种植、田间管理、采摘、生产、经营和销售等工作。每个基地配备农业工人10—15人,农忙时节配备人员则多达30—40人。这些农业工人都是本村45—55岁年龄段的中年男女。可以说,除部分管理人员外,农业合作社满足了本村中年男女的就地就业需求,使这些群体在经济层面实现了再组织。第二,村建筑公司和运输队主要面对村里的青壮年群体特别是男性青年,安排他们在建筑公司和运输队就业,提高了这部分群体的组织程度,满足了他们的就业需求。塘约村建筑公司成立后,曾承接了大量的工程项目,为本村青壮年群体提供了大量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塘约村还组建了一支由200多名村民构成的运输队,具有驾驶资质和车辆的村民可自愿加入,运输队设运输队长1名,负责联系有运输需求的客户或单位并协调运输人员。车队管理比较灵活,队员既可以由队长分配和安排运输任务,也可以自行拉活。第三,妇女创业队在解决塘约村妇女的就近就业问题、提高妇女的组织程度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塘约村组建妇女创业队之后,妇女创业队人员根据自身的就业意愿,可以到合作社务工,也可以到入驻塘约村的工厂如电子厂等企业打工,或者在村两委的组织下承接外面的家政服务,村里不抽取妇女创业隊的利润。可以说,塘约村通过不同类型的产业聚合,实现了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农民群体在经济合作层面的再组织,并通过经济合作组织实现了个体与乡村的共同发展。
2.乡村社会生活秩序层面的再组织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为塘约村乡村组织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并由此提升了乡村各类组织的治理水平和组织动员能力,使村落社会生活和村庄秩序井然有序,呈现良性运行的态势。为规范村民社会生活秩序、建构良好的乡风文明新风尚,为妥善处理好村民与乡村干部、村民与村民以及村民家庭内部的各种纠纷和矛盾,塘约村先后出台了村规民约“红九条”与“黑名单”制度B14、治理全村村民乱办酒宴和铺张浪费制度,一些自然村还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详细的村约。这些村规民约在治理赌博、村霸、铺张浪费和改善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塘约村为此也积累了丰富的乡村治理经验。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全村有40户村民因滥办酒席被纳入“红九条”中的“黑名单”加以管理。一些村民在接受村组织对其的批评教育和考察后,还向村委会提交检讨书和承诺书,检讨自己的行为并对以后的行为做出郑重承诺。以厚实的集体经济为后盾,各级乡村组织拥有了很强的行动力和治理能力,各项村规民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发挥了良好的乡村治理功能。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也由于密切的交往和利益互动得到了有效改善。特别是三级议事协调机制的建立使村庄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在各种村级组织的积极介入和干预下,村庄个体化、私利化和无序化的状态逐渐改善,村庄的共同体意识和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团结合作意识逐渐增强。
3.村落公共性的重建
为了重建村庄公共生活和培育公共精神,塘约村集体为9个村民小组修建了广场和办公室。这为各个自然村召开村组会议、办红白事酒席和过传统文化习俗节日提供了公共空间,促进了村民之间的公共讨论和交流,加强了村庄的社会团结。为了丰富村民的公共生活,塘约村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每年举办“寻找最美塘约人”“塘约篮球杯”和“卡拉OK歌唱比赛”等大型公益活动。这些活动丰富了农民的社会生活,改变了以前每家每户庭院里村民围坐在一起通过打麻将和玩纸牌赌钱等的陋习,营造了良好的村庄公共生活氛围。因此,塘约村通过公共生活和公共精神的重建,不但把失序的乡村社会重新整合起来,而且重建了乡风文明,规范了村民的社会交往行为。
五、结语
塘约村通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生计方式,而且为构建新型乡村社会组织体系,提升该体系组织乡村、团结乡村、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水平和能力提供了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换句话说,塘约村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实现了乡村社会的再组织。该村的发展经验表明,由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集体性、公共性、社会性和总体性的特征,它的发展壮大可以为实现乡村组织振兴、提升乡村组织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乡村社会的全面复兴找到一种新的出路。当然,在实践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需要具备制度、组织、资源、村落和行动主体等多种资源要素的配置组合与有效支撑,塘约村的乡村复兴之路代表的仅仅是某种类型的乡村建设的另一种可能。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等作为今后国家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B15在这一战略思想指导下,大量的资源、资本和政策必将优先向农村聚集,广大农村地区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如何在国家资源、政策下乡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组织体系建设以及乡村建设之间建立有效的连接机制,以实现乡村社会的全面复兴,将关系到今后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体和村落共同体命运的重大议题。 注释
①陆益龙:《后乡土性:理解乡村社会变迁的一个理论框架》,《人文杂志》2016年第11期。
②王景新:《村域集体经济:历史变迁与现实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9页。
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2/29/c_1120216470.htm,2016年12月29日。
④李文钢、马良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复兴与乡土社会重建:学术回应与研究反思》,《社会学评论》2020年第6期。
