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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界常把“形声兼会意”与“会意兼形声”、“亦声”、“声符有义”等概念不加区别的运用。本文区别了“形声兼会意”的不同所指,指出会意字和形声字是边界相对清晰的原型范畴,这两种汉字结构类型在边界上的模糊性,使得“形声兼会意”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使用中被不合理地放大了。基于对“形声兼会意”的分析,认为狭义的“形声兼会意”字基本可归入形声字,这种归属问题的研究与判断,对于正确把握汉字字符在构字中的性质和作用无疑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