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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建发[2012]257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现将《宁波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实施。2012年12月13日宁波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