⑤贺雪峰:《乡村振兴与农村集体经济》,《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贺雪峰:《农民组织化与再造村社集体》,《开放时代》2019年第3期;贺雪峰:《如何再造村社集体》,《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⑥丁波:《鄉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有效性:基于皖南四个村庄的实地调查》,《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
⑦吕方、苏海、梅琳:《找回村落共同体: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来自豫鲁两省的经验观察》,《河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
⑧冯道杰、汪婷:《合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组织化》,《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⑨徐勇、赵德健:《创新集体:对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⑩杨嬛:《合作机制: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组织制度基础》,《山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
B11仝志辉:《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否分设:基于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分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B12杜园园:《社会经济:发展农村新集体经济的可能路径——兼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B13杨团:《此集体非彼集体:为社区性、综合性乡村合作组织探路》,《中国乡村研究》2018年第1期。
B14塘约村“红九条”制度将不孝敬不赡养父母者、不管教未成年子女者、滥办酒席铺张浪费者、不参加公共事业建设者、不交卫生管理费者、贷款不守信用者、不按规定乱建房屋者、不积极配合组委会工作者、不执行村两委重大决策者这九种人纳入“黑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B1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人民日报》2020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海 玉
关键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组织体系建设;乡村社会重建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2-0066-07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中国乡村已进入后乡土社会。在后乡土社会的众多村落中,大量青壮年群体外出务工,使妇女、儿童和老人成为乡村社会生活的主体。青壮年群体的外出流动和城乡关系的新变化,预示着乡村空巢社会的来临。农民社会生活的个体化与私利化、乡村人口流动的常规化、乡村社会的空巢化、分散化与过疏化,成为后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①面对个体化后乡土社会的现实处境与转型遭遇,国家做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大决策。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来提升其治理效能和应急管理能力,如何通过乡村组织振兴来打造运行高效、协调统一且契合乡村实际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进而实现乡村社会再组织和村落共同体再造,成为新时代乡村建设实践中必须应对和解决的难题。在新形势下,乡村组织振兴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没有坚实的村落经济基础,乡村组织运行难以维系,其组织治理效能难以发挥。这种乡村组织所依靠的村落经济的具体实践形态,便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当前的农村集体经济发端于人民公社时代,是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村组集体成员基于成员身份,自愿联合、合作经营、联合生产、共同发展、利益共享的社会经济。这种经济强调产权的集体共有,包括了传承型、改制型、股份型等经济类型。②2016年,国家在延续农村集体经济核心要素的基础上,正式提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一概念。它是农民群体“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③。这种经济形态更加突出了农民和集体在互为主体的基础上的股份合作与利益联合,其主要内涵表现为:一是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产权制度;二是区别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集体经济,强调集体清晰的产权边界;三是以村社成员自愿结合为基础,突出劳动、资本与社会的联合,并将市场与社会进行有机统合。④特别是随着集体股权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农民与集体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农村集体经济所彰显的服务性和社会性特征更加明晰。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经济性和社会性的双重属性,社会性是其本质属性。它突出了经济的共同体属性和隐藏其后的社群关系,认为经济发展的目的在于服务乡村社会和村社成员,在于满足社区和村民的整体性需要。这种嵌入性经济由于注重村落内部的团结互助、社区合作与经济行为的社会参与,较好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经济的社会品格。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承载和体现村民的共同利益时,它能使村民对村落集体产生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能使村民个体和集体结成紧密的利益纽带。这种利益紐带将为乡村社会再组织和乡村治理秩序的良性运行提供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在厚实的集体经济支撑下,各类乡村组织将积极介入乡村治理性事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治理效能。