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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的总目标为“培养具有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学习做人的道理,培养具有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儿童是本课程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处在价值多元化社会,应引导儿童在多元价值的矛盾和冲突中,善于做出正确、合理的选择,使学生形成对集体和社会生活的正确态度,学会关心,学会爱,学会负责任,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为其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公民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