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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西藏的自然条件、学校体育和学生的体质水平与内地均有较大的差异,致使我国历次修定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无法在西藏施行。为此,国家体委会同西藏体委于1991年4至8月对拉萨、那曲、林芝和日喀则4个地区的2586名大、中、小学校学生进行现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数据,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少年体育锻炼标准》,通过实际试行,表明本《标准》是科学的和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