乡村社会也必将因此重新组织起来,村落个体化、私利化、分散化与过疏化的后乡土社会困境也将被打破,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与乡村建设行动的具体实施也由此具备更加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近年来,国家政策充分肯定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价值,并就如何推进集体经济的组织领导建设、实现集体成员之间的股份合作与利益联合、保障农民的集体资产权利和集体经济受益权、打造新型乡村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表述。可以说,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着充分的政策依据。在此基础上,一些地方在国家政策的引领和支持下,进行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建村落经济进而重建乡村社会的实践探索。这些实践探索表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组织振兴与乡村社会再组织的社会经济基础。
在政策推进和实践探索的过程中,如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如何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多元化实现方式与运行机制?如何寻找集体经济复兴与乡村社会再组织、乡村治理、村落共同体重建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学者的关注。贺雪峰认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有助于激活村社集体,有助于在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个人之间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链接机制,有助于打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⑤丁波指出,集体经济复兴能够改变村级组织治理弱化的困境,能够增强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促进村民自治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展。⑥吕方等指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为重建村落共同体,激活村落共同体的经济协作、乡村防护和社会互助等当代职能提供社区公共财力基础。⑦冯道杰、汪婷等指出,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并使农民与集体之间因经济合作而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系。⑧徐勇、赵德健认为,建立在共有产权基础上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价值是个体通过集体获得收益、实现充分发展并使集体成员在互利共生中实现利益共享。⑨杨嬛指出,合作机制是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组织制度基础,也是农户与集体、农户与农户之间基于利益关联而进行团结互助的纽带。⑩仝志辉指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需要强有力的组织载体,当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设能同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改善乡村治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能为村民自治事务和社区公益事业提供物质支持时,这样的分设便能健全乡村治理体系。B11杜园园指出,构建一种重视农村社会和经济平衡发展、以经济活动服务于社会成员为目的、将经济嵌入地方社会和文化体系等特质的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目标。B12杨团则建构了一种兼具公共性和经营性、公益性和经济性的社区合作制集体经济。她认为,这种社群经济将农民增收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实现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双赢,有效解决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协调与合作问题。B13 上述学者的集体经济助推乡土重建与有效治理、集体经济组织机制、个人与集体的利益联结、社区合作制集体经济等观点,肯定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对于重建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农民之新型关系的重要意义,肯定了其对于乡村组织建设与村落共同体重建以及改善乡村关系、优化乡村治理秩序的重要价值。这些观点为认识集体经济复兴与乡村社会再组织之间的内在联系提供了重要启发。不过,集体经济何以形成和复兴,其实践形态是什么?它同乡村社会的组织重建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它在哪些层面实现了乡村社会的再组织?从集体经济复兴到乡村社会再组织之间需要何种联结机制?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延伸研究。笔者将以贵州省塘约村的地方实践经验作为典型案例,围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实现乡村社会再组织这一核心议题,就上述问题展开讨论并做出回应。
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塘约村是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管辖的一个行政村,距平坝区约15公里。该村下辖11个村民小组,共921户3542人,曾是贵州省省级二类贫困村。2013年前,塘约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只有四五万元,主要来源于出售的集体农场木材。由于木材砍伐直接危及生态环境,区林业局对此审核程序非常严格,因此该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很不稳定,村集体财政亏空现象嚴重。全村男性青壮年群体大都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问题比较突出。2014年,塘约村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大量田地、农作物和房屋被毁,全村损失惨重,村民面临的贫困问题更加突出。在“穷则思变”的思路下,塘约村村民在村两委的带领下开辟了一条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特色的乡村社会重建之路。
