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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高校的经济腐败、学术腐败等问题层出不穷,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笔者作为一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在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客观审视后发现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专职队伍编制设置不合理、兼职队伍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意识淡薄、执纪水平不高、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通过对以上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探寻改善当前高校问题现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对策建议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应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一、高校纪检工作现状
(一)专职队伍编制设置不合理
当前,多数高校在专职纪检监察队伍人员配备上无法满足要求,内设机构数量和管理岗位数量明显不足,开展执行案件查办工作时,人员往往周转困难,办案效率受到严重影响。另外,各个学校编制人员数量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编制标准,多年不变的编制标准无法满足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改革发展的要求。
(二)兼职队伍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相对于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党的基层组织纪检委员就是兼职纪检委员。然而,在实践中兼职纪检委员常常由院系领导、普通教师担任,他们本身也承担着大量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因此,无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兼职纪检人员监督权力难以执行;另外,能力、经验不足,不懂得监督的程序和方法,也是制约兼职纪检人员无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的条件。因此,仅仅依靠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显然较难完成当前日趋繁重的高校反腐任务。
(三)监督意识淡薄
一些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主动性不足,认为学校的主要工作应集中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上,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开展工作。长期以来,多数高校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惩治性的事后监督,监督工作忙于“救火”,而预防性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往往被忽视,这种事后监督实际上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监督。正是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监督意识滞后,工作效率不高。
(四)执纪水平不高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对监督能力、知识储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监督执纪水平来看,多数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相应的专业背景知识,也没有受过业务培训,缺乏办案经验,发现问题线索的敏锐性不高,监督方式单一,处理违纪案件时常常无从下手,距离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五)监督方式单一
首先,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有限,设备不全,专业理论水平不高,监督检查方法大多数采用的是看现场、查资料、专项督导等形式,但在当前违规违纪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把握,直接导致部门高校纪委监督工作预见性较差,难以形成深入、有效监督。其次,由于管理机制、历史文化影响,多数高校监督工作台账和干部廉政档案不够规范、廉政档案制度不够完善,降低了事前监督的效果。最后,没有有效联系审计、财务、等部门形成协同配合的统筹联动工作格局,组织协调性、系统配套性不高,这些问题都成为制约高校纪委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的因素。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体制机制缺乏顶层设计
高校纪委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主要职责等方面没有硬性规定,无法形成统一规范。从而出现纪委书记兼任、纪委参与议事机构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纪委工作的独立性。
(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高校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在人员配备、经费划拨、设施设备等方面无法给予保障。多年的惯性思维让大家形成一种错误的观念,高校纪检工作可有可无,纪检工作就是“闲差”。因此,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形成有序人员梯队难以实施。
(三)监督意识不到位
一方面,就高校纪委自身而言,垂直式监督一直未能实行。在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下,高校纪委往往被视为党委的一个职能部门,由于担心监督同级产生隔阂,影响团结,个别纪检干部在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监察时,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积极性缺失,敢于担当、铁面执纪的勇气欠缺。另一方面,当前,多数高校纪委因人手欠缺,监督工作仍然集中在落实上级纪委监督检查要求或职能部门的日常业务监督,针对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较少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对策建议
(一)创新工作体制,规范机构设置
对高校纪委内设机构名称、职责权限、人员编制进行统一设立。同时,确保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高校纪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制定实施高校纪委委员参与监督执纪实施办法,促进高校纪委与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监督。开展人才引进模式,适当吸收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全面提升队伍能力建设,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兼职纪检人员作用,落实全员培训要求,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监督执纪能力。通过开展各类业务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实践水平。
(三)增强监督主动性
高校党委应在人员配置、经费预算、设备采购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充足保障,从而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纪委履行监督职能的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还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清醒地意识到监督是组织对大家的关心和爱护,应理解并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委自身也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杜绝“和稀泥”和“老好人”思想,增强监督的责任感,做到勇于真碰硬。
(四)创新监督方式
一方面,转变监督理念,摆脱传统的监督模式和思维定式,依托创新找思路,扩宽辦案视野,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监督工作。从监督渠道着手,充分挖掘财政、金融、审计等信息平台监督潜力,探索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找出多种符合高校自身特点的监督手段。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兼职纪委委员作用,调动纪委委员协助、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性,构建监督协调联动机制,从推进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化角度,构建纪检监察与财务、资产、审计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多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优势互补,业务对接,形成齐抓共干的干部监督工作运行机制。
