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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欲盖弥彰,出了问题靠失口否认与耍赖是不行的,只会越描越黑。面对危机,宝洁似乎每次都采取这种笨招。这次“牙防组风波”也不例外。而且,我们发现,宝洁打擦边球的本事越来越精熟了。
“佳洁士牙膏,这是第一种含氟并经临床证实能预防龋齿的牙膏,经全国牙防组织权威机构认证有效率达99.9%......”宝洁的佳洁士牙膏的这则广告连同“全国牙防组织”那个醒目的大戳,早已长久地印在了无数中国消费者的心中。没曾想,这竟是个天大的骗局。
1988年在卫生部批准下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全国牙防组,5月10日被卫生部正式撤销。对于其在认证以及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展开调查。大打牙防组“权威认证”旗帜的宝洁、乐天等企业,它们到底是受益者还是受害者?二者不约而同保持了沉默。
随后,猛料爆出:全国牙防组织认证不收取费用,但被认证企业却以捐赠形式资助该组织。全国牙防组收取的最大的一笔捐赠,就是宝洁的1000万元人民币捐赠款。宝洁与牙防组之间1000万元“认证交易”瞬间成为关注的焦点。
面对质疑,宝洁这个全球日化巨头立即采取其惯用伎俩——矢口否认。宝洁公司对外事务部高嘉嗣针就曝光事件对外宣称,佳洁士牙膏认证与这笔捐赠毫无关系,钱是捐给了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而这个所谓的基金会与牙防组的人员交叉率高达50%以上,纯属哥俩关系。宝洁的掩耳盗铃之举,再次将其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或许对宝洁公司来说,可能在全国牙防组出现问题的一刹那,就已经预感自己捐赠的1000万元可能会引火烧身,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当媒体报道宝洁公司捐赠牙防组的消息一出台,他们就立即予以否认。但宝洁也似乎也太小瞧了中国人的智商: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是一个在全国几乎没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宝洁公司为什么给其捐款?而捐款总额更是达到1000万元之多,而竟然没有在媒体给予任何形式的宣传,难道宝洁公司从来就是一个行事十分低调的公司?
显然不是,正相反,宝洁是一个不会放弃任何宣传机会的企业。从它那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就可见一斑。宝洁决计不是慷慨到可以捐赠1000万元去做好人好事的企业。宝洁公司如此急于否认捐赠事宜,真的是一个很不明智的做法,反而让人更加感到他们与牙防组的关系紧密,他们的捐赠是为了“权威认证”,甚至会让人产生还有没有其他问题的想法。现在,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牙防组进行经济审查,那么,对于这些捐赠单位的捐赠事宜,显然也会连带审查。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宝洁公司向牙防基金会捐赠巨额资金,有明显的商业贿赂之嫌,即试图通过变相行贿获得牙防组的认证,从而获取更大的市场回报。但我们能告宝洁欺诈消费者吗?翻开中国《刑法》,什么是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全国牙防组,看起来你把诈骗罪的要件都创造齐备了:虚构了认证的事实,隐瞒了产品功能的真相。但对于宝洁等公司,我们却很难追究其责任。
可见,宝洁再一次在中国的法律面前打了擦边球。“擦边球”是一种规避风险的商业技巧,不算违法,但却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损失。打“擦边球”在商业上往往被称为降低成本的“伟大创意”。这种行为很难说应该谴责还是鼓励,但确实是巨头企业乐此不疲使用的“阳谋”。
说到宝洁在中国市场打擦边球,人们不由自主地想到SK-Ⅱ的“烧碱风波”和虚假广告事件,以及2006年的SK-II重金属超标事件,宝洁一次次在中国上演傲慢与偏见。尤其是SK-II重金属超标事件中,宝洁在事件中不配合退货,多次强调产品没有任何问题,不进行索赔,终于导致愤怒的消费者砸其办公地点,黑客攻击其官方网站,最终导致SK-Ⅱ2006年暂时退出中国市场。在消费者心中,宝洁“牙防组风波”无异于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一边是民众不甚牢固的情绪化宣泄声,一边是若有若无应景式的调查机制,使得洋巨头们在感情和法律上的违规成本来就很低,如果再能巧打擦边球,他们更是可以心安理得地规避风险和逃避指责。
比如,肯德基的“苏丹红事件”、“滤油门事件”中,肯德基几乎无一例外地有惊无险,甚至毫发无损。宝洁等跨国公司之所以会有商业贿赂的“大手笔”,除与一些企业热衷于“潜规则”,热衷于通过商业贿赂牟取暴利之外,很大程度上也与商业贿赂行为在我国尚未受到应有的严厉打击有关。
现今,与其动不动在道义上大声疾呼企业要注重社会责任,不如切实从法律上缩减可供打“擦边球”的空间。
就立法方面而言,尽管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有关商业贿赂的惩治体系,但立法所设定的行政、刑罚措施过宽,缺乏对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者的震慑,且没有反商业贿赂的专门法律。可见,加快中国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是扼杀这种擦边球的关键。