1.开展农村产权改革工作
2015年,塘约村成立了村产权改革办公室,下设土地调查小组、土地指界小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和清产核资小组。在区政府和镇政府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协助下,村两委开展了对全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村集体财产权等七种产权的确权工作。特别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和水权的确认,为理清村集体和个人的产权界限、维护村民和集体的利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产权保障。在确权过程中,村两委成员和全村党员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这些人员及其亲属凡有侵占集体土地、集体林地、集体公共用房和集体财产的情况,要么将其归还集体,要么折算成现金补偿给集体。这些做法减少了产权改革中的矛盾纠纷,维护了村集体权益。
2.成立由村两委领导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塘约村用集体林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此作为注册资金,成立了金土地合作社。合作社将全村的集体资产、机动地、自留地等以股份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全村土地共计4881亩,村民按水田700元/亩、耕地500元/亩、坡耕地300元/亩的土地流转价格将土地全部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对全村土地进行规范化种植和专业化管理。这样,全村921户村民都成为合作社股东。村民每年除获得地租外,还可参与合作社收益的年终分红。合作社、村集体和村民的分红比例为3∶3∶4。此外,合作社每年赠予全村贫困户15股股份。依照规定,合作社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全部为本村村民。技术管理人员采用底薪加绩效的方式计酬,月薪不少于3000元,普通村民则依据需要可直接到合作社工作,按天或按件计酬,每天工资是100元左右。这样,村民收入就包括土地流转费、土地入股分红和合作社工资三部分收入。合作社的成立不仅使农地得到了充分利用,也使全村劳动力从土地中彻底解放出来,为他们增加了更多的创收和创业机会。
3.采用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统分结合的经营方式
村社一体具体体现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合作社负责人共同管理合作社上。村两委是合作社的上级领导部门,也是参与合作社利润分红的主体之一。在村两委的领导与协调下,金土地合作社通过搭建集体与个人、村民与村民的合作平台,实现了集体与个人的利益联结,调动了村民的内生发展动力。合作社合股联营、统分结合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层面。
一是全村统筹范围内的合作社,即金土地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载体,其他村级层面的经济组织都属于该合作社的下属单位。在村集体领导下,这些经济组织可以从事不同产业,形成合股联营、联产联业的产业链条。目前,除金土地合作社外,全村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公司还有三家,即建筑公司、水务公司和旅游公司。这些公司收入全部归入金土地合作社,用于支付村民土地流转费、发放村民股金、充实集体经济基础。因此,塘约村在构建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上,培育了多种形式和多种产业联合的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为塘约村集体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的资本积累,增强了村集体经济的实力和统筹能力。
二是各个子公司具有独立的管理权限。如建筑公司于2015年4月注册成立,拥有12个建筑队和300名工人,这些工人主要是本村返乡创业青年。近年来,各级政府向塘约村投入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公司通过承接项目获得的利润成为集体经济创收的主要来源。塘约村家政公司是在妇女创业队基础上成立的,主要由塘约村妇女组成,其组织妇女参加合作社务工,或者承接外面的家政服务。在家政公司的组织下,该村妇女还成为入驻塘约村工厂诸如电子厂等企业的主要劳动力。水务公司目前主要负责提供全村人饮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其他业务还在进一步扩展。旅游公司目前也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任务是协助相关部门将该村打造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服装公司、编织公司主要是那些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入住塘约村的企业,其主要利用该村提供的场地和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开展经营活动,这一方面解决了村民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使村集体从中按比例获得一定的利润分成。
