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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会造成公司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收益权相分离,继而导致高昂的代理成本。就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而言,可能会造成完全的内部人控制;而对于非母子公司而言,这种成本随着交叉持股的比例上升而递增。从法律规制成本角度而言,禁止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有条件地限制非母子公司之间的表决权行使是符合效率原则的;规制范围限于股份有限公司;规制方式是限制超额持股一方的表决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