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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女,62岁,因头部外伤于2000年12月12日下午3时来我院外科门诊就医。门诊查体:左枕部钝器伤,伤口长约1.0cm,深约0.2cm,边缘较整齐,无异物。门诊处理:局麻下清创缝合后,进行PG和TAT皮试,TAT为武汉生物制品所生产,批号990917-414,有效期2004年9月。PG和TAT皮试分别于左右前臂内侧进行,皮试阴性。左右臀部分别肌注TAT 1500u及PG 80万u,观察30分钟,局部及全身无异常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