由上可见,金土地合作社与其他子公司实行的统分结合的集体经营方式,既有效解决了村民就地就近就业的问题,又降低了农业经营风险,合作社与其他子公司的联合经营也增强了集体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多业并举还为村民提供了多种类型的工作岗位,满足了村民的不同就业需求。2016年,塘约村集体及合作社年终利润为121.5万元,社员土地租金和利润分红是81万元。2017年,村集体及合作社利润为204.35万元,社员土地租金和利润分红是124.32万元。此外,合作社不仅每年为贫困户额外赠送15股股份,而且优先为他们安排就业,使他们很快达到现行的脱贫标准。塘约村所走的农业集体化道路实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3年不足4000元到2018年14120元的飞跃,村集体经济也从2014年不足4万元到2018年突破312万元。2019年合作社利润为172万元,村集体为全村村民全额承担了共计74万元的农村合作医疗费用。2016年以来,村集体为全村村民每年承担了40万元左右的红白酒席服务费用。同时,村里规定,凡是村中考取大学的学生,每人凭录取通知书可领取2000元奖金。另外,村集体还为每个村民小组划拨3万元共计33万元的集体资金,用于修建每个自然村的群众广场。 从塘约村的发展实践来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使其实现了从二类贫困村到小康示范村的转变。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载体的金土地合作社,加强了村集体和农民个体之间的利益纽带,特别是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经营有效实现了农民的再组织。村民在参与合作社的集体经营过程中获得了发展,他们充分感受到抱团取暖、抱团发展的巨大优势。可以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使村庄内生性的发展动力得以激发,干群关系得以改善,村民之间的团结互助得以增强。在村集体经济的带动下,一个股权型、紧密型的现代村落共同体逐渐形成。
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组织振兴
集体经济组织既是乡村组织体系建设的构成要素,也为健全和完善新型乡村组织体系提供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同时,新型乡村组织体系建设必将为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因此,在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乡村组织体系建设是一种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塘约村村两委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时,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乡村组织体系,不断提升自身治理村庄的水平和能力。
1.重視村级党组织建设
塘约村十分重视村级党组织建设,建立了一个党总支、三个网格党支部、九个党小组的村级组织。村级基层党组织积极发挥思想引领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会议学习、服务群众生活实践、参加公益性劳动等形式,增强了全村党员干部服务乡村、顾全村整体利益、勇于承担责任的公共意识。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乐于奉献、组织性强,始终走在乡村改革和村庄治理的最前面。因此,塘约村通过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乡村治理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2.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塘约村积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将行政村层面的村民自治与自然村层面的村组自治结合起来,从根本上优化了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为及时回应村民诉求,解决村民内部矛盾,村民以15户为单位推选一名村民代表,在每个自然村组建了以村民小组长为核心、村民代表为纽带的村民小组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并设置了直接面向全组村民服务的村组工作室,使村组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和常态化。在村庄治理实践中,组委会作为直接面向群众社会生活的服务型乡村自治组织,在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进行村庄环境整治、表达村民利益诉求、调解村组矛盾、化解家庭和邻里纠纷、协调村民关系、维护村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治理功能。自然村落面临的一些治理问题,通过组委会的介入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塘约村将村民自治制度直接下沉到自然村并建立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实践探索,真正将村民治村、村组自治扎根在乡村社会的土壤中,夯实了乡村民主的社会根基。从行政村到自然村、从自然村到村民代表、从村民代表到每个农户家庭,乡村社会由于村民自治和村组自治的有机衔接得到有效整合并重新组织起来。
3.建立三级议事协调治理机制
为及时回应村民诉求,塘约村形成了组委会(党小组)—村民委员会(基层党总支)—村民代表大会的三级议事协调治理机制。组委会和党小组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本组内部村民反映的各种利益诉求和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尽可能在小组层面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组委会无法解决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那么由组委会提出建议,将问题和诉求提交给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总支进行专题讨论并妥善解决。塘约村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总支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就各个组委会提交和反映的各种问题进行集体协商、集中解决,最后以村两委的名义下发处理意见。如果村民对村两委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塘约村将启动村级层面最高级别的议事协调机制,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全村村民代表就一些重大事项和村民关心的焦点问题进行投票表决。表决一旦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就形成会议决定,这是村级处理问题的最高决定,村民应遵照执行。一般来说,通过组委会会议、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三级议事协调机制,村民的各种问题都能得到相对合理的解决,各种诉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在乡村治理实践中,行政村和自然村之间形成了良性的组织互动关系,“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成为塘约村村庄治理的一贯逻辑。
4.乡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组织振兴