四、结语
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浪潮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仍然面临较大挑战。高校应主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提升队伍实力,增强监督意识,科学有效地做好高校纪委的监督工作,推动高校监督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对策建议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应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一、高校纪检工作现状
(一)专职队伍编制设置不合理
当前,多数高校在专职纪检监察队伍人员配备上无法满足要求,内设机构数量和管理岗位数量明显不足,开展执行案件查办工作时,人员往往周转困难,办案效率受到严重影响。另外,各个学校编制人员数量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编制标准,多年不变的编制标准无法满足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改革发展的要求。
(二)兼职队伍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相对于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党的基层组织纪检委员就是兼职纪检委员。然而,在实践中兼职纪检委员常常由院系领导、普通教师担任,他们本身也承担着大量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因此,无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兼职纪检人员监督权力难以执行;另外,能力、经验不足,不懂得监督的程序和方法,也是制约兼职纪检人员无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的条件。因此,仅仅依靠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显然较难完成当前日趋繁重的高校反腐任务。
(三)监督意识淡薄
一些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主动性不足,认为学校的主要工作应集中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上,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开展工作。长期以来,多数高校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惩治性的事后监督,监督工作忙于“救火”,而预防性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往往被忽视,这种事后监督实际上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监督。正是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监督意识滞后,工作效率不高。
(四)执纪水平不高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对监督能力、知识储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监督执纪水平来看,多数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相应的专业背景知识,也没有受过业务培训,缺乏办案经验,发现问题线索的敏锐性不高,监督方式单一,处理违纪案件时常常无从下手,距离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五)监督方式单一
首先,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有限,设备不全,专业理论水平不高,监督检查方法大多数采用的是看现场、查资料、专项督导等形式,但在当前违规违纪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把握,直接导致部门高校纪委监督工作预见性较差,难以形成深入、有效监督。其次,由于管理机制、历史文化影响,多数高校监督工作台账和干部廉政档案不够规范、廉政档案制度不够完善,降低了事前监督的效果。最后,没有有效联系审计、财务、等部门形成协同配合的统筹联动工作格局,组织协调性、系统配套性不高,这些问题都成为制约高校纪委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的因素。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体制机制缺乏顶层设计
高校纪委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主要职责等方面没有硬性规定,无法形成统一规范。从而出现纪委书记兼任、纪委参与议事机构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纪委工作的独立性。
(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高校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在人员配备、经费划拨、设施设备等方面无法给予保障。多年的惯性思维让大家形成一种错误的观念,高校纪检工作可有可无,纪检工作就是“闲差”。因此,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形成有序人员梯队难以实施。
(三)监督意识不到位
一方面,就高校纪委自身而言,垂直式监督一直未能实行。在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下,高校纪委往往被视为党委的一个职能部门,由于担心监督同级产生隔阂,影响团结,个别纪检干部在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监察时,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积极性缺失,敢于担当、铁面执纪的勇气欠缺。另一方面,当前,多数高校纪委因人手欠缺,监督工作仍然集中在落实上级纪委监督检查要求或职能部门的日常业务监督,针对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较少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对策建议
(一)创新工作体制,规范机构设置
对高校纪委内设机构名称、职责权限、人员编制进行统一设立。同时,确保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高校纪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制定实施高校纪委委员参与监督执纪实施办法,促进高校纪委与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监督。开展人才引进模式,适当吸收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全面提升队伍能力建设,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兼职纪检人员作用,落实全员培训要求,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监督执纪能力。通过开展各类业务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实践水平。
(三)增强监督主动性
高校党委应在人员配置、经费预算、设备采购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充足保障,从而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纪委履行监督职能的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还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清醒地意识到监督是组织对大家的关心和爱护,应理解并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委自身也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杜绝“和稀泥”和“老好人”思想,增强监督的责任感,做到勇于真碰硬。
(四)创新监督方式
一方面,转变监督理念,摆脱传统的监督模式和思维定式,依托创新找思路,扩宽辦案视野,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监督工作。从监督渠道着手,充分挖掘财政、金融、审计等信息平台监督潜力,探索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找出多种符合高校自身特点的监督手段。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兼职纪委委员作用,调动纪委委员协助、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性,构建监督协调联动机制,从推进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化角度,构建纪检监察与财务、资产、审计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多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优势互补,业务对接,形成齐抓共干的干部监督工作运行机制。
四、结语
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浪潮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仍然面临较大挑战。高校应主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提升队伍实力,增强监督意识,科学有效地做好高校纪委的监督工作,推动高校监督工作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