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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在前不久针对黑龙江省卫生厅的请示做出的《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是针对当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出现的某些医疗机构不配合鉴定,导致医疗事故争议事件难以处理的情况作出的权威答复,显然是及时而必要的。批复发布后,不少人对此有疑问,现就批复中的有关问题阐述了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