塘约村组织体系的完善和组织治理效能的发挥,得益于厚实的村庄集体经济的支撑。无论是村党组织的建设、村民自治的深化还是其他乡村社区组织的建设、完善和功能的发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都是其良好运行的物质基础。在村集体充分的物质保障下,塘约村村级组织凭借上下联动的组织机制,为村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增强了村民对村庄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村民组织行动能力和公共意识明显加强。
在塘约村,强有力的集体经济不仅是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在实现乡村有效治理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基础,而且是那些设于村两委的直接为村民社会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二级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其中,酒席理事会基于村集体经济的资金投入,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受到村里群众的普遍欢迎。为了整顿滥办酒席、铺张浪费的现象,塘约村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明确做出了除举办婚宴酒席和丧葬酒席外禁止全村村民操办其他一切酒宴的规定。对此,为解除村民后顾之忧,塘约村成立的酒席理事会为村民的婚庆和丧葬提供了一条龙的服务。具体而言,服务队劳务津贴由村集体支付,相关厨具等由村里统一配备并无偿提供给村民使用。依据规定,办一桩红喜事村里补贴1000元,办一桩白事村里补贴3000元。按照这几年的执行情况,村集体每年划拨的红白酒席补助金支出在40万元左右。酒席理事会统一为村民操办酒宴,极大地减轻了村民的人情开支和经济负担,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另外,治安小组在村集体经济的支持下在治理村庄赌博、酗酒、盗窃和维护村庄治安秩序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为整顿村庄秩序,村里组建了治安小组,该小组负责人的劳务津贴由村集体支付。治安小组先后治理了全村近30家赌博窝点,使曾经参与赌博的150多人不再重蹈覆辙。治安小组还同乡镇派出所形成了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合作及时将扰乱村庄秩序的人绳之以法。这极大地提升了村民的安全感,受到群众的好评。 四、乡村社会的再组织
塘约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不仅筑牢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也为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提供了社会经济保障。厚实的村社集体经济和乡村社会的组织振兴使塘约村实现了乡村经济、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生活等层面的再组织,乡村的有效治理得以实现。由此,乡村社会被重新激活和组织起来,村落共同体逐渐成长。
1.乡村社会经济生活层面的再组织
在经济层面,塘约村通过成立金土地合作社、建筑公司、运输队和妇女创业小组等集体经济组织,将全村青壮年村民吸引到经济组织中来,使乡村社会在经济层面实现了再组织。第一,金土地合作社将村里经验丰富的农业大户、销售人才、专业农业技术人员组织起来,聘用他们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提升了合作社的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合作社有4个农业种植基地,每个基地由1名中青年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管理。基地负责人主要组织农业工人进行农作物的育苗、种植、田间管理、采摘、生产、经营和销售等工作。每个基地配备农业工人10—15人,农忙时节配备人员则多达30—40人。这些农业工人都是本村45—55岁年龄段的中年男女。可以说,除部分管理人员外,农业合作社满足了本村中年男女的就地就业需求,使这些群体在经济层面实现了再组织。第二,村建筑公司和运输队主要面对村里的青壮年群体特别是男性青年,安排他们在建筑公司和运输队就业,提高了这部分群体的组织程度,满足了他们的就业需求。塘约村建筑公司成立后,曾承接了大量的工程项目,为本村青壮年群体提供了大量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塘约村还组建了一支由200多名村民构成的运输队,具有驾驶资质和车辆的村民可自愿加入,运输队设运输队长1名,负责联系有运输需求的客户或单位并协调运输人员。车队管理比较灵活,队员既可以由队长分配和安排运输任务,也可以自行拉活。第三,妇女创业队在解决塘约村妇女的就近就业问题、提高妇女的组织程度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塘约村组建妇女创业队之后,妇女创业队人员根据自身的就业意愿,可以到合作社务工,也可以到入驻塘约村的工厂如电子厂等企业打工,或者在村两委的组织下承接外面的家政服务,村里不抽取妇女创业隊的利润。可以说,塘约村通过不同类型的产业聚合,实现了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农民群体在经济合作层面的再组织,并通过经济合作组织实现了个体与乡村的共同发展。
2.乡村社会生活秩序层面的再组织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为塘约村乡村组织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并由此提升了乡村各类组织的治理水平和组织动员能力,使村落社会生活和村庄秩序井然有序,呈现良性运行的态势。为规范村民社会生活秩序、建构良好的乡风文明新风尚,为妥善处理好村民与乡村干部、村民与村民以及村民家庭内部的各种纠纷和矛盾,塘约村先后出台了村规民约“红九条”与“黑名单”制度B14、治理全村村民乱办酒宴和铺张浪费制度,一些自然村还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详细的村约。这些村规民约在治理赌博、村霸、铺张浪费和改善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塘约村为此也积累了丰富的乡村治理经验。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全村有40户村民因滥办酒席被纳入“红九条”中的“黑名单”加以管理。一些村民在接受村组织对其的批评教育和考察后,还向村委会提交检讨书和承诺书,检讨自己的行为并对以后的行为做出郑重承诺。以厚实的集体经济为后盾,各级乡村组织拥有了很强的行动力和治理能力,各项村规民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发挥了良好的乡村治理功能。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也由于密切的交往和利益互动得到了有效改善。特别是三级议事协调机制的建立使村庄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在各种村级组织的积极介入和干预下,村庄个体化、私利化和无序化的状态逐渐改善,村庄的共同体意识和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团结合作意识逐渐增强。