“佳洁士牙膏,这是第一种含氟并经临床证实能预防龋齿的牙膏,经全国牙防组织权威机构认证有效率达99.9%......”宝洁的佳洁士牙膏的这则广告连同“全国牙防组织”那个醒目的大戳,早已长久地印在了无数中国消费者的心中。没曾想,这竟是个天大的骗局。
1988年在卫生部批准下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全国牙防组,5月10日被卫生部正式撤销。对于其在认证以及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展开调查。大打牙防组“权威认证”旗帜的宝洁、乐天等企业,它们到底是受益者还是受害者?二者不约而同保持了沉默。
随后,猛料爆出:全国牙防组织认证不收取费用,但被认证企业却以捐赠形式资助该组织。全国牙防组收取的最大的一笔捐赠,就是宝洁的1000万元人民币捐赠款。宝洁与牙防组之间1000万元“认证交易”瞬间成为关注的焦点。
面对质疑,宝洁这个全球日化巨头立即采取其惯用伎俩——矢口否认。宝洁公司对外事务部高嘉嗣针就曝光事件对外宣称,佳洁士牙膏认证与这笔捐赠毫无关系,钱是捐给了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而这个所谓的基金会与牙防组的人员交叉率高达50%以上,纯属哥俩关系。宝洁的掩耳盗铃之举,再次将其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或许对宝洁公司来说,可能在全国牙防组出现问题的一刹那,就已经预感自己捐赠的1000万元可能会引火烧身,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当媒体报道宝洁公司捐赠牙防组的消息一出台,他们就立即予以否认。但宝洁也似乎也太小瞧了中国人的智商: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是一个在全国几乎没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宝洁公司为什么给其捐款?而捐款总额更是达到1000万元之多,而竟然没有在媒体给予任何形式的宣传,难道宝洁公司从来就是一个行事十分低调的公司?
显然不是,正相反,宝洁是一个不会放弃任何宣传机会的企业。从它那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就可见一斑。宝洁决计不是慷慨到可以捐赠1000万元去做好人好事的企业。宝洁公司如此急于否认捐赠事宜,真的是一个很不明智的做法,反而让人更加感到他们与牙防组的关系紧密,他们的捐赠是为了“权威认证”,甚至会让人产生还有没有其他问题的想法。现在,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牙防组进行经济审查,那么,对于这些捐赠单位的捐赠事宜,显然也会连带审查。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宝洁公司向牙防基金会捐赠巨额资金,有明显的商业贿赂之嫌,即试图通过变相行贿获得牙防组的认证,从而获取更大的市场回报。但我们能告宝洁欺诈消费者吗?翻开中国《刑法》,什么是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全国牙防组,看起来你把诈骗罪的要件都创造齐备了:虚构了认证的事实,隐瞒了产品功能的真相。但对于宝洁等公司,我们却很难追究其责任。
可见,宝洁再一次在中国的法律面前打了擦边球。“擦边球”是一种规避风险的商业技巧,不算违法,但却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损失。打“擦边球”在商业上往往被称为降低成本的“伟大创意”。这种行为很难说应该谴责还是鼓励,但确实是巨头企业乐此不疲使用的“阳谋”。
说到宝洁在中国市场打擦边球,人们不由自主地想到SK-Ⅱ的“烧碱风波”和虚假广告事件,以及2006年的SK-II重金属超标事件,宝洁一次次在中国上演傲慢与偏见。尤其是SK-II重金属超标事件中,宝洁在事件中不配合退货,多次强调产品没有任何问题,不进行索赔,终于导致愤怒的消费者砸其办公地点,黑客攻击其官方网站,最终导致SK-Ⅱ2006年暂时退出中国市场。在消费者心中,宝洁“牙防组风波”无异于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一边是民众不甚牢固的情绪化宣泄声,一边是若有若无应景式的调查机制,使得洋巨头们在感情和法律上的违规成本来就很低,如果再能巧打擦边球,他们更是可以心安理得地规避风险和逃避指责。
比如,肯德基的“苏丹红事件”、“滤油门事件”中,肯德基几乎无一例外地有惊无险,甚至毫发无损。宝洁等跨国公司之所以会有商业贿赂的“大手笔”,除与一些企业热衷于“潜规则”,热衷于通过商业贿赂牟取暴利之外,很大程度上也与商业贿赂行为在我国尚未受到应有的严厉打击有关。
现今,与其动不动在道义上大声疾呼企业要注重社会责任,不如切实从法律上缩减可供打“擦边球”的空间。
就立法方面而言,尽管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有关商业贿赂的惩治体系,但立法所设定的行政、刑罚措施过宽,缺乏对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者的震慑,且没有反商业贿赂的专门法律。可见,加快中国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是扼杀这种擦边球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