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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会计准则的主体,国外多属于民间机构,而我国是政府部门———财政部。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在政府部门还是民间机构,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只是我国在修订《会计法》时,应明确由财政部制定会计准则及对准则享有修改、解释权。在制定会计准则、建立会计准则体系的过程中,应将国际会计协调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与我国法律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已有成果。在实施具体会计准则时,应循序渐进,让行业会计制度与具体会计准则并存,待条件成熟后,再取消行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