3.村落公共性的重建
为了重建村庄公共生活和培育公共精神,塘约村集体为9个村民小组修建了广场和办公室。这为各个自然村召开村组会议、办红白事酒席和过传统文化习俗节日提供了公共空间,促进了村民之间的公共讨论和交流,加强了村庄的社会团结。为了丰富村民的公共生活,塘约村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每年举办“寻找最美塘约人”“塘约篮球杯”和“卡拉OK歌唱比赛”等大型公益活动。这些活动丰富了农民的社会生活,改变了以前每家每户庭院里村民围坐在一起通过打麻将和玩纸牌赌钱等的陋习,营造了良好的村庄公共生活氛围。因此,塘约村通过公共生活和公共精神的重建,不但把失序的乡村社会重新整合起来,而且重建了乡风文明,规范了村民的社会交往行为。
五、结语
塘约村通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生计方式,而且为构建新型乡村社会组织体系,提升该体系组织乡村、团结乡村、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水平和能力提供了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换句话说,塘约村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实现了乡村社会的再组织。该村的发展经验表明,由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集体性、公共性、社会性和总体性的特征,它的发展壮大可以为实现乡村组织振兴、提升乡村组织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乡村社会的全面复兴找到一种新的出路。当然,在实践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需要具备制度、组织、资源、村落和行动主体等多种资源要素的配置组合与有效支撑,塘约村的乡村复兴之路代表的仅仅是某种类型的乡村建设的另一种可能。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等作为今后国家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B15在这一战略思想指导下,大量的资源、资本和政策必将优先向农村聚集,广大农村地区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如何在国家资源、政策下乡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组织体系建设以及乡村建设之间建立有效的连接机制,以实现乡村社会的全面复兴,将关系到今后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体和村落共同体命运的重大议题。 注释
①陆益龙:《后乡土性:理解乡村社会变迁的一个理论框架》,《人文杂志》2016年第11期。
②王景新:《村域集体经济:历史变迁与现实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9页。
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2/29/c_1120216470.htm,2016年12月29日。
④李文钢、马良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复兴与乡土社会重建:学术回应与研究反思》,《社会学评论》2020年第6期。
⑤贺雪峰:《乡村振兴与农村集体经济》,《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贺雪峰:《农民组织化与再造村社集体》,《开放时代》2019年第3期;贺雪峰:《如何再造村社集体》,《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⑥丁波:《鄉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有效性:基于皖南四个村庄的实地调查》,《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
⑦吕方、苏海、梅琳:《找回村落共同体: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来自豫鲁两省的经验观察》,《河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
⑧冯道杰、汪婷:《合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组织化》,《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⑨徐勇、赵德健:《创新集体:对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⑩杨嬛:《合作机制: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组织制度基础》,《山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
B11仝志辉:《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否分设:基于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分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B12杜园园:《社会经济:发展农村新集体经济的可能路径——兼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B13杨团:《此集体非彼集体:为社区性、综合性乡村合作组织探路》,《中国乡村研究》2018年第1期。
B14塘约村“红九条”制度将不孝敬不赡养父母者、不管教未成年子女者、滥办酒席铺张浪费者、不参加公共事业建设者、不交卫生管理费者、贷款不守信用者、不按规定乱建房屋者、不积极配合组委会工作者、不执行村两委重大决策者这九种人纳入“黑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B1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人民日报》2020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海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