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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体制现状,指出“一院(所)两制”是主流体制,阐述了该体制对会计管理模式多元化的要求。最后提出了建立与“一院(所)两制”相适应的会计模式建议:对于科学研究体制,拟采用会计委派制,但应同时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对于科技经营体制,在实现集团化管理的基础上,对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并且是控股的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拟由集团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对一些小企业,可采用企业自聘会计,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指导,集团公司审计部加强审计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